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及主要结果
在本文中对于开平面上的亚纯函数
使用Nevanlinna [1] 理论中的标准记号
和基本结果。用
表示满足以下条件的量:若f为有穷级,则
,若f为无穷级,则
,其中E表示r在
上一个有穷线性测度的集合,
每次出现时E可能不相同。
设
为开平面
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
(可恒为
)是一个亚纯函数。当
时,若,则称
是
的小函数。当时,也称
为
的小函数。
设
为开平面
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S是扩充复平面
上的一个非空集合且具有不同的元素。令 [2]
(这里m重a值点记m次)。
设
和
为开平面
上的两个非常数亚纯函数,如果
,则称
和
以S为CM分担值集;如果对于
都有
作为方程
的根的重数等于
作为方程
的根的重数,则称
和
以a为CM分担值,其中
。
符号介绍:记
在
内
的零点个数,记重数,重数大于2次只记2次,
为
其相应的计数函数。
F. Gross和杨重骏在文献 [3] 中证明了定理:
定理A [3] 集合
是整函数的CM型唯一性象集。
注意到定理A中的集合S是一个无限集。
1976年,F. Gross在文献 [4] 中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问题1 [4] 是否可以找到一个有限集合S,使得对于
非常数整函数
和
,若
,则有
?
1993年,仪洪勋在文献 [5] 中构造出了含有15个元素的整函数的CM型唯一性象集,给F. Gross提出的问题一个肯定的回答,并于1995年在文 [6] 中建立了含有7个元素的整函数CM型唯一性象集。并在文献 [7] 中构造了一个含有11个点的亚纯函数唯一性象集。
定理B [6] 集合
是一个含7个点的整函数CM型唯一性象集。
由此得到了整函数唯一性象集的最小基数是7。
在考虑亚纯函数极点“较少”的情况下,方明亮和华歆厚在文 [8] 中证明了下述结果:
定理C [8] 设
和
为非常数亚纯函数,且满足
,
。则存在含有7
个元素的集合S为这类亚纯函数的唯一性象集。
2000年,杨力在文 [9] 中得到了一个含有5个元素的集合为有穷非正整数下级整函数的唯一性象集。
2001年,王新利推广了定理C并得到了:
定理D [10] 设
和
为非常数亚纯函数,且
,
。则存在含有7个元
素的集合S为这类亚纯函数的唯一性象集。
2003年,徐炎在文 [11] 中改进了定理C得到了:
定理H [11] 设
和
为非常数亚纯函数,且满足
。则存在含有7个元
素的集合S为这类亚纯函数的唯一性象集。
2004年,段曦盛在文 [12] 中得到了含有10个点的亚纯函数精简唯一性象集。2011年,白小甜在文 [13] 中也得到了含有10个点的亚纯函数精简唯一性象集。
到目前为止,一直有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就是:
问题2 [7]亚纯函数(整函数)唯一性象集的元素个数的最小基数是多少?
本文基于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受文 [14] 的启发,以及对前人结果推广证明了:附加特定条件的一类特殊亚纯函数的唯一性象集的基数可以降到6和5。从而证明了下述定理:
定理1 设
和
为开平面
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且满足
(其中
),
,
若对于集合
,有
,则有
。
定理2 设
和
为开平面
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且满足
(其中
),
,
,
若对于集合
,有
,则有
。
2. 几个引理
引理1 [15] 设f为开平面
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
为f的p次多项式,则
.
引理2 [2] f和g为开平面
上的两个非常数亚纯函数,且以1为其CM分担值。若
,
其中
,
,I为r在
上一个具有无穷线性测度的集合,则
或
。
引理3 [2] 设f为开平面
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
,其中
和
是关于f的两个多项式,且
与
互质,系数
和
均为f的小函数,且
,
。则
.
3. 定理1的证明
令
,
.(1)
则
与
也为开平面
上的非常数亚纯函数,且以1为CM分担值。于是由引理1、定理条件及(1)式可得:
,(2)
,(3)
,(4)
,(5)
,(6)
.(7)
由(2)~(7)诸式得:
,(8)
其中
。由于
,所以
。于是由(8)式和引理2得
或
若
,则有
.(9)
由(9)式可知f的零点必为g的极点,
的零点也必为g的极点。设
为f的p重零点为g的q重极点,结合(9)式有
,(10)
注意到5和6互质,故由(10)式知6是p的因子,从而
,于是
,(11)
设
为
的零点,则由(9)式知
至少为
的6重零点,从而有
,(12)
同理可得:
,(13)
,(14)
再由Nevanlinna第二基本定理、(11)~(14)诸式及定理条件得:
,
这是一个矛盾。
若
,则有
,(15)
令
,则(15)式可变形为
,(16)
如果
,则
,这与g为非常数亚纯函数矛盾。从而
,即
。
若h不为常数函数,则由(16)式得:
,(17)
同理可得:
,(18)
其中(17)、(18)式中
。由(17)、(18)式和引理3可得:
,(19)
,(20)
,(21)
,(22)
由Nevanlinna第二基本定理结合(19)~(22)式得:
,(23)
,(24)
又由Nevanlinna第一基本定理得:
,(25)
于是由(23)~(25)式及定理条件得:
,
这是一个矛盾。
故综上所述,可得
。定理1证毕。
定理2的证明类似定理1。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