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去年9月的天津助学金事件是网络讨论度较高的话题,某朱同学在网上实名举报自己的奖学金名额被不贫困的学生挤掉,而后爆出朱同学用高档电脑和平板的反转,让不少网友唏嘘;无独有偶,某大学的女博士举报导师性骚扰和强制猥亵,一位“德高望重”的高学识教授以文章作为“报酬”,以毕业作为要挟对自己的学生进行逼迫,最终在晚年名声扫地,遭人唾骂,然而这样的事件比比皆是。这些事件都反映了在利益争夺的过程中,在个人被诱惑可以获得丰厚利益的情况下,道德被排挤到不可见之范围。当道德没有参与进个体利益之间的争夺中时,个人的合理利益得不到保障,社会将陷入无秩序状态,人类也将退回到原始状态而失去现有文明。因此,道德在调和利益冲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个人利益对于集体利益的服从才能将社会的齿轮运转起来,个人在诱惑面前必须克制破坏集体利益的冲动,将个人利益固定在集体利益被满足的前提之下才能有资格得以满足。因此,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念在利益冲突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念推动我们进一步反思当代社会的冲突矛盾。
2.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道德概念的特殊性
2.1. 传统道德概念
2.1.1. 国内
区别于伦理,道德侧重于指人类现实的道德行为和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早就有道、德二字。早期的道、德是分开使用的。“道”,一般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德”是依据“道”去行动而有所“得”的意思。这种按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规律去行动而有所“得”,主要表现为“外得于人”和“内得于己”。因此,这里的“德”已经有德行和品德之义。
在距今四千年前后的殷代甲骨文中,“德”字就多次出现,西周初期的大盂鼎铭文的“德”字含义明确地是指按礼法行事有所得,此时的“德”包含德行和品德的意思,和今天的“德”字的意义相差不多[1]。
2.1.2. 国外
在西方,情况和中国略有不同。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Moralis (莫利斯),是从希腊语Mos转来的,意思是风尚、习俗、性格、行为等,它的意义和我国的道德一词大体相同,不同的是,最初它较多的是强调风俗和习惯方面的含义,之后才转化为行为的规范[2]。
2.2.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道德概念
长期以来,围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不是道德科学”的争论,由此分为两派——“马克思主义的非道德论”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前者主张马克思主义没有系统阐述过道德理论且所有理论都不存在道德价值的维度,因此断言马克思主义并未涉及道德。持此种立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伍德、米勒、克利尔、斯坎伦、塔克等;后者主张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道德科学,虽然马克思并没有系统地构建道德理论,但是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是富含道德价值的。持此种立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科亨、埃尔斯特、罗默、胡萨米、布坎南、罗国杰、李奇等。相对而言,此立场的代表人物为数众多。
在主张“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论”的学者中,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伦理道德作为生产实践、社会形态演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实践的必要条件,也是评判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必要标准,是批判资本主义道德的关键武器。只有深入探究马克思主义的伦理道德观念,才能全面揭露资本主义的丑恶面具,凝聚无产阶级的群体共识,明确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价值优先性。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念可以围绕现实、实践、历史观、阶级立场等概念进行分析解读,剖析其道德内涵的特殊性。
2.2.1.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建设和谐美丽的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终极目标,无产阶级是它的坚定立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唯物史观,去解析当下社会面临的道德问题,从中概括道德现象的起源、本质、发展及其社会功能的规律性科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资本主义猖獗下的无产阶级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为其研究的重点,所以它又是关于无产阶级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起源、本质、发展、变化及其社会作用的规律性的科学[3]。
2.2.2. 道德概念
普遍的道德概念是指人类社会存在的某种特殊的维系社会活动的纽带,保持社会稳定安宁的“定海针”,调节人的相互关系的工具,也是构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础。道德最初是以“社会契约”的方式形成的,即人们达成了道德内核的共识,随后社会成员共同制定,形成默认的约定俗成的规范要求存在于每个人心中,引导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遵循相通性要求来实现人际交往的相处模式,合理分配社会利益,调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问题,赋予人类以积极的社会意义。
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视域下的道德概念与普遍道德概念关键的不同在于,它将道德从天国拉回现实,将道德从理性思辨拉回现实活动,从唯心拉回到唯物。《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这种现实性:“人们是自己观念、思想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4],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不同于某种共识式的社会意识,而是现实的个体进行现实性的道德活动,建构出现实性的社会道德关系。道德不再成为存在于理念世界的抽象概念,不再成为人类纯粹思辨的对象,而落地为现实性的道德关系,依仗集体性的生产实践活动。所以我们说,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起点就是现实性,也是它与其他道德观念所区别的起点。
当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起点是现实性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关于道德的主要阐述有四个方面,第一,道德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到:“我们开始要谈的并不是任意提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和所创造的物质生活条件”[5],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优先决定。现实的人在现实社会中生存,避免不了因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而产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从根本上来说,都同人们之间的利益有关系,正是由于人类身处现实社会,个人利益与生存紧密联系,因此经济关系成为了人类最根本的联系,没有保障生存的经济作为基础,道德也就无从说起。因此,经济基础产生了道德,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了道德的性质;第二,道德的发展需要运用唯物史观的方法进行分析。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准则,它的不断发展变化是在不同历史时代下的经济状况所推动的,还会受到群众的文化水平、社会共识等多种因素影响,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以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内涵和时代要求都是不同的,这取决于经济状况下人与人的利益分配制度、生产力水平的区别等。道德规律也无法只依靠个别道德现象而形成科学的系统,需要通过具体分析不同种类的道德现象,最终将各个个体的“解剖块”整体地、联系地看待;第三,道德是重视实践和理论的结合。这体现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一种扎根现实的“落地哲学”。这类同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观念,马克思主义中的有道德之人不仅仅要求自身进行道德的纯粹思辨,例如,探究道德的起源,了解道德的发展,探寻道德规律,更注重以丰富的道德理论指导现世的道德实践,在对象性实践中进行向善的、重复的道德行为,培养个人的道德自觉和道德习惯,这一切实践的完成都基于个体道德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而道德必须在人的交往活动中实现,因为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个人道德才有真正实现的意义;第四,道德具有阶级性。只有把握住社会存在不同阶级这一客观事实,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得出道德的一般发展规律。《反杜林论》中是这样描述道德的阶级性,“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资本主义有资本主义的道德,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道德,二者完全不同,这体现了道德内核并不是一概而论的统一模板,而是需要深入了解不同阶级所处的生活背景和经济状况,才能了解不同阶级的道德精神内核。这种道德的内核是与每个阶级所维护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在这里,每个阶级的道德成分都是服务于自己阶级的经济状况和追求的利益而“量身定制”的。而当无产阶级实现人类解放建构了共产主义社会后,这时的道德和利益并不需要调和矛盾,因为道德化身为了实现利益的工具。
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道德强调具体的个体在现实实践中进行对象性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总和,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6],即道德是一种自觉能动的现实性实践活动。道德的发展不是抽象的,也不是思辨的,而是按照客观规律发展和变化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现实性的经济关系,是一种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具有阶级性的道德。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道德”作为其主要研究对象,道德是经济关系在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变化中,适时产生的某种规范,同时展露出善恶对立的一类社会现象。这类社会现象是以善恶作为评价标准,并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下,将这类社会现象纳入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范畴。
2.3. 特殊性
2.3.1. 唯物主义:经济水平决定道德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首先体现出了一种唯物主义的内涵。人类的道德现象和道德观念在不同时代都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具体时代下的经济基础决定了道德以具体的方式发展,以具体的方式调和社会矛盾,但是道德规律是具有超越性的,这种规律是以整体视野对不同阶段的各类道德现象进行分析反思而形成的,不局限于某个具体阶段的道德,而是运用超越性的全局视野对道德的历史演进进行整体性反思。
《反杜林论》中提到:“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7],在经济基础面前,道德是处于绝对附属的地位,是为社会关系进行辅助调节的工具。“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8],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随之导致的是道德规范要求的变化,道德与利益中的生产力部分的联系是道德从属于利益。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其中反作用包括调和、影响、推动和反推动等,那么道德在利益中的生产关系部分则是充当调和生产关系中某些部分矛盾的角色,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是由矛盾的社会道德关系形成的。
2.3.2. 唯物史观:道德发展的变与不变
《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历史和物质的描述:“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人类的生活需要生产满足需求的生产资料,历史的前提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因此,唯物史观是“唯物原则”和“历史观”相结合的原则。而马克思的“现实个人”也是唯物史观的前提,也是马克思主义道德发展之前提所在。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道德的特殊之处在于侧重于在历史发展中讨论道德的要求、内核等。经济基础并不是某个独立于人之外而存在的“神”力量,它的发展依赖于理性的人的现实实践,而人类的生存状况的变化以及人类的欲望、需要的满足也依赖着经济基础,同时也在不断改变着道德存在的内容。因此这种历史观点的根本在于时代的变化导致了经济基础的变化,随后改变了作为意识形态的道德,所以经济基础才是道德变化的根本因素。另外,道德发展的历史是具体和整体的统一,这体现在不同时代下的经济水平导致道德标准不同,具体的道德必须进行具体的反思。但从整个历史长河来看,整体性眼光能够帮助我们归纳道德现象、反思道德问题和揭示道德规律。因此,具体和整体眼光对于研究道德发展都缺一不可。
2.3.3. 实践:道德是个体进行重复的现实性活动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中一级重要的概念,马克思主义对于彼岸世界的扬弃和对现实世界的改造都依靠实践的观点来进行论述。首先,实践是道德自觉实现价值的必由之路,只有真正将道德概念和道德自觉转化为具体生活中的实践,与社会和他人产生了作用,才能真正论道德。道德实践是道德主体在道德认知的基础上进行道德判断并最终做出道德行为的实践过程,因此,它具有明确的主体性,道德需要依靠现实主体的集体实践获得道德本身的意义;其次,实践是利益的来源。实践包括物质资料生产、科学技术研发、政治活动等,这些都能够产生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实践在道德和利益的关系中也充当了不可或缺的角色,道德和利益的共同运转才能让社会和谐共处,但是仅仅在理论上的丰富造诣并不能让两者共同运作,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实践再改造完善自身,才能创造出新的可能性。
2.3.4. 无产阶级立场:阶级斗争的道德优越性
19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抓住时机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生产关系的矛盾冲突无法避免,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两大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者斗争逐渐尖锐。从双方阶级的道德实质来看,资产阶级道德腐败虚假,显露出了野心和反动,而无产阶级依旧在斗争中发展出了友爱互助,施以援手、不怕困难、勇敢向前的斗争精神,此刻的无产阶级迫切需要对资产阶级的错误观念进行批判和科学先进的革命理论的指导。“以往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9],阶级的矛盾斗争推动了历史的演进,同时也激发了对流行道德的反思,推动了新兴道德的发展,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着重阐明了资产阶级道德的虚假外衣和真实内核,分析了资产阶级道德对社会的迫害,同时为无产阶级构建了崭新的道德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出:“至今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而这种对立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形式”[10],历史展开的真正内核其实是各阶级的矛盾运动,而不同时代有不同的阶级斗争。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社会中,无产阶级立场下,人和人的道德关系的总括,不同于以往所有的道德理论而建立起来的新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也是以无产阶级的视角向世人展开的。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是致力于支撑无产阶级打败资产阶级的强大武器,它符合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实践的要求,是无产阶级对于人和人之间的社会道德关系的总括,坚定不移站在无产阶级立场,无条件反映无产阶级的利益。
3.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批判和建构
3.1. 资本主义:自私本性的虚假道德观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道德内核所强调的理念完全不同。资产阶级强调个体利益,其道德原则是利己主义。资产阶级视个人利益为最高价值,他们认为私有制社会能够实现人的个性发展和解放,私有财产是实现个性解放、自由和平等的关键。资产阶级从历史角度上看,他们认为封建主义和宗教禁欲主义限制了人的个性发展和自由,所以,资产阶级将自己的道德原则视为对封建宗法统治和宗教禁欲主义的进步,它认为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资产阶级以“人是自私的”或“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作为道德原则的出发点,他们认为人类更关注自身利益,将自私自利本性视为人们永恒的共同本性。资产阶级的主要代表爱尔维修认为,人的自私本性是不可避免的。
相反,无产阶级强调集体主义和社会公平,认为个体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他们反对资本主义下的剥削与不平等,主张通过消除私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和平等。无产阶级的道德原则以社会共同利益为核心,关注全体人民的福祉和发展,追求社会公平与集体利益,而资产阶级则将个人利益置于首位。这一对立不仅体现在经济和社会政治制度的对立上,也体现在道德理念和价值观念上。
在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道路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冲突与对抗将是长期存在的。爱尔维修从资产阶级社会的人的本性出发,把资产阶级自私自利的本性说成是人们永恒的共同本性。实质上,这个本性只是资产阶级的买卖底层人的特性,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下经济关系的产物。他们从没考虑过,人类也曾在原始公有制的社会中,度过了一段漫长悠久的时期,未来也终将会抛弃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人人都能在共产主义社会下享受丰富物资和充裕的精神世界,资产阶级视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人类长河中永存的唯一制度,认为自私是人类唯一的特性,这必然是错误的。资本主义将这种个人利益至上的原则逐渐演变成为了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欺骗,这体现了道德的阶级性,即资本主义阶级的道德原则仅仅有利于本阶级的利益,而以损害其他阶级的利益为基础建构起来的,这种道德原则并不能适用于同时代下的所有阶级,也不能适用于不同时代的阶级,因此资产阶级的原则不可能作为未来时代的最高准则。
3.2. 利己主义:“糖衣”下的非集体道德
3.2.1. 爱尔维修——法国唯物主义
以爱尔维修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伦理学家们主张,人所追求的幸福目标始终是自己而非他人的幸福,追逐的利益也都是以自己为标准,而非让渡自己的利益而满足他人利益。法国唯物主义者所主张的都是彻底的、明了的利己主义,这种认为“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的观念,在社会发展初期或许对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彻底的利己主义不利于调和社会中人与人的利益关系。
3.2.2. 费尔巴哈——合理利己主义
费尔巴哈作为资产阶级代表的思想家,在前资产阶级的基础上对传统的利己主义进行了改造,由此得以产生“合理利己主义”。对费尔巴哈而言,利己与利他可以在“爱的原则”中得到和解。他认为,利己主义是人的本性,提倡忘记自己的利益去为别人谋利益是不可理解的,但是他反对那种自私的、黑暗的、破坏其他阶级利益的利己主义,反而倡导一种友爱的、符合本性的、寻求自我满足是基于对他人的爱之上的积极利己主义,就是要以“爱他”为原则进行的寻求满足的实践活动。不仅利己,还要利他,在利己中利他,这就是他的合理的利己主义[11]。
3.2.3. 杜威——新的个人主义
美国伦理学家杜威在1930年创建了一种新的个人主义,这是旧个人主义的翻版,在美国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下所催生的新理论。杜威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利益即自己的个人主义同资本主义的“联合化”一致起来。这种新个人主义可以被概括成两句话:人都是主观上为自己的,但客观上又都是有利于社会的。这就像是为盗贼披上英雄的斗篷,看似为广大群众谋取福利的操作下,为个人利益占据优先的合理性。
3.2.4. 杜威——新的个人主义
塔夫脱的合作伦理学思想类似于现代企业的共同发展模式。每个人都站在自己公司的角度谋取自己公司的利益,只会造成彼此利益的争夺和损害,最终导致社会无法运转,法律制度成为摆设,社会无法运转。因此,塔夫脱主张相互协作,既要利己也要利他,合作共赢。
总的来说,所有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的伦理学家都将资产阶级的道德原则作为最高标准,都是利己的,但是产生的各种利己主义观念都不过是资产阶级道德原则的“换汤不换药”,都一致披着招摇欺骗的外衣。这些利己主义思想以个体为中心,人无法让渡自己的利益,彼此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道德是在善恶标准下,面对道德现象而做出的理性判断,但是当现实的个体不理会或者破坏他人利益乃至集体利益时,失去了对善恶分辨的理性判断能力,那么道德就被抛离了集体社会和现实活动,道德无从谈起,利益矛盾持续激化,道德更是无法对利益矛盾起到任何积极作用。
3.3. 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优越性:追求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集体利益
既然利己主义无法激发道德对利益矛盾的调和作用,那么道德对利益冲突同样有积极作用的功利主义、义务论,与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伦理相比,优越在何处?
3.3.1. 快乐幸福vs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功利主义强调行为的正确与否应该以其是否带来最大幸福为标准,核心思想是“最大幸福原则”,即能够实现最大化幸福的行为结果就是有道德的,主张我们的行为应该最大程度地提高人们的快乐,减少痛苦和不幸。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主张通过追求最大的幸福来实现道德行为。密尔在《功利主义》中强调了功利主义的行为标准是全体相关人员的最大幸福,而不是行为者个人的最大幸福,当利益冲突时,道德的调和作用体现在牺牲个人幸福从而满足更大的集体利益需求[12]。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道德也同样主张在利益冲突面前,道德的行为就是在适当情况下可以通过舍弃个人利益去获得集体利益。不同的是,功利主义强调道德的行为结果必须是带来一些感官性的快乐、生活上的幸福,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道德注重更深层次,更广泛的集体需求和集体利益,它强调真正的道德是实现全人类解放的集体实践,是让每个个体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而筑牢道德共同体,最终目标是朝着共产主义社会迈进。
3.3.2. 个人vs集体
义务论又称道义论,其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是一个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也就是说,评价一个行为是否道德,不应基于该行为的结果,这区别于功利主义,相反,而应该基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规则,动机是否善良,是否出于义务心等。行为的道德价值在于行为本身的正当性,而不在于其结果的好坏。义务论认为,某些道德义务是普遍的、无条件的,适用于所有情况和所有人。这些义务不依赖于个人的意愿或特定情境,而是基于道德法则或原则的要求。
义务论确实可以通过这样的道德判断标准来调和个别利益冲突,但是,这种处理方式过于理想,它只强调纯粹道德本身,而忽略了利益冲突所带来的社会不稳定,脱离了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无法调和大多数人乃至整个社会的矛盾。当个人行为的正当性胜过集体行为的正当性,集体利益被剥夺,大多数的群众作为社会的主力军和历史的推动者将会陷入动乱,社会失去秩序,此时被义务论称为道德的行为,却无法调和个人与集体的利益矛盾,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
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伦理相较于义务论的优势在于,道德行为就是强调个人利益需要服从集体利益,在牺牲个人利益能够获得更大的集体利益时,需要毫不犹豫地舍弃个人利益。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更强调对于集体利益的维护,因此,这样的道德才更加适合作为调和社会矛盾的强劲武器,维护集体利益就是维护社会稳定,能够有效调和利益矛盾,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道德更具有优越性。
4. 总结
马克思主义强调道德是以经济基础为前提,在历史变迁中不断发展,并要求现实的个人进行道德实践,是无产阶级道德原则的归宿,且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服从,无产阶级的道德原则也依旧保留和维护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一般来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没有而且也不应当有不可调和的对立,那么在利益冲突的过程中,我们依靠道德规范约束个人和社会,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观点和方法去分配和调和利益。天津助学金事件中的非正义获利者应该树立道德自觉,为落后的贫困生提供“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机会,服从集体利益,将利益让渡给需要它的人,推动构建自由发展的集体,而非借助舆论等外界力量混淆善恶、颠倒是非;导师猥亵学生事件同样如此,导师应该以高要求的道德自律约束自我,树立正确的善恶观,以维护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优先选择,而不是对他人、社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不良影响,且在利益冲突时,将道德抛之脑后,损害了道德作为调和的功能。所以,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视域下,道德成为了最适合调和利益矛盾的工具。
致 谢
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感谢我的学校,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在学习中,老师从选题指导、论文框架到细节修改,都给予了细致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产生重要影响。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才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