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诗经·摽有梅》研究之动态审察
《摽有梅》出自《诗经·国风·召南》。与《诗经》中的其他诗篇相比,这首诗在学术界受到的研究关注明显较少。近年来随着安徽大学藏战国楚简(简称“安大简”)的出土和研究成果的发布,学界对《摽有梅》的关注度有所提升,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研究视角包括但不限于:《摽有梅》的诗旨、篇名的释义、《摽有梅》的英译本、收梅女子的形象等。其中,关于篇名的争议最大,主要争论点在“摽”和“有”的词性及词义。
1.1. 对“摽”字的解释
关于“摽”的词性,学术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释“摽”为动词,一种则释为名词。其中,动词说最先出现,且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始终占据着主流地位。
在动词说内部,释义分三种。一是从“摽”的本义出发,训“摽”为“击”,此说以《说文解字》为依据,以宋代严粲等为代表。《说文解字》:“摽,擊也。从手票聲。一曰挈門壯也”[1]。严粲《诗缉》:“摽本训击,《邶·柏舟》‘寤辟有摽’是也。此诗谓击而落之”[2]。二是将“摽”训为引申义“落”。此说源于汉代毛亨,“摽,落也。盛极则堕落者梅也,尚在树者七”[3]。注解毛诗的大家郑玄和孔颖达从之,《郑笺》:“兴者,梅实尚余七未落,喻始衰也,谓女二十春盛而不嫁,至夏始衰。”[3]此后,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宋朱熹《诗集传》,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陈奂《诗毛氏传疏》和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今人高亨《诗经今注》、周振甫《诗经译注》、程俊英《诗经译注》、陈子展《诗经直解》、余冠英《诗经选》及富金壁《诗经今释》等著作皆采纳此说。三是释“摽”为“抛、掷”,以闻一多《诗经讲义》、陈节《诗经注译》、陈启源《毛诗稽古考》等为代表。闻一多《诗经讲义》:“摽,古抛字。《玉篇》曰‘摽,掷也’,《说文新附》曰‘抛,弃也’,重文作摽”,认为:“掷物以予人亦谓之摽,《诗》曰‘摽有梅’,谓有梅以抛予人也。……本篇以女求士之诗,摽(抛)投义同,摽梅犹彼之投瓜、投桃、投李耳”[4]。读音方面,除了陈节《诗经注译》将“摽”音标为“biǎo”,其他都注为“biào”[5]。
在名词说内部,意见则相对统一,大抵都将“摽”解释为“树梢”。明张次仲在《待轩诗记》中写道,“摽字从手,谓落也,此与‘有梅’二字意义不合,玩诗当从木,摽乃標字之误。標,木杪也”,这是现存最早有关“摽”的名词属性的记载[6]。此后,清李光地《诗所》、20世纪罗漫的《〈诗经〉“摽有梅”新读新解》等皆持相同意见[7]。
今主流看法仍是动词说。不过,随着愈来愈多相关文献的出土和研究,一些学者开始重新思考“摽”字之正解,最终站到了传统动词说的反面,释“摽”为名词的也不在少数。安徽大学的徐在国在《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的研究基础上,认为“苃”字经过“”、“蔈”等字作为中间环节而讹成“摽”,具体讹误过程为:→→蔈→摽[8]。另外一些学者则延续了明代张次仲的看法,将“摽”与“標”联系起来,不过有的认为因偏旁“木”和“扌”相似易混,导致“摽”与“標”在书写或传抄过程中发生张冠李戴的现象,即“摽”由“標”讹误而来,如学者石杰和李玉[9];有的则直接认为“摽”为“標”之俗写字,如禹建华等[10]。
1.2. 对“有”字的解释
“有”字作何解释与“摽”字息息相关。既然对“摽”字的解释被分为了两类,相对应的,“有”字的释义也可分两类[11]。释“摽”为动词,则“有”为虚词,充当词头或语助词1;释“摽”为名词,则“有”为实词,表存在或领有之义[12]。
综上,随着近年来出土材料的增多,学术界对“摽”的释义已出现往名词说方向倾斜的趋势。本文基于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归纳逻辑为底层逻辑,以“某有某”句式为切入点,在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举例论证、比较论证等论证方法,从古汉语语法、异文比对、文本语境三个维度,实现对“摽有梅”的篇名释义兼顾有效性与可靠性的析论。
2. “摽”字正义
2.1. 从“有”字入手分析词性
众所周知,古代汉语有自己专门的语法体系。《诗经》既然是上古时代的著作,那么其语言必然符合上古汉语的语法结构。从汉语语法结构来说,“摽有梅”中“摽”字与“有”字在充当什么语法成分上是相互牵连的,且在整部诗集中,“摽”字仅出现两次,而“有”字出现次数高达495次2。因此,可以尝试从“有”字入手来分析“摽”字的词性。
在古代汉语中,“有”可以放在很多不同的位置上起不同的作用,如它可以放在名词、形容词、副词、动词之前,可做词头,增强句子语气,表整数和零数的关系,作谓语表存在和领属义,表示列举等[12]。在“摽有梅”中,“有”之后为“梅”,“梅”既为名词,那么“有”的语法成分就存在两种可能:谓词(实词)或名词词头(虚词)。
第一种情况,“有”为虚词,即充当名词词头,此时“摽”应是谓词属性。杨伯峻《古汉语虚词》:“‘有’作词头,无意义,只是凑成一个节拍,所以《诗经》用得最多,既可以作名词词头,又可作形容词词头,构成定语,又可作副词词头,构成状语;还可作动词词头”[13]。王力在《汉语史稿》中也说到:“上古名词的前面往往有类似词头的前附成分,例如‘有’字。它经常加在国名、地名、部落名的前面,如有虞、有仍、有莘、有熊、有庳、有济等”[14]。可见,“有”在名词、形容词和动词前当虚字作词头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有 + 名词”“有 + 动词”中,“有”字主要起凑音节的作用,如“中心有违”(《邶风·谷风》)、“女子有行”(《鄘风·蝃蝀》)等;在“有 + 形容词”这种结构中,“有”字则标志着重叠,与叠词的作用类似,如“有蕡其实”(《周南·桃夭》)约等于“蕡蕡其实”,“忧心有忡”(《邶风·击鼓》)约等于“忧心忡忡”之类。
基于上述分类原则,对整部《诗经》的“有”字进行统计,得:充当词头共158次,占出现总次数的32%,其中名词词头出现14次,包括普通名词词头4次和专有名词词头10次,占“有”字作词头总次数的9%。见图1,“有”字在《诗经》中作词头的频次由高到低依次为形容词词头、动词词头、名词词头。
Figure 1.The use of the word “you” as the prefix inBook of Songs
图1.《诗经》中“有”字作词头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有”为实词,充当谓语,此时“摽”是名词属性。在《诗经》中,“有”字以实词身份出现的比例高达66%,见图2。其中最常见的是跟“无”相对,同“有无”之“有”的“有”字,表“存在兼领有”义,共出现311次。还有其他实词意义,包括:通“友”,丰收,富有,位于“九”后构成专有名词“九有”表示九州等等。
Figure2.Percentage of the use of the word “you” as a content word or a function word inBook of Songs
图2.《诗经》中“有”字作虚词与实词的占比情况
在第一种情况的分析中,可知“有”作名词词头时主要接专有名词,偶尔也存在一些接普通名词的情况,如《小雅·巷伯》中的“投畀有昊”,《大雅·大明》中的“有命既集”。不过,这些普通名词似乎均为内涵宏大的词,如“投畀有昊”的“昊”指苍天,“有命既集”的“命”指天命。其他先秦典籍中也存在“有”作词头接普通名词的例子,不过所接名词皆为意义重大之词,如《论语·为政》“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政”指国家政治;《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孔甲扰于有帝”,“帝”指上帝等。然存在语料并不等同于一切名词都具备接于“有”字之后的形态[14]。假设“摽有梅”之“有”用作词头,那么,在《诗经》等先秦典籍文献中理当存有相似用例。然而,在运用语料库如“北京大学CCL语料库”3和“北京语言大学BCC语料库”4进行爬梳时,却未能找到。单从汉语语法上看,若“摽”为外动词,即意为“击”或“抛”时,“摽有梅”结构为:谓语 + 词头/语助词 + 宾语,属于无主语的动宾结构,于古汉语语法层面说得通。《诗经》中的例证有如《小雅·巷伯》“投彼有北”,《鲁颂·閟宫》“奄有下国”“奄有下土”,“奄有龟蒙”“保有凫绎”等。不过,《摽有梅》属于“风”,然例证仅见于“雅”“颂”,而众所周知“风”“雅”“颂”之间的语体色彩差异很大,尤其是“风”以其较强的民间色彩在《诗经》中独具一格。即是说,既然在《国风》中未见相似用例,那这种说法的合理性便有待商榷了[11]。若“摽”为内动词,即意为“落”时,则结构为:谓语 + 词头/语助词 + 主语,属于主谓倒置,此时也合乎古汉语语法。在古代汉语中,主谓倒置是一种常见的句式。《诗经》中以《国风》的主谓倒置句最多,且这些句子的主谓之间多为“其”字,如“灼灼其华”(《周南·桃夭》)、“下上其音”(《邶风·燕燕》)、“虺虺其雷”(《邶风·终风》)、“芃芃其麦”(《鄘风·载驰》)、“熠熠其羽”(《豳风·东山》)等。“雅”“颂”中的主谓倒置句则相对较少,且所用的语助词情况各异,如“假哉天命”(《大雅·文王》)、“乐只君子”(《小雅·南山有台》)等[15]。在其他先秦典籍中,也不乏相关例证,如《论语·雍也》的“贤哉,回也”,《孟子·齐桓晋文之事》中的“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列子·愚公移山》的“甚矣,汝之不惠”,《史记·信陵君窃符救赵》中的“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也”等。总的来说,它们所用的语助词以“其”“哉”“乎”“矣”这些常见的语助词为主,即是说,虽然训“摽”为外动词或内动词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解释因缺少《国风》中的例证而说服力稍显不足。
再看第二种情况。若“有”为实词,则“摽有梅”的语法成分为:主语 + 谓语 + 宾语,完全符合语法规则,且是汉语中最常见的句式。《诗经》中诗题与“摽有梅”同为“某有某”句式的共有17个,见表1,其中13个出自《国风》。这些“某有某”句式的诗题的语法成分都是“主语 + 谓语 + 宾语”,且在17个诗题中,主语和宾语都是名词,并有多达10个与“梅”同为植物类的宾语,包括:苦叶、茨、蓷、麻、扶苏、蔓草、桃、枢、长楚、台。若不局限于诗题,《诗经》中“有 + 植物类宾语”的诗句还有许多,如“南有樛木”(《周南·樛木》)、“南有乔木”(《周南·汉广》)、“林有朴樕”(《召南·野有死麕》)、“山有榛,隰有苓”(《邶风·简兮》)、“山有枢,隰有榆”(《唐风·山有枢》)等。就这些诗题的主宾关系来看,前后两者都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主宾之间的“有”字表主语对宾语的存在和领有。另外,《诗经》中《秦风·终南》篇中也出现了“有梅”,原句是“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其中的“有”也是“有无”之“有”。
综上,考虑到在符合古汉语语法规则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他者例证,尤其是《诗经·国风》中的例证的情况更有可信度,以“摽有梅”之“有”字为实词,表存在和领有关系的解释更为恰当,与此相对应,“有”字前的“摽”字当视为名词。
Table 1.Statistics of poetry titlesin the sentence pattern of “mou you mou” inBook of Songs
表1.《诗经》中“某有某”诗题统计
出处 |
释义 |
次数 |
总次数 |
《国风》 |
《召南》 |
《摽有梅》 |
“摽,落也。盛极则堕落者梅也,尚在树者七。”(《毛传》); “摽,落也。梅,木名、华白、实似杏而酢。”(《诗集传》); “摽,《鲁诗》《韩诗》作‘’,《齐诗》作‘蔈’,有,词头。”(《诗经译注》) |
13 |
17 |
《江有汜》 |
“决复入为汜。”(《毛传》) |
《野有死麕》 |
“郊外曰野。”(《毛传》);“麕,獐也。”(《诗集传》) |
《邶风》 |
《匏有苦叶》 |
“匏谓之瓠,瓠叶苦不可食也。”(《毛传》); “匏,葫芦。”(《诗经译注》) |
续表
《国风》 |
《鄘风》 |
《墙有茨》 |
“茨,蒺藜也。”(《毛传》) |
13 |
17 |
《王风》 |
《中谷有蓷》 |
“蓷,吐雷反,《韩诗》云:‘茺蔚也。’《广雅》又名益母。”(《毛传》) |
《丘中有麻》 |
/ |
《郑风》 |
《山有扶苏》 |
“扶苏,扶胥,小木也。”(《毛传》) |
《野有蔓草》 |
“野,四郊之外。蔓,延也。漙漙然盛多也。”(《毛传》) |
《魏风》 |
《园有桃》 |
/ |
《唐风》 |
《山有枢》 |
“枢,荎也。”(《毛传》) |
《陈风》 |
《防有鹊巢》 |
“防,邑也。”(《毛传》) |
《桧风》 |
《隰有长楚》 |
“下濕曰隰。”“苌楚,銚弋也。”(《毛传》) |
《小雅》 |
《南有嘉鱼》 |
“江、汉之间,鱼所产也。”(《毛传》); “‘南有’至‘以乐’,言南方江、汉之间有善鱼。”(《郑笺》) |
2 |
《南山有台》 |
“台,夫须也。”(《毛传》) |
《大雅》 |
《文王有声》 |
“声:名声。”(《诗经译注》) |
1 |
《颂》 |
《昊天有成命》 |
“昊天:即苍天、皇天。成命:明白的命令。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古文明、成二字同义。’”(《诗经译注》) |
1 |
2.2. 从“摽”字入手探析词义
2.2.1. 异文比对
“摽”的部首为“扌”,通常用在与手相关的动词里,如“打”“提”“拎”等,若要作名词解释,显然有些牵强。因此,要明晰词义,须先明确“摽有梅”是否存在异文,分析“摽”字在历史传播中是否发生过错讹事件。
程俊英在《诗经译注》中提到:“摽,《鲁诗》《韩诗》作‘’,《齐诗》作‘蔈’”[16]。
先看“”字:
《汉语大字典》:“”,音piǎo,零落;饿死。《玉篇·艸部》:“,落也。正作。”《集韻·小韻》:“殍,餓死曰殍。或作、莩。”《漢書·食貨志贊》引《孟子》:“野有餓而弗知发。”顏師古:“鄭氏曰:‘,零落也。人有餓死零落者,不知發倉廩貸之也。’師古曰:‘,諸書或作殍字,音義亦同。’”[17]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陈乔枞云:“赵岐《孟子章句》引《诗》曰《有梅》。,零落也。《汉书·食货志赞》引《孟子》,‘莩’作‘’,注引郑德云:‘音‘蔈有梅’之蔈。,零落也。’《说文》:‘,物落,上下相付也。读若《诗·摽有梅》。’”[18]
可见,“”与“莩”二字常混用,在“有梅”中意为零落。
再看“蔈”字。“蔈”读音有三:biāo、piǎo、biào,是末尾的意思。《说文解字》注:“一曰末也。金部之鏢、木部之標皆訓末。蔈當訓艸末。禾部曰。秒、禾也。秋分而秒定。按淮南天文訓作秋分蔈定。此蔈爲末之證也”[1]。古代汉语中音同或音近的字,往往容易发生通用和假借,“”既与“蔈”音同,那便也存在发生通假的可能。
最后是“標”字。“標”,音biāo,有树梢和末尾等意。意为树梢,如《玉篇·木部》:“標,木末也”和《庄子·天地》:“上如標枝,民如野鹿”;意为末尾,即与“本”相对,指非根本的事物,如《管子·霸言》:“大本而小標”,注:“標,末也”和《淮南子·天文训》:“物类相动,本標相应”。可见,“蔈”与“標”不仅形近、音近,还义同,二者发生通假是具备合理性且极可能的。
如此说来,毛诗中为“有梅”或“標有梅”都说得通,但为何偏偏是“摽有梅”呢?有两种可能。
一是发生了古音通假。《王力古汉语字典》:
摽,通‘標’。①〔摽搒〕同“標榜”。稱揚。《後漢書·黨錮傳》:“海内希風之流,遂共相摽搒。”②〔摽幟〕同“標識”。標記。《後漢書·皇甫嵩傳》:“皆著黃巾為摽幟。”[19]
文献中的用例,指明了古代汉语中“摽”与“標”是可以通假的。结合齐鲁韩三家诗,从原始的版本到毛诗中记载的“摽有梅”,得可能存在以下的关系链条:“”“莩”混用,“”与“蔈”通,“蔈”与“標”通,“標”与“摽”通。
二是发生了形近讹误。众所周知,在印刷术广为流传之前,我国古代书籍的传播主要依靠传抄和翻刻,这也是导致许多古文献存在讹误的重要原因之一。“摽”与“標”的形体相似,仅有细微的差别存在于“扌”和“木”之间,若抄写工或刻工稍不注意,便很可能讹误[20],这种“扌”与“木”互讹的例子在古典文献中有很多,如《庄子·逍遥游》的“枪榆枋”在有的版本中为“抢榆枋”5,潘岳《射雉赋》“陈柯槭以改旧”中的“槭”或被记为“摵”等6。就是在现代汉语通用字的范畴内,“扌木之别”的字也是合体形近字中数量最多的一组[21]。
综上,在进行异文的比对后,“摽”字为“標”的古音通假或形近讹误字的可能性较大。又因梅为蔷薇科杏属植物,梅果长在枝头上,所以释名词性的“標”为“树梢、枝头”最为恰当。
2.2.2. 文本语境
一般来说,明晰词义是解读诗歌的前提,但鉴于词义与诗旨之间的交互关系,在词义未知的情况下,着眼于整体的文本语境,反推字词的具体含义不失为一种辅助性推测方法。
关于《摽有梅》的诗旨,历来聚讼纷纭。《毛诗序》:“《摽有梅》,男女及时(婚嫁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功德教化),男女得以及时也”[22],除了点明男女婚嫁及时,也歌颂了文王的功德。清代姚际恒的《诗经通论》认为这是一首卿大夫为君主求庶士的政治诗[23]。董昌运等则认为这是民间少女在采梅时节的真情歌唱,是吐露对青春的珍惜和对爱情的渴望的民俗诗[24]。陈文钧、刘毓庆则认为这是单纯的不带求爱意味的劳动情歌[25][26]。陈子展《诗经直解》认为这是女子盼嫁之诗,“仲春嫁娶期尽,至孟夏而梅熟,老女不嫁,而《摽梅》之诗作矣”[27]。还有失时之诗、伤时之诗等说法[28]。众说当中,最受支持的是婚恋说,即大龄女子因担忧自己“过时”而表现出对爱情的渴望,对“庶士”的呼唤[29]。此说不仅符合《国风》特色,从民俗学视角看,也是最合理的诗旨。古时“梅”与女子相关,与“媒”“禖”在上古同属明母之部,具有语言代码上的联想关系。这种谐音产生的联想最终链接到婚恋习俗和高禖崇拜,在《周礼·地官·媒氏》《礼记·月令》等古籍文献中皆有所记载[30]。
取婚恋说为主旨,“摽”作动词或名词皆有合理之处。释“摽”为“击”或“落”时,“摽有梅”指梅子纷纷落下,象征女子的青春流逝,年华老去,从而引发美人迟暮之虞和盼嫁之情。释“摽”为“抛、掷”时,诗的内容则转变为女子向心悦的男子投掷梅子以求爱,与“投我以木桃”相似,是一种原始的求爱方式。释“摽”为“树梢”时,“摽有梅”指树梢上有梅子,表现了存现状态,象征着清高的女子待字闺中。三种解释都说得通,本质上无外乎表达女子的盼嫁,只不过前两者从正面,后者从反面。从意境上看,这首诗的关注点不在于已经落下或者被人采走的梅子,更在于留待梢头的梅子。未在树上的梅子许是被人采走,许是熟透自落,都为已发生的不可逆现实,而梢头上留待梅子是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存在状况,是可以人为施予影响改变它的现状的。梅子作为女子的象征,其存在于树梢比落下或被人采走更能体现能动性,因此也愈能展示待嫁女子对未来的焦急等待。所以,从意境意脉来说,将“摽”释为名词,让诗题取“枝头上还有梅子”之意更合适。
3. 结语
综上,本文以归纳逻辑为底层逻辑,在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初步判定,又佐之以其他证据,得《诗经·摽有梅》中“摽”为“標”的通假字或形近讹误字,是名词属性,当训为“枝头、树梢”,“有”为谓词属性,表树梢对梅子的存在兼领有关系。不过,归纳逻辑毕竟不同于演绎逻辑,得出的论题真实性不能保证,其时是否存在个例也无法判定。因此,若要断定“摽有梅”的释义,仍需更多相关的出土文献材料予以佐证。
NOTES
1一般情况下语助词与词头是有区别的,但在“摽有梅”中,称“有”为词头或语助词其实是一个意思,只不过不同的学者所采用的说法稍有不同,如王引之在《经传释词》中对“有”作语助词的解释便与王力、杨伯峻等人解释“有”为词头的说法相近。此处保留“词头”和“语助词”两种称谓以真实概括学界研究状况,下文则仅用“词头”一说以服从简洁原则。
2本文使用的所有数据,皆为个人手动统计所得,统计时以201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毛诗注疏》为主,辅之以同出版社于1958年出版的朱熹《诗集传》和2012年出版的程俊英《诗经译注》及199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
3http://ccl.pku.edu.cn:8080/ccl_corpus/。
4https://bcc.blcu.edu.cn/。
5在中华书局1961年出版的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的《庄子集释(全四册)》中为“(枪)抢榆枋”,表明存在“枪”和“抢”两个版本。
6在岳麓书社2002年出版的《文选》李善注本中为“槭”,在(梁)景上海涵芬楼藏宋刊本的《六臣注文选》中为“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