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灵活就业人员在“互联网+”新业态形式下,作为日后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对其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从政策层面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在实际中仍有很多人被排除在外,这类被排除在外的人群大部分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为新型业态背景下的灵活就业群体提供具有高适应性和灵活性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解决新型业态灵活就业人群养老保险问题,是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的必经途径,在增强人民安全感和幸福感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1]。
2. 概念界定
2.1.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自主就业、临时就业等人员。
2.2. 参保意愿
本文的研究范畴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意愿,重点在于关注不同收入,不同条件,不同观念的灵活就业者对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态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即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对待基本养老保险的倾向性、态度,也就是说他们是否愿意接受基本养老保险这种养老方式。分析影响不同特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需求,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3. 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现状
3.1.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介绍
我国对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参保缴费制度,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并且不断细化。江西省和南昌市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行了大量的积极探索,深入分析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制定了一些详细的措施。
3.1.1.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16周岁以上且女性不满50周岁、男性不满60周岁的人员,且无雇主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群以及其他灵活从业人员,即可通过个人完全承担保费的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3.1.2.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方式
不同于企事业单位的按月度缴费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自主选择缴费周期,按月度、半年度或年度一次缴纳。
3.1.3.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记账办法
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标准,本人自愿选择缴费标准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中的任意一个水平作为缴费基数。并按照养老保险费比例20%缴费即可。8%部分存入个人账户,12%部分存入统筹账户。
3.2. 南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调查及访谈情况分析
3.2.1. 调研基本情况
本文针对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尽可能使调查对象覆盖不同发行时的灵活就业群体,不仅线下向洪城大市场和“绳金塔”一条街南昌市个体户、小商贩发放问卷,还针对从事微商、代购、主播等新型网络从业人员发放问卷,最终收回有效问卷113份。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是以“自雇”就业(个人或合伙开店、餐饮或批发等)、临时就业(钟点工、小商小贩、其他打零工人员)、劳务服务(保洁、农民工、装修、月嫂等)及新业态(网约配送员、海淘、主播)等形式就业的群体为主。在发放问卷的同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访谈,深入了解这类人群在参加养老保险时的具体需求,由于问卷发放和访谈是同步展开的,所以在文中将问卷结果与访谈内容放在一起来分析,不单独列出。
3.2.2. 问卷基本信息统计
本次调查问卷设计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个人基本信息、政策认知程度及个人参保情况。本次回收的113份问卷,经过整理后得到的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① 个人基本信息
本次共有113人参与调查,总计47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样本人数的41.60%。在性别上,共有27名女性和20名男性参保,参保率分别是44.26%,38.47%。可以看出不同性别的参保率差距不明显,均未达到一半水平。在年龄上,通过表1分析可以看出,参保群体的年龄大多集中在36~45周岁与46~55周岁之间,通过访谈得知,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这部分群体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与缴费能力,二是在此年龄段开始缴费能够缴足15年。在文化程度方面,初中水平人数居多为34人,但是参保人数占比最高的是高中及以上水平的人群,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养老观念等会受到受教育水平的影响,从而呈现出受教育水平于参保率呈正相关关系。在户籍上,南昌市户籍49人,非南昌市户籍64人,参保率分别为65.31%、23.44%。可以看出由于异地参保和工作不稳定等原因,外来人口参保率低于本地户籍人口参保率。从工作类型角度分析,本次调查中自雇就业和临时就业人群参保率较高,分别占比75%、41.94%,因为从事这两类职业的人群大都是中青年个体户,经济承受能力强,且参保观念较强。而劳务服务由于收入较低且参保意识薄弱,仅有29.03%的人参保。新型网络就业虽然收入相对较高,但是有受访者表示距离退休时间较长,暂时没有考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有部分人选择购买商业保险,所以这个群体参保率也较低。在收入上,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水平与参保率成正比。个人基本信息情况如表1所示。

Table 1. Basic information on survey subjects
表1. 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② 政策认知程度
对于政策的了解程度,有67人选择了“一般了解”,占比高达59.29%;35人选择了“较少了解”,占比30.97%;7人选择了“完全不了解”,占比6.19%;仅有4人选择了“完全了解”,占比3.54%。
由上可以看出,养老保险政策经过不断地普及与发展,越来越多的被大众所知悉,但同时应该看到,人们只是了解养老保险的作用,对养老保险缺乏深入的了解。通过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人更加积极主动地了解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政策普及性较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以及获取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渠道统计结果如图1和图2所示。

Figure 1. Knowledge of Nanchang basic endowment insurance policy by flexible employed persons
图1. 灵活就业人员对南昌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悉程度

Figure 2. Channels for flexible employment to understand Nanchang basic endowment insurance policy
图2. 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南昌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渠道
③ 个人参保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共有47人,占总人数的41.59%,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37人,占总人数的32.74%,购买商业保险的有4人,占总人数的3.54%,未参加任何一项养老保险的有25人,占总人数的22.12%。说明灵活就业人员之间参保意愿存在较大差异,参保方式也各不相同,更有一部分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的具体参保情况如表2所示。

Table 2. Participation of flexible employed persons
表2.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
3.2.3. 灵活就业群体存在不同参保意愿的原因
灵活就业群体存在不同参保意愿的原因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根据问卷分析和访谈记录的梳理,提炼了以下两个主要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收入水平。不同的收入水平产生了不同的个人参保意愿,不论制度如何设计,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都是首要影响因素。第二个因素是养老观念。意识形态对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不同的养老理念会影响个人的收入分配,传统家庭观念较强的群体更希望养儿防老,而坚信养老靠自己的群体会将部分收入用于缴纳社会保险,以换取老年生活保障。
① 收入差异
灵活就业群体所处的不同行业、选择的不同工作形态及个人工作技能的不同都会导致不同水平的收入差异。以行业为例,新业态灵活就业群体如微商、网络主播等人群的收入明显要高于劳务服务、个体户等传统行业灵活就业人员;即使是在同个行业内,不同的工作形态也会带来收入差异,同样是劳务类工作,月嫂的收入就远远高于保洁和安保人员;同样的工作形态,由于个人的工作机会、技能、经验等的不同也会带来收入差距。经济收入的高低影响了个人的参保意愿,导致不同人群选择不同的险种及缴费档次。
险种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41.59%,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为32.74%,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人群占比3.54%,未参加任何一项保险的人群占比22.12%。一部分月平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灵活就业人群,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另一部分则选择不参保;月平均收入在3000元到6000元之间的灵活从业人群大多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人群大多月均收入都高于6000元。部分受访者表示,“周边的亲戚朋友大多都参加了养老保险,但是等到退休后具体能不能拿到养老金,或者能拿到多少还是未知数,目前手头宽裕就先交着,高档交不起就选个低档次的交”。
缴费档次选择:根据问卷分析可以发现,大部分人群都选择按最低档(60%为基数)交费,占到了总样本数量的51.6%,仅有19.15%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第二档(70%为基数)缴费,更高档次缴费的人群则是少之又少。对访谈内容分析可以发现,即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群也会选择较低的缴费基数和档次,这是由于这部分人群收入水平较低,限制了他们选择更高档次的缴费基数,而且由于大部分灵活就业群体对未来预期收入并不乐观,他们不愿意每月拿出上千元的收入来参加养老保险。而对于收入较高的人群,他们更愿意选择中档缴费作为基础,另外再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作为额外补充。
除了收入水平差距较大之外,灵活就业群体的另一个特征是收入不稳定。收入不稳定对参保意愿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缴费周期和中断缴费。
缴费周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群中,选择按月度缴费的仅有21.28%,选择半年缴费的占到了总样本数的34.04%,而绝大多数灵活就业群体还是选择以年度为单位缴费,这类人群占比达到了44.68%。从以上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不同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由于收入的不稳定性,选择年度或半年度缴费能减轻缴费的压力。
中断缴费: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逐年提高,灵活从业人群的缴费压力也不断增加,暂且不论未来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如何,是否能够满足未来基本生活需要,当前的缴费压力已经对生活造成了影响,部分人群已经因此断缴。部分受访者认为“我参保一直都是按最低档缴费,前几年还好,每个月交个300多元,也能负担的起,这几年开始缴费基数一年比一年高,我现在最低档每个月至少要交600多元,收入又赶不上缴费上涨的速度,压力太大了”。
② 养老观念
在本次调查中,高达82.98%的人倾向于选择“自己养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风险的不断增加,人们独立性越发变强,以及对老龄化社会的认知越发清晰,更多的人会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有必要参加养老保险。有10.64%的人选择了“子女养老”,这类群体一般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不满足缴费15年条件,也缺乏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了解,而且他们一般子女数量多,为子女付出多,储蓄较少,到老年更希望得到子女的陪伴,获得老年生活的幸福感。在调查中有6.38%的人选择“政府养老”,这类人群年龄较大且收入偏低,部分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访者表示,会尽可能自己为养老储蓄,但自己收入不高且养老金水平较低,担心生病时没有收入来源,希望政府能增加补贴,多一些生活上的照料。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当前社会上大多数人更倾向于靠自己养老,有少部分人选择靠政府或者子女养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存在情感需求,二是经济承受能力弱。在选择靠自己养老的人中,所倾向的养老方式也不同,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的人宁愿自己储蓄,还有些人倾向于选择商业保险,这都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作出的最佳选择。被访谈人员表示:“我个人认为在30多岁交养老保险比较合适,这个年龄收入较稳定,水平较高,自己能够承担得起,而且等到退休的时候差不多交满了15年,达到了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灵活就业群体覆盖面广,构成复杂,不同人群的差异较大,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分析,不能以偏概全。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发现收入水平和养老观念是造成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不同的两个主要根本因素。参保能力受到收入水平的影响、而参保行为又会被养老观念所影响。当经济承受能力较强时,即收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养老观念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决策造成直接影响 [2]。
4. 存在的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庞大,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做好灵活就业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扩面工作艰巨,给建设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接下来本文将对制度设计和参保主体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探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南昌市灵活就业群体覆盖率低的原因。
4.1. 制度设计
4.1.1. 高缴费基数和高缴费比例同时存在
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收入,但是缴费基数却会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而不断上涨。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类型复杂,收入差距大,虽然在政策发展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有所调整,但是固定缴费基数设置让许多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灵活就业者觉得难以承受,而又让部分从事律师、会计师等收入较高工作的灵活就业者觉得较低,难以实现其所需要的保障力度。同时,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4%,其中个人8%,单位16%;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是20%,其中8%进入个人账户,12%进入社会统筹基金,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费用是“单位制”劳动关系下个人缴纳费用的2.5倍,这无疑加重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经济负担。
4.1.2. 缺乏有效的补贴和激励机制
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不受单位影响,是没有强制力约束的自主行为。他们参保行为的产生和持续不仅需要内在养老需求的驱动,还需依靠外在补贴和激励机制的吸引。参保补贴是指以个人名义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后,各地政府为鼓励和帮助一部分人群参保而在一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的经济性补偿或优惠。从目前南昌市出台的补贴政策上看,存在补贴门槛过高,激励作用不明显的问题。比如南昌市针对困难灵活就业群体出台的助保贷款和“4050”社保补贴政策,都忽视了其中占比最多的年轻群体。他们的养老意识普遍不强,又缺乏优惠政策的吸引,使其参保率很难提高 [3]。
4.1.3.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畅
新业态新型雇佣关系的出现加强了产业的聚合相应,雇员在不同时期甚至同一时期也面临着不同职业身份的转变,面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问题 [4]。虽然南昌市已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由于各地社保政策不统一,管理办法不一致、经办机构效率低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存在利益分割等原因,使得灵活就业人员在转移接续问题上仍存在很多困难,影响其参保积极性,长此以往,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复杂的转移接续手续面前“望而却步”,甚至放弃了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障权益,出现不转续的现象,不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和可持续发展 [5]。
4.2. 参保主体
4.2.1. 参保意识低
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正规就业人群已经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成为全民参保计划的关键人群。除了部分新业态从业者,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一般都较低,就业不稳定,再加上自身对政策不了解,对养老缺乏长远考虑,使得参保率较低。该类人群的文化水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对养老保险的认识程度,较低的知识文化水平,制约了他们对制度的理解程度。此外,工作时间和地点经常变动,也影响到他们工作和生活的稳定性,这些特点都不同程度上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身的脆弱性,增强其参保的不适应性。对于新业态从业人员,例如网络主播、微商等,该群体年龄较小,普遍存在“自己还不到考虑养老的年纪,现在参不参保不重要”的想法,缺乏主动关注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的意识,常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灵活就业人员既无参保动力,又无参保能力,参保积极性不高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参保,部分人还会因为个人经济问题“参而不缴” [6]。
4.2.2. 经济承受能力弱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前提是拥有良好且稳定的经济收入,对于企业职工来说,稳定且持续的工资收入,雇主承担大部分的缴费负担,都保证了企业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持续性。而由于职业特殊性,灵活就业群体大多工资收入偏低且来源不稳定,并且灵活就业人员没有雇主分摊缴费负担,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行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这种较差的经济承受能力和较高的缴费负担导致灵活就业人员难以按时足额地履行缴费义务,较低的收入水平使养老保险缴费在灵活就业人员的支出中占比较大,能左右他们的生活消费,甚至成为一种负担。低收入高负担使他们参保的意愿变的脆弱,极易动摇。当负担过重,或受其他经济压力影响时,灵活就业人员很可能选择不参保或断保。
5. 对策建议
5.1. 调整缴费基数、比例及个人账户分配比例
现行缴费基数的统计口径过窄,数据外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导致缴费基数虚高,从而对该群体存在制度性挤出的问题。鉴于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群体的不稳定性,实行全面调查的难度较大,有关部门可分阶段进行调查。如以5年为一个周期,分行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人数、收入、社保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在建立相关数据体系的基础上,根据该群体实际工资水平,制定合理的缴费基数和档次,以适应灵活就业群体的需要。同时适当降低该群体的缴费比例,合理调整其缴费在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分配比例。减少缴费,增加储蓄,从两方面入手,缩小与单位职工的差距,缓解其参保压力,吸引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如可以将该类人群的缴费比例由20%下调到18%左右,在交满15年后再适当提高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5.2. 完善补贴和激励政策
国家和政府应明确激励机制在制定及实施养老保险政策中的重要性,通过调整待遇记发的方式,对于那些年限长、缴费多的投保人员,退休后增加一定的养老待遇,由此来增加投保人员多缴晚退的积极性。国家还可以通过对养老待遇记发微调的方式来对养老待遇的保底政策作出调整,并且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可以承接养老保底制度的救济功能,使养老金保底政策得以更好地利用。还可以效仿已有的“4050”补贴政策,为年轻的灵活就业者提供一定的缴费补贴。如对25岁以下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年轻人,给予3年的缴费补贴,激励和引导年轻人群参保。这样一来,不仅年轻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得以提高,还能促使已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积极、踊跃的缴费。
5.3. 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
一方面,基础的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机构要进行基础信息库的建设,这种信息库要以市为基础单位,然后逐层增加最终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础信息库,以实现全国性养老保险的信息共享,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转移等提供数据信息;另一方面,建立个人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技术平台,以实现个人的参保、缴费、查询、转移等业务,这样即使参保人变更了城市也可以快速地进行信息查询。这样不但提高了参保人员与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也有效地推进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化的建设步伐。
5.4. 强化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并且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内容以文字形式通过微信、微博这样的新的信息交流方式传递出去;另一方面,要以街道、社区等为单位,设立养老保险宣传咨询站,并通过日常组织的宣传活动,让灵活就业人员切实体会到养老保险政策能够带来的好处,从多角度给他们进行讲解,纠正灵活就业人员过去对养老保险政策的错误认知,令他们从心理上接受养老保险政策,将参加养老保险变为自愿自觉的行动。只有让灵活就业人员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各项规定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知,真正了解该项政策在其年老退休后的重要性,才能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 [7]。
5.5. 提升灵活就业人员自身参保能力
灵活就业人员经济负担能力差这一自身特点,成为其参保过程中的主要障碍。要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的积极性,首先就要改善其经济收入状况,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多变,常常存在劳动合同松散的情况,极其容易造成被拖欠工资的状况,所以政府部门在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的同时,也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欠灵活就业人员工资的现象,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多方面对灵活就业人员予以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技术、文化水平方面的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应对高薪工作的技能,激烈的生存竞争令他们只能从事低收入高劳作的工作而无可奈何,所以对他们进行培训,可以增强他们的市场竞争力,相应的收入水平就会随之提高;三是可以通过补助的形式间接增加他们的收入,比如增加就业或者创业所享受的补贴,以间接的方式减少其经济负担,增加其投保的积极性 [8]。
基金项目
本论文得到了江西财经大学第十五届学生科研课题(编号:20200618084625450)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