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以数字化生产要素为核心驱动力的创新型经济形态,正逐渐释放出巨大的潜能。在当前内需增长乏力的经济背景下,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犹如一股清新的春风,为中国经济的复苏和持续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发展路径。数字平台作为数字经济的排头兵和领军力量,已经成为引领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随着这些新兴数字平台的迅速崛起,一些异化现象也逐渐浮出水面。这些问题侵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确保数字经济能够沿着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增强幸福感的正确轨道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数字经济时代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的继承与发展。通过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识别和解决数字平台发展过程中的异化现象,防止其进一步蔓延和扩大化,从而确保数字经济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福祉和幸福。
2. 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主要内容
剩余价值理论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矛盾和最终命运。列宁曾高度评价这一理论为“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坚固基石”[1],因为它不仅剖析了资本主义的运作机制,还预示了其不可避免的衰败和灭亡。
剩余价值理论核心在于,它揭露了资本家进行生产的真正动机,无休止地追求雇佣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远非简单的物质变换,以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它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价值增殖游戏。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家通过占有和控制生产资料,迫使无产阶级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从而将其转化为一种特殊的商品。
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形成和积累虽然离不开市场流通,但其根源却深植于生产领域。他指出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一发现彻底戳穿了资本家所谓“公平交易”的谎言,揭露了他们剥削无产阶级、获取剩余价值的丑恶行径。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无产阶级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售给资本家。而资本家之所以愿意购买劳动力,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其中蕴藏的巨大价值创造能力。他们明白,通过支配和使用这些劳动力,不仅能够收回购买时所支付的成本,还能额外获得一大笔利润,即剩余价值。这正是资本家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他们不断扩大生产和加剧剥削的原动力。
因此,剩余价值理论不仅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遭受剥削的事实,更指出了这一制度本身固有的矛盾和问题。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和无产阶级觉悟的提高,这些矛盾和问题必将日益尖锐化,最终推动资本主义走向灭亡的历史命运。
3. 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剥削分析
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的剥削途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更加复杂和隐蔽的特点。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升级推动着全球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加速迈进,数字化转型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2]。在这一进程中,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并未改变,通过新的隐秘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剥削。
3.1. 数字时代剩余价值剥削隐秘性
首先,数字平台数据存在剥削。数字平台通过掌控数据资源来实现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在数字经济中,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掌握着数据的平台企业能够通过分析和挖掘数据价值,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些平台通过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消费习惯、社交行为等数据,建立起庞大的数据库,并通过算法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通过这种方式,平台企业能够精准地推送广告、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然而,在这一过程中,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往往被无偿或低价获取和利用,用户的劳动成果(如创作内容、社交互动等)也被平台无偿占有,成为平台获取剩余价值的重要手段。在巨型数字平台,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其次,数字劳动过程存在剥削。数字经济中的劳动过程更加灵活和碎片化,这也为剩余价值的剥削提供新渠道。数字劳动的生产方式主要包含有目的数据生产、无目的数据生产和拥有明确分工的数字劳动生产三个方面[3]。在数字经济时代,许多工作都可以通过网络和远程办公的方式完成,这使得劳动过程变得更加灵活和分散。同时,许多工作也被拆分成若干个小的任务或项目,通过众包、共享经济等方式分配给不同的劳动者完成。这种碎片化的劳动过程使得劳动者更加难以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为资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来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例如,一些平台企业利用算法和评分系统对劳动者进行监控和管理,通过降低工资、提高工作强度等方式来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最后,数字经济的资本积累发生变化。数字经济中的资本积累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进一步加剧了剩余价值的剥削。在数字经济时代,资本积累的速度和规模都得到了空前的提升。一方面,平台企业通过不断扩张市场份额、提高用户黏性等方式来获取更多的利润;另一方面,这些企业也通过并购、投资等方式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地位。这种资本积累的过程往往伴随着对劳动者的压迫和剥削的加剧,因为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往往会采取降低成本、提高劳动强度等措施来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3.2. 数字劳动剥削分析
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数字经济与各行各业紧密交织,共同推动了新兴产业的蓬勃兴起与迅速壮大。在这一进程中,数据已然跃升为诸多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核心生产要素,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也重塑了传统的劳动形态。
然而,在这一片繁荣的背后,数字劳动剥削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劳动的场所由传统的厂房转移到了互联网平台。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打破了空间的阻隔,虚拟的信息空间已经成为资本家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新场所。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剥削形式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往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沦为被剥削的对象。以“玩工”现象为例,玩家在游戏中投入的大量时间,实际上被游戏公司巧妙地转化为了无偿的劳动时间,为其节省了巨额的品牌营销和广告推广费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劳动剥削具有隐蔽性、全天候性和即时性等特点,技术逻辑与资本逻辑实现联姻,对数字劳动者实现无限剥削[4]。
与此同时,数字劳动的全天候监督也给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压迫感。在传统经济模式下,资本家对劳动者的监督主要依赖于分工方式,受到时间、空间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但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设备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始终处于资本家的监督之下,这无疑加重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进一步控制[5]。这让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感到更加束缚和压抑。
此外,数字劳动的即时性特点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界限,使得劳动者难以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在传统工作模式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场所都受到相对固定的规定和限制。但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劳动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种灵活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劳动者,但也使得他们的工作时间和生活时间变得难以分割。新技术的运用使得各阶层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日益模糊,劳动者的压迫感和束缚感也随之增强。
数字劳动剥削的隐蔽性、全天候性和即时性等特点,不仅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制约了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数字劳动剥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既是对劳动者负责的表现,也是推动数字经济持续繁荣的必然要求。
4. 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实现途径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剩余价值的实现主要依赖于两种方式。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同工作日的长度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6]。总而言之,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仅仅关联于工作日的时长,即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增加剩余价值的产出。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则涉及劳动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的深刻变革,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必要劳动时间来实现剩余价值的增长。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对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依然适用。
4.1. 数字经济时代绝对剩余价值
首先,延长数字劳动时间。虽然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形式与传统工业经济时代有所不同,但延长劳动时间依然是增加绝对剩余价值的一种手段。例如,许多互联网公司的员工需要长时间工作,甚至经常加班。此外,一些数字平台也通过算法和技术手段,让劳动者在不知不觉中延长劳动时间,如推送个性化内容、优化工作流程等,使劳动者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任务,但实际上也延长了他们的总体劳动时间。
其次,提高数字劳动生产率。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化数字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等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7]。通过技术创新、算法优化、自动化等手段,可以提高数字劳动的生产效率,从而在相同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例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效率,使劳动者在相同时间内能够处理更多的数据,创造更多的价值。
再次,扩大数字劳动范围。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数字劳动的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和领域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为数字劳动的新领域。例如,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慧物流等新兴行业都是数字劳动的重要领域。这些新兴行业的发展为绝对剩余价值的产生提供更多空间。
最后,加深数字劳动剥削。虽然劳动者的劳动形式和时间更加灵活多样,但数字劳动剥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凭借对数据即数字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资本家得以通过数字经济平台等现实场域进行剩余价值生产和剥削[8]。这些数字经济平台利用算法和技术手段对劳动者进行更加隐蔽和灵活的剥削,如降低单价、提高任务难度、限制提现等。这些手段使得劳动者在创造更多价值的同时,却获得了更少的报酬,从而实现了数字平台对绝对剩余价值的获取。
4.2. 数字经济时代相对剩余价值
在数字经济时代,相对剩余价值的实现展现出了全新的面貌,但其本质依然根植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之中。数字经济时代相对剩余价值,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工业生产中的劳动生产率提升和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而是融入了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呈现出更加复杂、多元且高效的特点。
首先,数字经济通过深度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实现了劳动生产率的质的飞跃。在传统工业时代,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往往依赖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劳动组织的优化。而在数字经济时代,这些先进技术能够精准地分析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找出瓶颈和浪费,进而通过算法优化、自动化替代等方式,实现生产过程的高效。这种提升不仅体现在生产速度上,更体现在产品质量、个性化满足等方面,从而创造了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
其次,随着科技进步以及机器的普及,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9],这也为相对剩余价值的实现提供更多机会。在数字平台上,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技能、兴趣和时间来选择合适的任务,实现更加个性化的劳动供给。同时,数字平台也可以通过算法和数据分析,对劳动需求进行精准匹配,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这种灵活的劳动形式不仅降低了必要的劳动时间,还使得劳动者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从而实现相对剩余价值的增长。
最后,数字经济时代还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和价值链重构等方式,实现了相对剩余价值的最大化。在传统工业时代,商业模式和价值链往往相对固定,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集中在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上。而在数字经济时代,商业模式和价值链的边界变得模糊且可重塑,企业可以通过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化价值链等方式,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创造和捕获。这种创新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但也为相对剩余价值的产生开辟新的路径。
5. 针对数字经济时代剩余价值剥削的对策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剩余价值剥削问题在数字经济领域呈现新表现。为了构建公平、可持续的数字经济生态,可以从完善数字劳动立法体系、加强平台企业监管以及提升劳动者的数字素养与技能三个维度出发,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有效对策。
5.1. 完善数字劳动立法体系
首先,必须明确数字劳动者的法律地位,这是构建数字劳动立法体系的基础。在法律层面上,需要对数字劳动者的身份与权益进行清晰而全面的界定,这一界定应涵盖所有类型的数字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自由职业者、平台经济下的劳务提供者等。要确保这些数字劳动者能够享有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安全、最高工作时限等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数字资本优势[10],从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需要明确数字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是雇佣关系、合作关系,或者其他形式的新型劳动关系。明确这种法律关系对于解决数字劳动领域的争议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为争议双方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再次,鉴于数字经济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应细化数字劳动法规,包括工作时间管理、数据隐私保护、算法透明度、健康安全保障等。特别是要规范平台企业使用算法进行任务分配和绩效评估的行为,防止算法偏见和过度剥削现象的发生。尊重和保护数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数字经济时代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11]。
最后,应提升劳动合同的灵活性与公平性。在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都需要更加灵活和多样。因此,应鼓励使用电子合同等新型合同形式,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同时,必须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合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退出权。对于平台企业的格式合同条款,应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防止其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通过提升劳动合同的灵活性与公平性,能够更好地保障数字劳动者的权益,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5.2. 加强平台企业的监管
强化对平台企业的监管是数字经济治理的重点[12]。为此,需要构建工商、税务、网信、劳动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平台企业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风险评估,从而确保监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在监管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平台企业可能存在的市场垄断、数据垄断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推动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为数字经济的繁荣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了提升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还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程序。这意味着监管决策的制定过程需要更加科学、民主,充分听取并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为此,应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管过程,通过听证会、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平台企业监管的看法和建议。这样不仅可以增强监管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还可以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平台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数字经济的繁荣。
5.3. 提升劳动者的数字素养与技能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劳动者数字素养正逐步成为重要一环[13]。因此,应当开设专门的数字素养与技能相关课程,如数据分析及其实操等。这些课程需紧密结合数字经济时代的实际需求,确保劳动者在学习后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针对在职劳动者,可以开设数字素养与技能的在职培训。通过线上网课与线下集体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的有效性。这种模式旨在使劳动者能在工作中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数字素养与能力。为了持续激发劳动者学习数字素养课程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实施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励机制。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劳动者既能够习得新的知识和能力,又能够间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之间可以进行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的相互交流。针对劳动者普遍面临的数字素养与技能相关问题,企业之间可以共同研讨,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这种方法不仅能解决企业遇到的相关问题,还能促进劳动者不断进步,实现多方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