“双碳”战略下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性研究——以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例
Research on the Coupling of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under the “Dual Carbon” Strategy—Taking the Green Finance Reform Pilot Zone as an Example
DOI:10.12677/mm.2024.149252,PDF,HTML,XML,下载: 0浏览: 29
作者:者贵昌,聂 倩: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丁钰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云南 昆明
关键词:双碳战略绿色动能耦合协调绿色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Dual Carbon StrategyGreen Kinetic EnergyCoupling CoordinationGreen Finance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摘要:文章以“双碳”战略实现为目标,研究了我国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间的耦合关系,以此刻画绿色动能的聚合态势及其演化路径。采用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模型测度了2009至2022年六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间耦合关系,得出:各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新能源产业间的耦合度不断趋于上升,表明绿色动能已经汇聚成势且正在蓄势增强;但广东、浙江等东部省份与江西、贵州、新疆等中西部省市(区)的绿色动能演化路径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特征。为此,各省市(区)应充分挖掘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间“产融互促”效应的实施潜力,增强绿色动能聚合效应,助力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Abstract:This article aims to achieve the “dual carbon” strategy and studies the coupl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China, in order to depict the aggregation trend and evolution path of green energy. The coupling degree and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gree models were used to measure the coupl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the six major green finance reform pilot zones from 2009 to 2020. It was found that the coupling degree between green finance and new energy industries in each province and city (district) is continuously increasing, indicating that the green kinetic energy has converged and is increasing. However, there are obvious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evolution path of green energy between eastern provinces such as Guangdong and Zhejiang, and central and western provinces such as Jiangxi, Guizhou, and Xinjiang. Therefore, each province and city (district) should fully tap into the implementation potential of the “industry-finance mutual promotion” effect between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enhance the aggregation effect of green kinetic energy, and help the country’s green and low-carbon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文章引用:者贵昌, 聂倩, 丁钰骅. “双碳”战略下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性研究——以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例[J]. 现代管理, 2024, 14(9): 2155-2168. https://doi.org/10.12677/mm.2024.149252

1. 引言

继习近平同志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国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要求加快我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1。现阶段,实现“双碳目标”的最大挑战是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逐渐在未来几十年实现碳中和,而如何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安全等方面的矛盾则成为关键。调和该矛盾的最佳结合点是运用绿色金融将碳中和成本转化为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李志青,2022)[1],再通过二者良性耦合关系培育降碳减排的绿色动能,服务于“双碳”目标。以绿色金融力量推动能源与资源领域、先进材料与制造领域等新兴产业的科技变革,再反过来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增强金融造血功能,构筑绿色金融的活水源头,这对于我国塑造绿色发展动能,引领全球低碳零碳发展转型潮流具有重要意义(成金华等,2021)[2]

2017年以来,我国充分运用政策、创新与投资等绿色发展法宝,在全国七省市(区)十地相继设立了一批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率先探索培育驱动双碳目标实现的绿色动能。目前,各试验区所在省市(区)已经形成地域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错位发展格局,二者良性耦合所体现的绿色动能正日益凸显。一方面,绿色金融是推动碳中和转型的重要抓手,它能够向高成本、高技术、低能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融资支持,并通过信息披露和资产定价维系产业技术升级资金的持续投入、管理产业创新风险,促进低碳零碳科技创新迭代升级(朱民等,2022)[3]。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也对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深化改革提供了资金支持和物质基础。因此,以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研究对象,从双系统耦合协调的视角分析我国实现碳中和的绿色动能是否已经形成、动能演化路径如何,是有重要政策价值的选题。

本文的贡献在于:首先,从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协调性为出发点,揭示了驱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绿色动能形成机理;其次,动态地研究了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间的耦合协调度及其所具有的时空分异特征,以此刻画绿色动能的现实演化轨迹,对于探索“双碳”目标下绿色发展转型的适宜路径具有启示意义。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对相关文献研究进展进行综述,奠定研究基础;第三部分对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关系进行理论剖析,揭示绿色动能的形成机理;第四部分构建耦合模型和耦合协调度模型,量化测度国内六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刻画绿色动能形成及变化的特征事实,第五部分根据实证结论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 文献研究进展

国际学界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绿色金融的概念,J. Salazar (1998)[4]和Scholtens等(2007)[5]将其视为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创新模式。N. Lindenberg (2014)[6]认为,其内涵包括公共和私人在可再生能源的进口关税、环境商品和服务、水坝等领域的绿色投资,以及金融体系中专门处理绿色投资的经济、法律和体制框架。进一步地,部分学者构造了绿色金融指标体系,Oliver Schmid-Schönbein (2000)[7]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环保贡献和绿色业务的开展来测度绿色金融;Marcel Jeucken (2001)[8]建立了五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信贷、投资、债券、保险和碳金融等方面来评价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国内相关研究在承袭国际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考虑了我国金融发展实际,安伟(2008)[9]认为绿色金融是包括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碳金融等以金融工具为主体面向投资保护环境、整治污染等绿色项目的金融服务,其目的是更好地推动低碳产业项目建设,实现支持区域内经济的绿色化转型。至于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国内学者党晨鹭(2019)[10]和张建鹏等(2021)[11]认为应当充分考虑环境、经济等方面因素,并强调碳金融的重要性,从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投资以及碳金融等多维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评价体系。

新能源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具有知识技术密集、成长潜力大、高投入、高风险等特点,故国内学界对于新能源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解决产业成本低和风险高、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中国属于新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近年来风电、沼气和太阳能等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迅速,但面临高成本、入网难等问题,若能将互联网融入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开发的智能化,将为我国新能源开发获取可靠数据,加快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并推动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李苏秀,等,2016;陈伟,2010)[12][13]

国内学界关于绿色金融与产业发展关系的研究更侧重于理论分析,实证分析较少。理论研究方面,马骏(2015)[14]认为绿色金融发展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低碳化的转型升级,其中新能源产业是绿色金融体系重点支持的领域。陈智莲等(2018)[15]认为绿色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既能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业方面的投资,又可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发展。实证研究方面,龚强等(2014)[16]检验了金融与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提出产业结构不断升级,金融结构也必将随之变化。罗超平等(2016)[17]运用VAR模型实证得出,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投资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短期内影响不明显,但长期内具有正向拉动作用。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可发现,学界对于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两个领域都已开展了丰富研究,但是针对绿色金融与新能源产业耦合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以至于无法厘清绿色动能的形成机理。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发展绿色金融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上,且定量分析不足,尤为缺少将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深度量化研究,也就难以把握绿色动能的现实演化路径,并制定相应的优化对策。基于此,本文将对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为我国金融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高度耦合协调发展,进一步激活绿色发展动能提供思路。

3. 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现状及其耦合关系的理论分析

“耦合关系”指两个事物组成的复合系统之间存在的互相支撑、作用的关系,故可将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看作复合系统中两个独立的子系统,通过两个系统之间的相互渗透、影响,使各子系统得以更流畅地运作。本文将在描述我国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所体现的相互作用基础上,进一步对二者的耦合关系进行理论分析,从耦合协调视角揭示绿色动能的形成机理。

3.1. 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关系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涉及广东省广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和衢州市、江西省赣江新区、新疆省哈密市、昌吉市和克拉玛依市、贵州新安区、甘肃兰州新区、重庆市等,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向耦合驱动所形成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经济特色凸显。一方面,得益于中央的绿色金融政策驱动,无论是从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还是市场实践效果来看,浙江、广东和江西等省份的绿色金融发展水平都领跑全国,而新疆、贵州等省市(区)也成为西部地区的翘楚。各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水平处于国内第一集团地位,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效应(参见表1)。

Table 1.Evaluation score of green finance development index for 31 provinces in China in 2022

1.2022年全国31个省份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评价得分

省市(区)

政策推动评价

市场效果评价

总体评价

分数

排名

分数

排名

总分

排名

北京

25.91

9

45.64

1

71.55

1

浙江

37.95

1

25.59

4

63.55

2

广东

29.72

5

29.65

2

56.56

3

江西

33.19

3

21.29

7

49.98

4

江苏

28.36

8

26.05

3

46.65

5

四川

34.64

2

17.99

11

46.13

6

上海

24.89

11

22.34

6

31.99

7

福建

24.68

12

22.53

5

38.79

8

贵州

28.37

7

16.89

15

36.21

9

山东

24.93

10

19.88

8

32.07

10

新疆

29.87

4

12.65

25

34.42

11

注:数据来源: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中国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报告》。

另一方面,各试验区所在省市(区)也已经形成地域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错位发展格局。广东省强调绿色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发展,也肩负着开发碳金融交易市场,对接绿色金融国际标准的使命;浙江重在践行“耕好绿色金融试验田”理念,打造国内先进制造业发展高地;江西省绿色金融致力于支持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塑造低碳能源转型新样板;贵州省围绕全国首家绿色金融交易中心开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于生态保护与产业振兴;甘肃省以实现生态环境修复为长远目标,通过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等新型业态助力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3.2. 绿色金融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作用

绿色金融通过资本化配置效应、投资导向效应以及风险控制效应向新能源产业发挥正向支持作用,增强其技术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支持新能源产业立足和发展。

第一,资本化配置效应。绿色金融资本化就是将现有的绿色资源转化为资本,再通过资本市场注入到新能源产业,此举可突破新能源产业中各企业的融资瓶颈,充实企业资本金,以优化产业资本结构。绿色金融资源的动态配置也可打破传统融资来源的单一性,创新融资渠道,促使新能源企业得到更多投资资金、资源,实现新能源产业规模再次扩大。

第二,投资导向效应。绿色金融主要抓住资本逐利性的特点,依托四类宏观调控政策发挥投资资金导向作用,实现生产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转移:财政政策可通过税收优惠、财政拨款等政策工具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货币政策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有效引导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政策通过影响企业的各项经营成本来吸引外部投资资金流入;产业政策则通过制定特定产业的长效发展方向来引导投资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配置。

第三,风险控制效应。绿色金融通过有效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规避风险,在新能源产业上实现自身的科技创新效应。绿色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所搭建的金融信息平台能有效降低投资者和战略性新兴企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使优质投资项目更快地获取充裕资金支持,降低了绿色投融资资金使用风险。此外,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样存在较大初期风险的产业,绿色金融的加入也有助于相关企业强化其风险管理,提高绿色投融资资金使用效率。

3.3. 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绿色金融的支撑作用

新能源产业虽然前期资金投入大、技术标准高,但其后期投资回报高、成长速度快,能够通过发挥资金循环支撑效应、技术创新推动效应和监督反馈效应,在更大程度上支撑绿色金融的发展与创新。

第一,资金循环支撑效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扩大后,投融资需求增多,必然要求融资方式多样化,要求金融机构针对性地开发绿色金融创新业务。与此同时,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又会以资金形式回流到金融体系内,为绿色金融源源不断地注入发展动力,形成资金在绿色金融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间的良性循环。

第二,技术创新推动效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崛起将不断刺激绿色金融市场增加业务量和客户量,倒逼金融机构强化自身技术创新能力,保障后台服务所需的技术支持,提高绿色金融业务运营及产品研发效率。

第三,监督反馈效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经济效益增长空间,能够获得国家政策扶持并吸引大量投资者的目光。在政府和投资者的关注下,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绿色金融业自然也会受到监督和约束,这是保障绿色金融机构稳健运营,实现绿色金融优质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基础。

4. 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关系的实证分析

实证部分的研究思路是,通过测算我国境内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综合指数,从总体上刻画各试验区绿色金融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总体发展趋势,进而构建双系统耦合关系模型,检验绿色金融与新能源产业的动态耦合关系。

4.1. 样本、数据及指标选择

4.1.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我国已经建成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广东省、浙江省、江西省、新疆省、贵州省和甘肃省2的绿色金融和代表性战略新兴产业为研究对象。根据数据的可得性、真实性以及可参考性,选取2009~2022年样本数据来测算各省市(区)市(区)的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其中,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所需的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广东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江西统计年鉴》《新疆统计年鉴》《贵州统计年鉴》《甘肃发展年鉴》以及TBanic新经济数据库和国泰安数据库;各省市(区)市(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所需数据则来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以及建设银行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4.1.2. 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测算

本文以数据可得性和指标代表性为基准原则,设计了六省市(区)绿色金融和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评价指标。

(1)绿色金融发展及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本文所构建的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包括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绿色信贷和碳金融等四个一级指标。其中,绿色投资由节能环保支出、林业投资完成额等两个二级指标构成,反映了对绿色产业的投资。绿色保险的二级指标设计参考喻平和张敬佩(2021)[18],包括农业保险规模占比、农业保险赔付率等两个二级指标,前者即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率,后者即农业保险赔付支出与该保险保费收入的比率。绿色信贷以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比率为二级指标,反映了商业银行对六省市(区)绿色金融规模。碳金融则以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批准量作为二级指标,该指标反映了绿色金融中的低碳制度安排和碳金融市场化交易方式的创新(罗超平等,2016)[17],能够间接地测度出各省市(区)市(区)的碳金融发展水平。

六省市(区)的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则根据各地“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较为强势的产业来确定:广东省和浙江省以新能源产业为代表性产业,江西省以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为代表性产业,新疆和甘肃以新能源制造业为代表性产业,贵州以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制造业为代表性产业。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种类繁多且不易获取准确数据,本文考虑了二级指标的相对稳定性以及评价数据的可获得性,依据王欢芳等(2020)[19]的方法来选取各省市(区)市区的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测度指标,相应的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以及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的评价指标体系构成如下表2所示。

(2)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的测算

本文使用熵值法来测定绿色金融发展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中各类二级指标的权重,原因是与二项系数法等其他赋权方法相比,该方法可避免其他因素干扰,更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测算过程为:

第一,对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数据做标准化处理。

采用公式(1)消除表2中各二级指标的量纲差异,将全部指标的取值控制在[0,1]区间内。

F i j = Z i j min ( Z i j ) max ( Z i j ) min ( Z i j ) ( i = 1 , 2 , , 11 ; j = 1 , 2 , , 11 )(1)

上式中, F i j ( 0 , 1 ) 为各二级指标的标准化数值, Z i j 为其原始数值, max ( Z i j ) min ( Z i j ) 分别为某二级指标 Z i j 的最大值与最小值。

Table 2.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comprehensive index of green finance development and the comprehensive index 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various regions

2.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与各地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的评价指标体系

子系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绿色金融业

绿色投资GF

节能环保支出GF1

林业投资完成额GF2

绿色保险GI

农业保险规模占比GI2

农业保险赔付率GI2

绿色信贷GC

工商银行绿色信贷比率GC1

农业银行绿色信贷比率GC2

中国银行绿色信贷比率GC3

建设银行绿色信贷比率GC14

碳金融CF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准量CF1

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总产值NE

I类规模以上产业总产值NE1

II类规模以上产业总产值NE2

产业份额NEO

本产业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比NEO1

注:(1) 一级指标中,产业总产值(NE)及产业份额(NEO)中的“产业”指的是各省市(区)市(区)的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广东省选择新能源产业,浙江省选择先进制造业,江西省选择新能源汽车制造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择新能源制造业,贵州省选择新能源锂电材料制造业,甘肃省选择新能源制造业。(2) 二级指标中,广东省的I类产业(NE1)指的是通用设备制造业,II类产业(NE2)指的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浙江省的I类产业指的是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II类产业指的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江西省的I类产业指的是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II类产业指的是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I类产业指的是通用设备制造业,II类产业指的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贵州省的I类产业指的是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II类产业指的是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甘肃省的I类产业指的是通用设备制造业,II类产业指的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第二,确定绿色金融或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第j项二级评价指标的第i年数值占该指标的贡献度 S i j

S i j = Z i j / i = 1 n Z i j ,( i = 1 , 2 , , 11 ; j = 1 , 2 , , 11 )(2)

第三,确定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第j项二级评价指标的熵值Hj

H j = 1 ln n i = 1 n ( S i j × ln S i j ) (3)

第四,确定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各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

W j = 1 H j j = 1 m ( 1 H j ) ( j = 1 m W j = 1 , j = 1 , 2 , , 11 ) (4)

由此可计算得出六省市(区)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综合指数中各二级评价指标所占权重(参见表3)。

第五,分别测算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GFINI和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NEII,计算公式见公式(5)和公式(6)。

Table 3.Weights of evaluation indicators for green finance development comprehensive index and new energy industry development comprehensive index

3.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综合指数的评价指标权重

子系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广东

浙江

江西

新疆

贵州

甘肃

绿色金融

GF

GF1

0.1238

0.1573

0.1021

0.0456

0.1260

0.1592

GF2

0.1160

0.1616

0.1141

0.0673

0.2045

0.1164

GI

GI1

0.1027

0.1118

0.1120

0.3119

0.0759

0.0521

GI2

0.1001

0.0851

0.1112

0.2010

0.0509

0.0737

GC

GC1

0.0735

0.1234

0.1087

0.0899

0.1370

0.1514

GC2

0.1388

0.0642

0.1167

0.0468

0.0713

0.0788

GC3

0.1398

0.1242

0.1086

0.0904

0.1378

0.1523

GC4

0.1400

0.1243

0.1086

0.0905

0.1380

0.1525

CF

CF1

0.0653

0.0482

0.1180

0.0565

0.0586

0.0636

代表性战略性
新兴产业

NE

NE1

0.2852

0.2779

0.3297

0.3338

0.1507

0.4045

NE2

0.2802

0.4483

0.3321

0.3832

0.2664

0.2525

NE0

NE01

0.4345

0.2738

0.3382

0.2830

0.5829

0.3430

G F I N I t = m = 1 9 u m × G F m t t = 1 , 2 , , 11 (5)

N E I I t = n = 1 3 v n × N E n t , t = 1 , 2 , , 11 (6)

其中, u m 表示绿色金融各指标的权重, G F m t 表示绿色金融第t年的第m个指标, v n 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项指标的权重, N E n t 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第t年的第n个指标,计算结果参见表4

Table 4.Comprehensive index of green finance and new energy industry in each province, city (district)

4.各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新能源产业综合指数

年份

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GFINI)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NEII)

广东

浙江

江西

新疆

贵州

甘肃

广东

浙江

江西

新疆

贵州

甘肃

2009

0.0473

0.0891

0.1817

0.1440

0.1388

0.1625

0.1364

0.2881

0.1833

0.0068

0.0247

0.3341

2010

0.0949

0.0945

0.2334

0.1528

0.1343

0.1698

0.2441

0.3476

0.3944

0.0468

0.0628

0.4664

2011

0.2661

0.1559

0.3593

0.1697

0.2542

0.3038

0.4900

0.2734

0.5558

0.0215

0.0917

0.5338

2012

0.2885

0.1801

0.3879

0.1594

0.3171

0.2461

0.3319

0.1258

0.2395

0.0132

0.1063

0.0979

2013

0.4587

0.2744

0.3939

0.2360

0.4231

0.3956

0.3410

0.1355

0.8614

0.0411

0.1633

0.3901

2014

0.4899

0.4310

0.4158

0.1827

0.4968

0.4198

0.4286

0.3575

0.0491

0.0583

0.1818

0.6508

2015

0.5945

0.5291

0.5103

0.7262

0.6677

0.5798

0.4277

0.5138

0.0838

0.5190

0.2796

0.7759

2016

0.6343

0.6316

0.4766

0.8040

0.6923

0.6445

0.5579

0.6727

0.7156

0.3577

0.3953

0.8461

2017

0.6082

0.6841

0.5862

0.3484

0.6376

0.6913

0.3996

0.8103

0.7338

0.2641

0.5026

0.3190

2018

0.6984

0.7704

0.7354

0.4058

0.6067

0.7542

0.4462

0.5433

0.7591

0.2801

0.8629

0.2336

2019

0.6621

0.8083

0.6635

0.3975

0.6112

0.7672

0.7333

0.8879

0.8369

0.3615

0.6518

0.2933

2020

0.9173

0.8324

0.8253

0.4381

0.6940

0.8371

0.8996

0.8119

0.9361

0.8660

0.7963

0.3168

2021

0.8786

0.8971

0.78132

0.6735

0.7829

0.73600

0.9996

0.8086

0.9063

0.6610

0.70029

0.5334

2022

0.9133

0.8994

0.7899

0.7234

0.7434

0.7969

0.9923

0.8993

0.9125

0.6967

0.7184

0.5989

4.2. 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关系实证检验

下文将构建耦合度模型和耦合协调度模型,以检验六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关系,其中,耦合度模型用来验证各省市(区)市(区)的绿色金融与其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间紧密关联、相互作用的耦合程度;耦合协调度模型用来验证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协调发展的程度。

4.2.1. 耦合度模型构建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关系,通过建立耦合度模型可以测算出各省市(区)市(区)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程度,耦合度模型参照王淑佳等(2021)[20]的研究成果构建,表达式如下:

C O U P = 2 × G F I N I × N E I I ( G F I N I + N E I I ) 2 (7)

上式中,COUP表示耦合度,且 0 C O U P 1 GFINI表示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NEII表示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本文参考喻平和张敬佩(2021)[18],并结合本文研究需要确定了耦合度评价标准:① 当 C O U P = 0 时,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系统之间的耦合度最小化,表明二者无相关关系且向无序状态发展;② 当 C O U P ( 0 , 0.3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极低水平耦合阶段,两系统有序发展的关联度低;③ 当 C O U P ( 0.3 , 0.5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拮抗阶段,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低,且未能显著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④ 当 C O U P ( 0.5 , 0.8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磨合阶段,两系统开始显现出良性耦合效果;⑤ 当 C O U P [ 0.8 , 1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间达到高度耦合关联水平,绿色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已经显著发挥作用,后者发展到了高水平阶段;⑥ 当耦合度 C O U P = 1 时,说明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完全实现共振、耦合并有序发展。

4.2.2. 耦合协调度模型构建

为进一步地衡量六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协调发展水平,本文构建了耦合协调度模型,公式如下:

C C O D = C O U P C O D (8)

其中,CCOD表示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协调程度,且 0 C C O D 1 COUP表示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度。COD表示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间的协调发展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C O D = α G F I N I + β N E I I (9)

上式中,GFININEII分别为绿色金融发展综合指数、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综合指数,COD为经参考权重调整后的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指数; α β 为两类子系统各综合发展水平的权重。

按照已有文献标准,耦合协调度可划分为七个档次:① 当 C C O D ( 0 , 0.2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表现为严重失调,且两系统存在明显的相互制约关系;② 当 C C O D ( 0.2 , 0.3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中度失调;③ 当 C C O D ( 0.3 , 0.4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濒临失调;④ 当 C C O D ( 0.4 , 0.5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本协调;⑤ 当 C C O D ( 0.5 , 0.6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入中度协调水平;⑥ 当 C C O D ( 0.6 , 0.8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可达到高度协调水平;⑦ 当 C C O D ( 0.8 , 1 ] 时,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已实现优质协调,两系统体现出完全互促作用。

4.2.3. 实证过程及结果分析

下文将运用耦合度模型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对六省市(区)绿色金融和新能源产业的耦合关系进行实证检验。首先由于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中绿色金融与产业绿色发展同等重要(朱建华等,2019)[21],因而视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耦合协调发展中的作用相当,令 α = β = 0.5 ,按公式(9)计算出绿色金融和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指数。其次,根据模型公式(7)、(8)依次测算,便可得出各省市(区)市(区)绿色金融与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结果(参见表5)。

Table 5.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dex, coupling degree, and coordination degree of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various provinces and cities (districts)

5.各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指数、耦合度及协调度

年份

广东

浙江

江西

协调发展
指数

耦合度

耦合
协调度

协调发展
指数

耦合度

耦合协调度

协调发展
指数

耦合度

耦合
协调度

2009

0.0918

0.9962

0.3025

0.1886

0.8495

0.4002

0.1825

0.9997

0.4272

2010

0.1695

0.9975

0.4112

0.2211

0.8200

0.4258

0.3139

0.9666

0.5508

2011

0.3780

0.9042

0.5846

0.2147

0.9618

0.4544

0.4576

0.9767

0.6685

2012

0.3102

0.9972

0.5562

0.1530

0.9841

0.3880

0.3137

0.9716

0.5521

2013

0.3999

0.9909

0.6295

0.2049

0.9409

0.4391

0.6276

0.9280

0.7632

2014

0.4593

0.9986

0.6772

0.3942

0.9956

0.6265

0.2324

0.6146

0.3780

2015

0.5111

0.9953

0.7132

0.5215

0.9999

0.7221

0.2971

0.6961

0.4547

2016

0.5961

0.9892

0.7679

0.6522

0.9995

0.8074

0.5961

0.9797

0.7642

2017

0.5039

0.9871

0.7053

0.7472

0.9964

0.8629

0.6600

0.9937

0.8098

2018

0.5723

0.9993

0.7562

0.6568

0.9849

0.8043

0.7473

0.9999

0.8644

2019

0.6977

0.9964

0.8338

0.8481

0.9989

0.9204

0.7502

0.9933

0.8632

2020

0.9084

0.9999

0.9531

0.8221

0.9999

0.9067

0.8807

0.9980

0.9375

2021

0.9391

0.9979

0.9681

0.8529

0.9987

0.9229

0.8438

0.9973

0.9173

2022

0.9528

0.9991

0.9757

0.8843

0.9999

0.9403

0.8512

0.9974

0.9214

年份

新疆

贵州

甘肃

协调发展
指数

耦合度

耦合
协调度

协调发展
指数

耦合度

耦合
协调度

协调发展
指数

耦合度

耦合
协调度

2009

0.0754

0.8495

0.2531

0.0818

0.7161

0.2420

0.2483

0.9384

0.4827

2010

0.0998

0.8200

0.2861

0.0985

0.9319

0.3030

0.3181

0.8846

0.5305

2011

0.0956

0.9618

0.3032

0.1729

0.8829

0.3908

0.4188

0.9616

0.6346

2012

0.0863

0.9841

0.2914

0.2117

0.8672

0.4284

0.1720

0.9023

0.3939

2013

0.1386

0.9409

0.3611

0.2932

0.8966

0.5127

0.3929

1.0000

0.6268

2014

0.1205

0.9956

0.3464

0.3393

0.8857

0.5482

0.5353

0.9764

0.7230

2015

0.6226

0.9999

0.7890

0.4736

0.9122

0.6573

0.6778

0.9895

0.8190

2016

0.5808

0.9995

0.7619

0.5438

0.9620

0.7233

0.7453

0.9908

0.8593

2017

0.3062

0.9964

0.5524

0.5701

0.9930

0.7524

0.5052

0.9297

0.6853

2018

0.3429

0.9849

0.5812

0.7348

0.9847

0.8506

0.4939

0.8498

0.6479

2019

0.3795

0.9989

0.6157

0.6315

0.9995

0.7945

0.5303

0.8946

0.6888

2020

0.6520

0.9999

0.8075

0.7451

0.9976

0.8622

0.5769

0.8926

0.7176

2021

0.5877

0.9893

0.7625

0.6916

0.9912

0.8280

0.6347

0.9872

0.7916

2022

0.7101

0.9998

0.8426

0.6309

0.9998

0.7942

0.6979

0.9899

0.8312

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六省市(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指数总体呈现出平稳上升的趋势,并且在2017年中央推出绿色金融创新改革错位试点制度后,中西部省市(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程度不断提升,缩小了与东部省份的差距。具体而言,2009年各省市(区)市(区)的两系统协调发展程度普遍处于0.18以下的极低水平。但是,2017年以后,江西、贵州、新疆、甘肃等中西部省市(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程度迅速提高,缩小了与广东、浙江两省的差距。到2022年,江西的两系统协调发展水平升至0.8512,与东部两省水平相当。这表明,绿色金融政策驱动下,资本化配置效应和投资导向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对于缓解中西部省区的战略新兴产业融资约束,提高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参见图1)。

Figure 1.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dex of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six provinces and cities (districts)

1.六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指数

第二,六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度稳定地处于高度耦合区间,表明两系统发展已经达到良性共振耦合阶段,绿色动能已经汇聚成势,发展势头强劲。总体来看,新疆、贵州和甘肃等西部省市(区)的绿色经济后发优势较为明显,经过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互动发展关系日益紧密;相比之下,广东和浙江的经济基础厚实,金融资源积聚效应凸显,在厚积薄发的资本力量助推下,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始终保持在优良状态,此实证结果与王翌秋和郭冲(2022)[22]的研究较为一致(参见图2)。

Figure 2.Coupling degree between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six provinces, cities, and districts

2.六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度

Figure 3.Coupling coordination degree of green finance and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in six provinces, cities, and districts

3.六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协调度

第三,各省市(区)市(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耦合协调度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时空分异性,这表明绿色动能的演化路径体现出了区域差异特征。广东、浙江的两系统耦合协调度逐年稳步上升,从2009年的0.3~0.4左右上升至2020年的0.8以上,即从早期的濒临失调阶段已经发展到高度协调阶段,表明随着各省市(区)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二者互动关系中的良性耦合效应愈发明显;江西的两系统耦合协调程度出现阶段性起伏波动,从2009年的0.4272升至2013年的0.7632后跌至0.378的低位水平,此后又逐步从向高度协调水平迈进;新疆的两系统耦合协调度从2009年的0.242明显抬升至2019年的0.6157,表明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对于新疆的两大绿色经济系统转型升级起到了显著的积极效果,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当地经济金融环境条件相适应,使两系统步入了中高度协调发展阶段;贵州的两系统耦合协调度稳步提升,至2022年上升到0.7942,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中高度协调水平;甘肃的两系统耦合协调度起伏变化较大,经历了“基本协调–中度协调–濒临失调–中高度协调–中度协调”的变化趋势,表明该省的两系统协同互促关系尚不稳定,待优化空间较大。总体来看,经过十余年发展,中西部省市(区)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互动发展的协调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低起点、高速度的协同发展特色明显;而广东、浙江等东部省份的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协同效应也日益增强,两系统通过“资本–投资–技术创新–监督反馈”双向耦合促进的作用关系释放出了更强的协调发展信号,这对于带动周边地区更好地实践绿色金融和低碳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参见图3)。

5. 结论与对策建议

本文研究了2009至2020年间广东、浙江、江西、新疆、贵州及甘肃等六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间的耦合关系,以此刻画“双碳目标”下的绿色动能演化路径。基于构建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对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各省市(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耦合协调度总体呈上升趋势,在中央构建实施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政策后,中西部省市(区)与东部各省市(区)的两系统耦合度及耦合协调度差距正逐渐缩小;但广东、浙江等东部省份与江西、贵州、新疆等中西部省市(区)的时空分异特征比较明显。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各区域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高程度的耦合关系,助力绿色动能持续激活并形成强大聚合效应,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强化政策支持的地域针对性,不断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各地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出台具切实有效的政策来调控商业银行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绿色信贷投放规模和结构。同时,为提高本地区绿色金融综合发展水平,应大力发展绿色保险、碳金融等新型低碳零碳金融业态,通过绿色金融业务的拓展加大对本地区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投放,弥补企业融资缺口,增强绿色金融的产业支撑力度,促进两系统协调发展。

第二,各地区应建立新兴产业聚集区,并引入“产融结合”机制,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创造便利、优质的物理环境。各地区可根据本地人才聚集区位优势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同时引入绿色金融机构,培育一批具有“产融结合”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促成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互促发展的高水平格局。

第三,着力发展碳金融事业,发挥“以融促产”的良性效应,增强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互促发展的耦合协调度。东部地区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造面向全国范围的高水平碳金融产品交易市场,大力提升碳交易市场活跃度,积极研发多样化碳金融产品,通过碳金融发展提高东部地区的绿色金融深化程度,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低碳零碳金融体系建设中来,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将东部地区碳金融市场建设成果向周边地区推广,强化对周边区域的绿色金融和战略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四,引导资金循环配置,落实监督反馈机制,提高绿色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耦合协调度。各地区金融机构应当加强绿色资金流向监督机制,规范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投融资资金高效使用。提倡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者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监督工作中,监督相关资金融通过程,并提供反馈意见,确保双向主动引导经济资源更好地在绿色金融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间循环配置,使二者迈向高度耦合和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第五,创新政府专项财政补贴机制,释放“产融粘合剂”效力。各地政府机构可以依据本地财政基础状况设计可操作性强的、针对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补贴机制,向市场展现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决心。以项目成果贡献性补贴、人才创新成果补贴等政策福利进一步吸引项目投资者和产融领域专业人才,更好地开拓绿色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自身的发展空间,同步加快实现两系统的高度耦合。

NOTES

12020年9月,第75届联合国大会(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3/16/c_1127216053.htm)。

22022年8月,重庆市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将设立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由于该试验区运行时限较短,暂不将其纳入研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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