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当前时代,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化趋势日益显著。至202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已有40%与数字经济紧密相连。在今年的两会上,数字经济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提出了“2522”框架,旨在构建一套自主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优化数据资源的流转与应用效率,并利用数据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同时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这一系列目标的背后,深刻反映了中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动因。一方面,面对西方在信息科技领域对中国日益加剧的打压与限制,如美国对中国出口高效能、支持研发GPT等AI大模型所需芯片的限制,中国亟需通过发展数字经济来突破外部技术封锁;另一方面,中国也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2. 数字经济时代与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
原始社会时期,共同劳动与平均分配基于极低的生产力,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初级阶段,此时人人平等,无剥削现象。进入农业社会后,生产力显著提升,但劳动者并未因此更幸福,因封建社会中农民虽生产更多物品,却需缴纳地租,遭受地主与贵族的剥削。工业革命后,人类迈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实现飞跃,理论上人类只需少量劳动即可满足生存需求,然实际上,剥削方式变得更为“隐蔽”与“文明”,工人通过工资形式被剥削,与封建社会中的地租剥削本质相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提到资本家的心理特征或精神状态对财富积累的作用,并将其称作“对剩余劳动的狼一般的贪婪”[1]。所以数字经济时代下的科技发展不仅没有让剩余价值理论过时,反而应该被更深入的研究学习。
2.1. 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形成原因
2.1.1. 时代背景的转变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主要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并创建了劳动价值论及其政治经济学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价值创造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阶级,而脑力劳动与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并未得到系统阐释。此外,科技与经济被视为两个相互独立、分离的领域,且工业经济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的研究重点在于现有产品,而对于科技革命下的创新产品并非其常态研究范畴。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增长与社会全面发展成为双重目标,科技与经济实现了深度融合,达到一体化的程度。知识与科技成为主导经济的新要素,与以往“市场换技术”的经济增长模式相比,科技如今是动力的核心源泉。科技融入生产力的其他要素中,包括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特别是作为劳动工具的重要因素,科技与劳动、资本、土地的结合显著提高了商品生产效率和使用量,同时降低了单位价值量。这一转变本质上促进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继承与发展。
2.1.2. 理论自身的挑战与发展
数字经济时代呈现出一系列新现象,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构成了挑战,同时也推动了其进一步的发展。一是现代科技企业的崛起使得科技成为创造超额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和超额利润的重要手段。二是无人工厂和智能化工厂的出现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超额利润,这似乎与活劳动作为剩余价值唯一源泉的传统观点相悖。三是科技密集型企业创造的价值量显著超过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也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提出了新的解释需求。例如,需要解释无人工厂创造出的利润来源问题,以及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角色如何在新的生产模式下得到体现。这些现实问题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探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要求。
2.2. 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相关概述
数字经济时代依托新兴技术推动新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方向。数字产业化指直接销售数字技术创造经济价值,如Chat GPT plus服务;产业数字化则指利用数字技术提升传统行业生产力,如智能农业系统。在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仍然具有深刻的含义和现实意义。剩余价值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本质,指出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
2.3. 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新特征
在数字经济时代,新兴现象与特征层出不穷,其中平台经济的数据所有权、算法歧视以及零工经济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现象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核心概念紧密相连,共同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剩余价值剥削新形态。传统经济模式下,四大生产要素是土地、资本、技术和劳动力,资本家拥有的越多,发展的速度就越快。而如今,在此背景下,数据被视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对提升生产率和获取更高利润至关重要。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在平台经济中其所有权问题凸显,大型平台企业通过技术和服务垄断用户数据,创造巨额剩余价值,而用户作为数据的原始生产者却未获得相应经济回报,这体现了数据所有权下的剩余价值剥削。算法歧视是另一重要问题,算法虽能提高决策效率,但也可能嵌入偏见,导致对特定群体的不公平待遇,如“大数据杀熟”现象,实质上是对消费者的剩余价值剥削。零工经济作为新兴就业形态,带来了劳动异化和剥削的新形式,劳动者面临更大的经济风险和不公平待遇,其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平台大量攫取,却难以形成有效的组织力量维护自身权益。
3. 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新挑战
随着机械化、自动化、数字化的普及,特别是“无人工厂”的涌现,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在数字经济时代面临新的挑战。
3.1. 机器创造剩余价值观
机器生产只需承担租界或购买费用,机器运转即可给原材料附加价值,完成工人工作,多余价值由机器创造。这一观点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概念,忽视了科技在价值创造中的复杂作用。实际上,科技提高商品使用价值量,但单位价值量会降低。因此,该观点站不住脚。
3.2. 资本家理应得到更多剩余价值观
资本家提供原始资本并承担公司风险和管理职能,因此得到更多剩余价值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该观点未认识到在成熟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所有者和管理者权已分离。资本家再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他们利用剩余价值扩大企业规模,进一步加剧财富集中。因此,该观点也站不住脚。
3.3.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仍适用观
数字经济时代下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仍适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特征未变,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仍是无休止地获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这一观点强调了剩余价值规律的客观必然性。
数字经济时代下,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仍具有指导意义,但需结合新时代特点进行发展和创新。一方面,需明确科技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关注不平等生产关系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数字资本主义导致新资产阶级和流众无产阶级之间的不平等关系。需深入分析数字经济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影响,并探索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新途径。另一方面,警惕大数据价格歧视与经济剥削。需加强监管和立法,防止资本家利用大数据进行价格歧视和经济剥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经济理论和政策实践,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带来的新机遇。关注数字经济各板块的人才需求,以培养更多专业人才,推动社会进步。例如,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导致马车夫失业,但同时也催生了汽车制造、驾驶、维修等多个新兴产业。同样,新媒体的兴起为媒体人提供了更多工作形式和出路。
4. 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创新
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仍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并且呈现出新表现形式。数字经济的崛起并没有改变剩余价值的本质,即资本家通过占有劳动者创造的超过其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来获取利润。在数字经济中,虽然劳动形式、生产工具和生产组织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劳动者仍然是在为资本家创造价值,而资本家则通过占有这些价值来获取利润([2], pp. 66-73)。
4.1.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剩余价值生产呈现新特点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提到了“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这两个基本概念,并着重考察了相对剩余价值[3]。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才首次对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作了考察,认为绝对剩余价值是以资本生产的已有的“现实条件”,相对剩余价值则以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和已提高的劳动生产率为前提[4]。由此可知,生产剩余价值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常见于当下众多互联网公司实施的“996”工作制度,其本质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及克扣工资等手段压缩员工,实现剩余价值的最大化。二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即借助技术进步来增加企业利润。这一过程的实现依赖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而后者又是资本家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结果。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生产要素,企业可通过收集与分析大量用户数据来优化产品设计、提高生产效率及改善用户体验,从而创造更多剩余价值。马克思形成了一个重要判断: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是以技术进步为前提,而非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观点构成了他对资本主义历史正当性理论论证的一部分。尽管资本主义存在诸多不合理,但它被视为人类发展的必经历史阶段。在阐明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这两种基本形式的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劳动从属于资本的两种形式理论。该理论认为,人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关系日益疏远,造成了活劳动与生产对象渐行渐远的假象。智能化的生产过程本质上是一个协作过程,其间接劳动取代直接劳动,人类以技术形式赋予智能机器活劳动的特征,使其能转移价值但无法创造价值。资本追求更多剩余价值的动机,在智能机器(作为科学家与工人脑力劳动的结晶)的应用中得到了验证,这同样遵循着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智能机器时代亦不例外。
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诞生了资本拜物教,今天的数字资本主义显然让这些拜物教获得了最新的形式,即智能拜物教,在智能拜物之下,平台资本掌握了出神入化的人工智能,仿佛成为智能时代的王者。这些所谓拜物教的本质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所从事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要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以此来论证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资本与劳动之间矛盾的最终点,就是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和人类彻底解放的共产主义社会([5], pp. 99-106)。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之所以是拜物教批判,恰恰在于马克思用资本主义生产实践的手段破除了资产阶级庸俗国民经济学的拜物教神话,从而为真正理解资本主义生产和利润来源奠定了基础,让我们可以从实践的历史维度参透其中的秘密。这也为我们在今天探索数字时代的人工智能的拜物教指明了道路。真正破解智能拜物教的奥秘存在于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历史生产之中,这就是马克思交给我们的钥匙,而我们需要在历史实践层面上才能发现被这种神话般的拜物教所遮蔽的东西[6]。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我们之所以能够感受到今天的智能社会并产生所谓的智能拜物教,恰恰是数据成为生产要素、人类社会的历史生产实践逐渐数字化和算法化的历史结果。
4.2.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剩余价值积累呈现新阶段
在数字经济时代,由于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智能化的生产流程,企业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这使得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积累速度大大加快,企业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更多的价值创造。数字经济催生了众多平台的崛起,如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这些平台通过聚集大量的用户和数据资源,实现了规模化的价值创造和积累。平台化积累模式使得企业能够更高效地整合和利用资源,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科技进步不仅推动了使用价值性质的变革,催生了众多创新产品,而且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的物质载体,其关注点已从马克思时代的使用价值数量影响,转变为使用价值性质的深刻变化。数字经济时代所孕育的创新产品,展现出以下几个核心特征:1) 唯一性:创新产品往往具备独一无二的特性,这种独特性使其在市场上难以被替代。2) 垄断性:创新产品可能因自然垄断、政府许可或独占生产资料等多种因素而具有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性为其带来了额外的市场优势。3) 风险性:创新产品的生产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因为创造这类产品需要专业的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并非人人皆可轻易实现。4) 价值决定性:创新产品的个别实例能够直接决定其社会价值,并进而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确定。与一般产品相比,创新产品在价值创新方面展现出显著差异。尤为重要的是,在数字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如品牌、专利和数据等,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和积累的关键要素。这些无形资产具备高度的可复制性和可扩展性,为企业带来了持续的价值增长动力。因此,数字经济时代的科技进步不仅改变了使用价值的性质,还重塑了企业价值创造的模式和路径。
4.3.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剩余价值流通呈现新变化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值过程的有机统一。在此框架内,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即为价值增值过程,而资本则在这一动态过程中实现增值。为了确保持续的价值增值,资本必须不断地进行周而复始的循环运动,从而不断地创造剩余价值。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的流通机制确实展现出了新的变革态势,这些变革主要根植于信息技术的革新以及数字经济对传统经济模式的深刻颠覆。
在传统经济模式下,流通渠道往往高度依赖于物理空间和实体店面。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流通渠道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特征。企业得以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社交媒体等数字化平台,以更为便捷的方式实现剩余价值的流通。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极大地降低了流通成本。例如,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在线销售,企业能够有效地节省租金、库存等成本,并显著提升流通效率。这一系列变革不仅重塑了剩余价值的流通机制,也进一步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的价值增值。
4.4.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剩余价值分配呈现新趋势
在当今时代,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技术变革的迅猛推进,导致资本收益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传统意义上的固定资本收益面临挑战,而创新型企业和数字平台的资本收益虽可能更为丰厚,却也伴随着更高的风险。与此同时,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数字劳动者的报酬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平台经济的崛起,众多数字劳动者通过提供数字服务获取收入,他们的报酬往往与工作量、工作质量、用户评价等因素紧密相连,展现出更为灵活和多样化的特征。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每一件商品的价值都可以表示为(C + V + M),即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与可变资本的价值及剩余价值之和。其中,生产资料的价值(C)和可变资本的价值(V)是资本家为了商品生产而消耗的东西,马克思将其大小成为商品的“成本价格”,在商品价值的形成过程中,被消耗的生产价值的一部分(C的一部分)被转移到商品中,而劳动力的价值与商品的价值没有关系。劳动力的耗费所创造的新价值被转移到了商品中,这部分新价值等于可变资本的价值与剩余价值之和(V + M),但这一过程是隐性的。通过可变资本(V/工资)的支付,劳动对产品所贡献的价值似乎已得到完全支付,类似于被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已被资本家支付的情况。对资本家而言,二者的唯一区别在于前者是流通资本,后者是固定资本,这掩盖了或忽视了价值形成的实质。剩余价值(M)是商品价值中超出其成本价格(预付的总资本)的部分,即超出生产过程中所耗费资本价值的余额。它源于资本参与的生产过程,但由于人们未观察到资本不同组成部分的差异,而将剩余价值视为均衡地来源于资本的所有部分,从而用“固定资本—流动资本”的概念取代了“不变资本—可变资本”([7], pp. 14-26)。在资本主义关系下,剩余价值是由活劳动创造的,是超过劳动力价值的新价值。活劳动的耗费是剩余价值的源泉,而利润则是商品价值超过其生产过程中消耗的预付资本的余额。二者虽等值,但利润是对剩余价值的“神秘化”表现。工资被视为对劳动价值的支付,而非对劳动力价值的支付,因此剩余价值被表现为利润,被视为资本自身创造的成果,仿佛这是其固有的“神秘属性”。资本家并不将剩余价值视为可变资本的产物,而是将其视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或增加额,从而使剩余价值以利润的形态出现,掩盖了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关系。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
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提及:“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8]。在劳动力的交换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通过将对象化或物化为劳动力的部分与工人身体相剥离的方式,让工人得以实质从属于工业生产过程。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工人仍然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但这种劳动力的出卖方式已经与马克思的产业资本主义时代有着很大的区别。数字经济时代下生产关系由相对稳定的雇佣关系变成了不稳定的外包和零工经济式的流动关系。在今天的数字资本主义的智能平台背景下,稳定性的、具有长期雇佣劳动合同的工作越来越少,为了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生存下去,劳动者就必须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智能算法中提升自己,以得到更多的分配、更多的绩效以及更好的生存条件。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深刻阐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必然性。
5. 结论
习近平经济思想明确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强调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并努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9], pp. 22-23)。数字经济时代下对数字资本主义导致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即算法价值下的临时性和不稳定的个体关系和流众化的无产阶级,源自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了资本主义根本矛盾,即在资本主义内部,也就是说,在数字资本主义的内部,不可能得到解决([10], pp. 123-128)。唯一解决的方式是,即马克思主义下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设计和建设。与此同时,我国已探索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