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张邵,字才彦,乌江人。南宋官吏,张祁之兄,状元张孝祥之伯。建炎三年使金,绍兴十三年始得归宋。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写到《宋史》多有监板错漏之处,其中对《宋史·张邵传》中的部分史料提出了疑问,赵翼据此认为其所读《宋史》版本不精,定有错漏之处。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对赵翼读这段史料产生的疑问进行探讨。本文从史料出发,探究《廿二史札记》中对《宋史·张邵传》的理解。首先对史料进行考证,又从张邵被牵连的张祁案案情缘由和张邵上书言秦桧一事是何本质、是否有德于秦桧两个角度进行探讨。
2. 史源考证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四宋史部分“监板宋史脱误处”这一小节中提到:
“又张邵传:‘邵初使金,遇秦桧于潍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后其弟祁下狱,将株连邵,会桧死得免。’
此数语上下不贯,邵既有德于桧,桧自党护之,桧死则不能免株连矣!乃反云桧死得免。此必有脱落字句处。皆刊刻时校讎不精之故也,当别求善本改之。”
赵翼认为《宋史·张邵传》中提到张邵出使金国时在潍州遇秦桧,归宋后上书进言秦桧忠节,非降金叛宋,因此对秦桧有恩。而《张邵传》中又载张邵因其弟张祁一案恐受牵连,适逢秦桧去世才免受波及。赵翼认为这段上下文不合逻辑,张邵对秦桧有恩,秦桧自会袒护他,秦桧去世张邵才会受牵连,而非秦桧去世才免受波及。故赵翼据此推断《宋史·张邵传》这部分史料必定有漏字句以致语意不通,应该再找善本修改。
根据赵翼对《宋史·张邵传》的理解,语意不通乃赵翼所读版本有误,应另求善本改之。我们首先看赵翼所读版本,赵翼在“监板宋史脱误处”这小节开头处就曾提到:“余家所有《宋史》二本,系前明南、北监板各一,其中误字落句,不一而足”( [1] , pp. 321-322)。明代刻印书籍大体可分为几种:经厂刻书(即以太监负责的刻书)、国子监刻书、藩府刻书、家刻、书坊刻书。其中,国子监又分为北监与南监。我们由此可知此时赵翼所读是明代国子监所刻的北监本和南监本。我们今本按中华书局的点校本,其出版说明中对《宋史》的版本问题进行了说明。其中南监本是明嘉靖南京国子监本,北监本是明万历北京国子监本。中华书局的点校本从优选择,以百衲本为工作本,同时吸收了叶渭清《元椠宋史校记》和张元济《宋史校勘记》稿本的成果,参校了殿本和局本。
中华书局点校本《宋史·张邵传》全文简要节选如下:
“张邵,字才彦,乌江人。……
三年,金人南侵,诏求可至军前者,邵慨然请行,转五官,直龙图阁,假礼部尚书,充通问使,武官杨宪副之,即日就道。至潍州,接伴使置酒张乐,邵曰:‘二帝北迁,邵为臣子,所不忍听,请止乐。’至于三四,闻者泣下。翌日,见左监军挞揽,命邵拜,邵曰:‘监军与邵为南北朝从臣,无相拜礼。’且以书抵之……挞揽怒,取国书去,执邵送密州,囚于祚山砦。
……
十三年,和议成,及皓、弁南归。八月,入见,奏前后使者如陈过庭、司马朴、滕茂实、崔纵、魏行可皆殁异域未褒赠者,乞早颁恤典。邵并携崔纵柩归其家。升秘阁修撰,主管佑神观。左司谏詹大方论其奉使无成,改台州崇道观。移书时相,劝其迎请钦宗与诸王后妃。十九年,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知池州,再奉祠。卒,年六十一。累赠少师。
邵负气,遇事慷慨,常以功名自许,出使囚徙,屡濒于死。其在会宁,金人多从之学。喜诵佛书,虽异域不废。初,使金时,遇秦桧于潍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议者以是少之。后弟祁下大理狱,将株连邵,会桧死得免。有文集十卷。
……”
《宋史·张邵传》中大部分篇幅是记载其在出使金国过程中如何与金国周旋,维护宋朝颜面。其中所涉及赵翼讨论部分按今本仍旧。中华书局点校本载:张邵“初,使金时,遇秦桧于潍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议者以是少之。后弟祁下大理狱,将株连邵,会桧死得免” [2] 。
3. 问题探讨
我们未从目前已知版本上发现这几句史料有错漏之处,故将问题重新放置到史料中去探讨。
3.1. 张邵被牵连的张祁案缘由
我们看《宋史·张邵传》可知,张邵因其弟张祁之案受到波及,那张祁又是因何而下狱呢?《宋史·高宗本纪》载:“绍兴二十五年冬十月乙酉,命大理鞫张祁附丽胡寅狱。” [3] 亦是此年此月丙申秦桧薨逝。我们可以看出张祁一案复又牵扯出胡寅狱。胡寅案,《宋史·高宗本纪》有载:
“绍兴二十年春正月丙午,两浙转运副使曹泳言,李孟坚诵其父光所撰私史,语涉讥谤,诏送大理寺。”
“三月丙申,李孟坚狱具。诏李光遇赦永不检举,孟坚除名、峡州编管,胡寅、程瑀、潘良贵、张焘等八人缘坐,黜降有差。” [3]
胡寅一案,源于绍兴二十年秦桧一党诬告李孟坚诵其父李光所撰私史,而李光已先于十一年遭贬,也是李光与秦桧交恶而遭桧党针对之故。《宋史·李光传》有载:“十一年冬,中丞万俟离论光阴怀怨望,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藤州安置。越四年,移琼州。” [4] 胡寅案也是因秦桧与胡寅素有间隙,于是借李光案连坐胡寅等。此缘由在《宋史·秦桧传》中亦有记载:
“二十年正月,曹泳告李光子孟坚省记光所作私史,狱成,光窜已久,诏永不检举;孟坚编置峡州;朝士连坐者八人,皆落职贬秩;胡寅窜新州。泳由是骤用。”
“桧于一德格天阁书赵鼎、李光、胡铨姓名,必欲杀之而后已。鼎已死而憾之不置,遂欲孥戮汾。桧忌张浚尤甚,故令衿之狱,张宗元之罢,皆波及浚。浚在永州,桧又使甚死党张柄知潭州,与郡丞汪召锡共伺察之。至是,使汾自诬与浚及李光、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皆与焉。狱成,而桧病不能书。”
《宋史·胡寅传》中载:
“桧既忌寅,虽告老,犹愤之,坐与李光书讥讪朝政落职。右正言章复劾寅不持本生母服不孝,谏通邻好不忠,责授果州团练副使、新州安置。桧死,诏自便,寻复其官。”
由上述史料我们能够看出,胡寅案及李光案皆是秦桧一党排除异己、党同伐异所构陷之故。而张邵之弟张祁一案附丽胡寅案,亦是秦桧一党对张祁不满意图诬构之故。张孝祥乃是张祁之子,《宋史·张孝祥传》中对此次张祁案记载明确:
“先是,上之抑埙而擢孝祥也,秦桧已怒,既知孝祥乃祁之子,祁与胡寅厚,桧素憾寅,且唱第后,曹泳揖孝祥于殿庭,以请婚为言,孝祥不答,泳憾之。于是风言者诬祁有反谋,系诏狱。会桧死,上郊祀之二日,魏良臣密奏散狱释罪,遂以孝祥为秘书省正字。故事,殿试第一人,次举始召,孝祥第甫一年得召由此。” [5]
《齐东野语》中对此事也有记载:
“总得之子安国由乡荐试得对集英,考官置第七,秦埙为冠。埙试浙漕、南宫,皆第一。先胪传一夕,进御安国卷,纸既厚,笔墨复精妙,上览之喜甚,擢为首选,实以抑秦,秦不能堪,曰:‘胡寅虽远斥,力犹能使故人子为状元邪!’” [6] (总得即张祁字,安国即张孝祥字)
我们从这些史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秦桧颇记恨胡寅,而张祁与胡寅交好,张祁之子孝祥也使桧党不满。所以桧党构陷张祁附丽胡寅案,使张祁下狱,而张邵亦将因此案牵连。我们通过分析上述史料可知,张祁案乃是秦桧一党诬陷所致。恰逢此年此月秦桧薨逝,张祁一案由此获释,而张邵亦免遭牵连。秦桧死后,高宗虽追封颇厚,但对秦桧一党却稍加抑制,并且平反了桧党诬陷之案,散狱释罪。
《宋史·高宗本纪》载:
“绍兴二十五年冬十月丙申,进封桧建康郡王,熺为少师,并致仕。是夕,桧薨。”
“十一月乙巳朔,追封桧申王,谥忠献,赐神道碑,额为‘决策元功,精忠全德’。戊申,夺赵汾二官。”
“甲子,幸秦桧第临奠。”
“乙丑,复洪皓官,释张祁狱。”
“十二月甲申,命胡寅、张九成等二十八人并令自便,仍复其官。” [3]
综合上述史料及分析,我们知道这乃是《宋史·张邵传》中所记载的张邵之弟“后其弟祁下狱,将株连邵,会桧死得免”一事缘由。张邵弟张祁遭秦桧一党诬陷下狱,将牵连张邵。而此时秦桧薨逝,高宗下令散狱释罪,故张邵得此免受牵连。赵翼认为此数语上下不贯,是因为其并未深究张祁一案缘由,且武断地认为张邵因曾经上书言秦桧忠节会受到秦桧偏袒庇护。最终导致赵翼认为《宋史·张邵传》此段史料上下文语意不通,前后矛盾。我们通过对上述史料的分析已知张邵遭波及一事与秦桧党同伐异有关,《宋史·张邵传》中对此事的记载合情合理,并未有不通之处。
赵翼读《宋史·张邵传》,从张邵曾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得出“邵有德于秦桧”的结论,那么张邵究竟能否称得上有德于秦桧,我们依旧要回到史料之中去探究这个问题。
3.2. 张邵是否“有德”于秦桧
我们先来看赵翼所读版本的《宋史》对此段史料的叙述。
“又张邵传:邵初使金,遇秦桧于潍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后其弟祁下狱,将株连邵,会桧死得免。”
同时列中华书局点校版于下:
“初,使金时,遇秦桧于潍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议者以是少之。” [2]
我们通过阅读比较二者史料,不难得知赵翼认为“邵有德于秦桧”之事乃为张邵归宋后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我们依旧要到史料中探寻张邵归宋后上书言秦桧忠节之事的始末。
上文第一部分史源考证中已将中华书局点校版《宋史·张邵传》全文列出,故在此部分就不再重复罗列,仅引用具体所需史料进行论证。我们从《宋史·张邵传》中可知,张邵于建炎三年出使金国,和议成后绍兴十三年张邵才得以归宋。若我们只从这一小段史料着眼,便很可能做出同赵翼一样的推论,即张邵使金时遇秦桧,归宋后上书言秦桧忠节,因此张邵有德于秦桧。但我们从史料中深入探寻这个问题,就能发现此事并非如此简单。
首先我们看《宋史·张邵传》,其中有载:
“十三年,和议成,及皓、弁南归。八月,入见,奏前后使者如陈过庭、司马朴、滕茂实、崔纵、魏行可皆殁异域未褒赠者,乞早颁恤典。邵并携崔纵柩归其家。升秘阁修撰,主管佑神观。左司谏詹大方论其奉使无成,改台州崇道观。移书时相,劝其迎请钦宗与诸王后妃。十九年,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知池州,再奉祠。卒,年六十一。累赠少师。” [2]
从《宋史·张邵传》这段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绍兴十三年张邵归宋后升为秘阁修撰。但因詹大方论其“奉使无成”而改为主管台州崇道观,实为贬黜。且张邵又向秦桧进言应当遣派使臣迎接宋钦宗等人归宋。后绍兴十九年时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这便有些耐人寻味了,我们从上述史料中可以推测出,张邵自绍兴十三年归宋后为官之途并不十分如意,且他又向秦桧献言应遣使迎接钦宗等人,触怒秦桧,为官之途应更加艰难。但在绍兴十九年张邵却得以升迁,值得注意的是,张邵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同样是发生在绍兴十九年。那么张邵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就不仅仅是赵翼所认为的如此简单了。
我们继续看其他相关史料,《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9中记载:
“绍兴十三年八月丁未,以洪皓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张邵升秘阁修撰,朱弁为右宣教郎直秘阁并主管佑神观。”
“绍兴十有三年九月丁卯,张邵奉使无成,尝与其副不协,持刅戕之。其辱命为甚,若置而不问,恐远人闻之必谓中国无赏罚望。改授外祠,乃以邵主管台州崇道观。已而邵又遗秦桧书言金有归渊圣及宗室诸王意当为遣使迎请,于是桧寖怒之。” [7]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六亦有同样记载:
“(绍兴十三年九月丁卯条)左司谏詹大方论:‘秘阁修撰、主管祐神观张邵,奉使无成,尝与其副不协,持刃戕之,其辱命为甚。若置而不问,恐远人闻之,必谓中国无赏罚,望改授外祠。’乃以邵主管台州崇道观。已而邵又遗秦桧书,言金有归渊圣及宗室诸王意,劝其遣使迎请,于是秦桧益怒之。” [8]
通过对上述史料的比较分析,我们能够对张邵归宋之后的官途有大致了解,绍兴十三年归宋之后没过多久张邵就遭贬黜,且向张邵发难的詹大方本是秦桧一党,后张邵又因进言迎接钦宗等人触怒秦桧,可以说,张邵归宋后这不顺的官途与秦桧一党的打压息息相关。实际上,使金后成功归宋的张邵、洪皓、朱弁三人,归宋后的为官之路都受到秦党的打压,而张邵的官途已是三人中较为不错的了,于绍兴十九年得以升迁。而张邵得以升迁是在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之后,那么,这便根本称不上是“邵有德于秦桧”了。接下来我们再具体分析张邵于绍兴十九年上书一事。
《宋史·高宗本纪》载:
“十九年夏四月丙寅,秘阁修撰张邵上秦桧在金国代徽宗与粘罕书稿,诏付史馆,以邵为徽猷阁待制。” [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中对张邵于绍兴十九年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始末有着详细的记载:
“夏四月丙寅,秘阁修撰主管,台州崇道观张邵言:‘恭惟陛下当宣和靖康之间,为国捍难,适丁大变仗义而起。独患曩时,相臣未能仰副陛下委任之意,或骎骎欲用兵则已,无才能不度事势之可否。或但持两端,则自为身谋不恤宗社之阽危,唯师臣桧蕴精深高世之识灼见,南北两朝事体别白利害。力赞陛下兼爱赤子,敦讲和好,用息兵靖难,再造太平。此非特臣能知之,九州四海、遐陬异类亦能知之;非特史能书之,党庠家塾、杂记小说亦能书之。顾有阴功隐德,世所未及知者,臣请得言之焉。臣于建炎三年被旨,出使敌军,适逢桧于路,策蹇衣褐,有憔悴色,盖被执而训读童蒙,以给朝夕。亦犹苏武食窖中之毡雪,赖以偶活其命,留为今日中兴之用。其后臣益北徙,至金所谓中京者,已而二圣稍东,有随驾医官七、八辈,因留而居,一日,同过臣言:‘闻秦中丞已间行南归矣。’有荥州团练使李子厚言:‘秦公曾为徽宗皇帝撰长书,抵金帅粘罕,引大义以谯责之,粘罕有惭色。’及臣南归渡江,有为臣言,曾有自金传写,得其书稿观之者,今士大夫间往往有之。臣亲见子厚言其事如此,则知桧昔在金固有阴功隐德,及于天下社稷者多矣,特耻自炫,不欲言于人,是以世不得知之。
臣常恐一旦先狗马填沟壑,则我朝贤相道义忠节终莫闻于世,诚日夜以为歉,伏望宣付史馆以彰陛下任用之当,所以能致中兴之盛。’
签书枢密院事余尧弼曰:‘书论秦桧忠节,天下所未及知。’
上曰:‘得此书,庶几不致暧昧,可付史馆。’
尧弼曰:‘邵书篇末言桧尝为徽宗皇帝撰书抵金国元帅,其所开陈与今日事无一不合者,闻勋家有录本,乞宣取同付史馆。’
上曰:‘善。’” [7]
“戊寅,秘阁修撰主管,台州崇道观张邵充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制词略曰:惟时秉节之臣,亲见特书之事,诵说贤宰彰明大功,邵自北方还,即被逐。闲居凡七年,乃上此奏焉。” [7]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这段史料对张邵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记载再清楚不过,想来赵翼若读上述史料,便不会认为“邵有德于桧,桧自党护之”了。绍兴十九年张邵上书言秦桧忠节,观其赞颂桧之言辞,此次上书难脱讨好秦桧、讨好高宗之嫌。且张邵上书言桧忠节后没过几日便得充敷文阁待制,想来他上此书的目的也达到了。我们综合上述史料来看,便可以理解为何张邵早在绍兴十三年便得以归宋,他在归宋后并未言及在金遇秦桧一事,也并未上书赞许秦桧气节,直到绍兴十九年才上书赞扬秦桧。况从张邵充敷文阁待制的制词中也可以看出,张邵归宋后不久遭贬黜,直至闲居七年后上书赞颂秦桧贤德才充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齐东野语》中对张邵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记述更加直白,其中有载:
“至是,服中遗相书,谓彼虽欲留渊圣以坚和好,然所贪者金帛,实不难于还,宜亟遣使。因大忤之,悔已莫及。更为好词,上疏颂其靖康乞立赵氏,冀赎失言之罪。” [6]
而关于张邵上书言秦桧一事,还有其它细节值得探讨。王曾瑜先生在其《关于秦桧归宋的讨论》一文中认为张邵上奏时叙述秦桧“策蹇衣褐”等情况是可信度较低的。对于“秦桧归宋”的问题的讨论有很多,张邵是否在潍州一地遇秦桧也值得仔细推敲。但因“秦桧归宋”问题与本文主旨并不十分密切,故不在本文中做详细讨论。
4. 结语
我们从史料中对张邵此人事迹进行探究,尽可能地了解事情本身相貌,进而对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对《宋史·张邵传》的理解进行探讨。
赵翼在读《宋史·张邵传》时,过于武断地认为张邵有德于秦桧,秦桧会因此袒护于他。而并未探究史料中所提及事件本身,这导致他的结论出现问题,并将错误归在所读版本脱漏不善之故。我们在读史料时,对史料产生疑惑应先详细地了解史料涉及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背景经过等,而不能未对历史事件本身进行考证便臆断为史料有所脱漏。考证历史事件逻辑与考证史料来源有无错漏缺一不可,只对史源进行考证而不具体分析历史事件本身,也会导致结论不准确。
我们在读史料过程中,应对所选取史料的优缺点加以了解。传记中多溢美之词,多言辞夸大之说,我们在选取个人传记作为史料时,不应全信尽信,应多加考量。赵翼在读《宋史·张邵传》时未能考量到传记中多溢美之词,仅以张邵上书言秦桧忠节一事便认为张邵有德于秦桧,使其意与事件本身相去甚远。这都是我们在进行历史学习阅读历史资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