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自杀是导致国内15~34岁个体死亡的首要因素(Phillips, Li, Zhang, & Eddleston, 2002)。其中,自杀意念(Suicide ideation)的作用不容忽视。自杀意念会增加自杀企图和自杀行为,因此缓解自杀意念是预防自杀企图和自杀行为的重要途径(Palmer, 2004)。自杀意念是指偶然体验的自杀行为动机,个体胡思乱想或打算自杀,但没有采取实现此目的的外显行为,它是自杀企图的游离因子。
已有研究表明,18~30岁个体的自杀意念发生率最高,且这些持有高自杀意念的个体更容易采取自杀行为(Kisch, Leino, & Silverman, 2005)。相对而言,在这一年龄阶段的个体中,大学生自杀意念的发生率更高(Brener, Krug, & Simon, 2000; Lee et al., 2007)。Li等(2014)回顾了2004~2013年的41篇有关中国大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的研究,发现中国大学生总体自杀意念的发生率为10.72%,且女性的自杀意念高于男性。Rachman(2001)的研究表明,自杀意念程度越重,自杀企图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尽管自杀意念并不一定直接导致自杀行为,但是很多研究都已经表明,自杀意念是自杀行为最敏感的预测因子,是评估自杀危险性的重要指标(姜能志,安申之,王艳郁,孙宏伟,2013)。鉴于自杀意念对大学生自杀行为和心理健康(钟向阳,曾璇,杨利江,韩云金,2003)的影响,了解自杀意念的相关因素对预防大学生自杀行为有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将对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和保护因素进行简要梳理,希望对自杀预防策略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
2. 自杀意念的测量工具
2.1. 自杀意念评定量表(SIOSS)
该量表由夏朝云、王东波、吴素琴、叶剑辉于2002年编制,包括绝望、乐观、睡眠、掩饰四个因子,共有26个项目。所有项目均以“是、否”记分。自杀意念总分由绝望、乐观和睡眠三个因子的得分相加而得。总分 ≥ 12为有自杀意念,<12为无自杀意念。自杀意念得分越高,表现为绝望程度越高、越不乐观、睡眠有障碍的心理特点。以掩饰因子分 ≥ 4为测量不可靠。该量表的重测信度为0.86,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79,分半信度为0.82。研究证实该量表有较高的信效度(常保瑞,方建东,2008)。
2.2. 中文版Beck自杀意念量表(BSI-CV)
Beck自杀意念量表是国外临床和研究常用的评估工具,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由经过培训的临床医务人员使用的半定式他评量表(Scale for Suicide Ideation, SSI),另一个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评量表(Beck Scale for Suicide Ideation, BSI) (李献云,等,2010)。目前,国内常常使用Beck自杀意念量表中文版(Beck Scale for Suicide Ideation-Chinese Version, BSI-CV)。该量表是在BSI、目前的自杀意念量表(Scale for Suicide Ideation-Current, SSI-C)和最严重时的自杀意念量表(Scale for Suicide Ideation-Worst, SSI-W)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BSI-CV可自评,也可由调查员访谈获得;即可评估被试当时的情况,又可评估其最严重时的情况。该量表共有19个用于评估被试自杀意念严重程度的项目,每个项目有三个选项(0~2分)。每个问题询问两个时间段:最近一周和最严重时。根据李献云等(2010)给出的评分方法:前5项为筛选项,仅在第四(主动自杀念头)或第五项(被动自杀念头)不为0时,不论是最近一周还是最严重时,继续回答第6~19项,否则,调查结束。该量表得分越高,表示自杀意念越强烈、自杀危险越高。
3. 自杀意念的有关理论
3.1. 人际理论(The Interpersonal Theory of Suicide)
Joiner Jr. (2007)提出了自杀的人际理论,该理论假设:只有在个体强烈地表现出知觉到的累赘感(Perceived burdensomeness)、未满足的归属感(Thwarted belongingness)、习得的自杀能力(The acquired capability for suicide)这三种要素时,才会做出致命的自残行为。其中,知觉到的累赘感是指自己的无能会给朋友、家人及社会造成负担,这种负担感使个体相信自己死了比活着更有价值(Joiner et al., 2009)。未满足的归属感指的是当个体的归属需要未得到满足时产生的一种痛苦的心理状态(李建良,俞国良,2014)。习得的自杀能力指的是个体习得致命性自杀能力的状况(李建良,等,2014);习得能力包括对生理痛苦和死亡恐惧的适应,它是通过反复暴露于痛苦的和刺激性的经历而发展的(Van Orden et al., 2010),这个过程涉及到的是自己本身经历了痛苦和目睹了他人的暴力(Brenner et al., 2008)。
该理论认为,知觉到的累赘感、未满足的归属感均会引发个体自杀意念的产生,当二者同时存在时,自杀意念达到最高水平。个体要实施自杀必须具备该理论的第三个因素——习得自杀的能力,这是该理论中最关键的一个要素。以往有很多研究探讨了自杀人际理论的这三个要素预测自杀风险的效用,例如,Barzilay等(2015)对1196名以色列高中生进行的自我报告的研究发现,知觉到的累赘感与未满足的归属感在预测自杀意念时交互作用显著,习得自杀的能力预测了被试的自杀企图;Van Orden,Witte,Gordon,Bender和Joiner (2008)的研究也发现,在预测自杀意念时,知觉到的累赘感和未满足的归属感交互作用显著;且个体习得的自杀能力越强,在过去尝试自杀的次数也越多。
3.2. 自杀意念的绝望理论(Hopelessness Theory)
自杀意念的绝望理论起源于抑郁的绝望理论(Abramson, Metalsky, & Alloy, 1989),它是抑郁的一种应激——易感理论(a diathesis-stress theory of depression)。Abramson等人(1989)认为,人们产生绝望是对负性生活事件发生(或,积极生活事件没有发生)的预期(expectation),而此时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改变现状。但是,人们面对了负性生活事件时并不一定会产生绝望。因此,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三种独立的负性认知倾向来判断个体的绝望,即当个体遭遇负性生活事件时:(1) 推断特定负性生活事件稳定的普遍的原因;(2) 推断特定负性生活事件的消极结果;(3) 将消极生活事件解释为个体自身的缺陷。这三种负性认知倾向增加了个体绝望发生的可能性;一旦个体产生绝望,绝望抑郁症(包括自杀意念)就是不可避免的。
Gibb等人(2001)在绝望理论的背景下对279名本科生童年期虐待和自杀意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发现,情绪虐待(而不是身体虐待或者性虐待)与随后两年半之内的自杀意念相关,大学生的认知风格和绝望水平对这一关系具有调节作用,该研究的研究结果支持了自杀意念的绝望理论。Abela和Seligman (2000)也通过实证研究对自杀意念的绝望理论进行了研究,他们用两个纵向研究探索了高中生人际关系领域和大学生成就领域中绝望理论的应激——易感成分,结果表明这三种应激——易感成分预测了消极结果与积极结果之后个体的即时情绪反应,对自杀意念的绝望理论提供了全面的支持。
3.3. 自杀意念的自我决定理论(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SDT)
自我决定理论是由Deci和Ryan(1985)提出的,该理论是基于个体的基本心理需求提出的。Deci和Ryan指出个体拥有自主性(autonomy)、能力感(competence)和关联感(relatedness)三种基本需要。自我决定理论认为,个体通过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作用,不断满足这三种基本需要。当个体满足这三种基本需要时会增进个体的幸福感,而当个体没有满足这三种基本需要时会产生功能性障碍或心理疾病。
自杀意念的自我决定理论同样得到了相关研究的支持。研究发现,低自我决定与自杀意念有关(Zuroff et al., 2007)。Britton,Van Orden,Hirsch和Williams (2014)对440名大学生进行的横断研究发现,当个体的三种基本需要(自主性、能力感和关联感)得到满足时,个体不容易产生自杀意念,更不容易采取自杀行为。Bureau,Mageau,Vallerand,Rousseau和Otis (2012)也发现,负性生活事件对高自我决定青少年的自杀意念影响更小。
4. 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
对自杀意念危险因素的研究始终是国内外自杀研究的重点课题。但自杀意念的原因极其复杂,至今研究者仍未获得较为全面的结果。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国内外大学生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进行归纳总结,给出目前相对较为明确的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
4.1. 生物因素
自杀意念与人格因素之间关系的研究,是近几年关于自杀意念影响因素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一些研究者应用艾森克人格问卷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有自杀意念的个体在神经质和精神质方面得分较高(钟向阳,等,2003;孙爱英,孙玉梅,徐红丽,2010),说明自杀意念与一定人格基础有关。神经质上得高分者表现为:经常出现焦虑、紧张情绪,抑郁,情绪波动比较大,偶尔出现不理智行为。精神质上得高分的人群表现为孤独、不关心他人、心肠冷酷、缺乏情感和移情作用、对旁人有敌意、攻击性等偏于负面的人格特征。这也就是说,具有这些不健康人格特征的个体,容易在挫折面前产生自杀意念甚至是自杀行为。
4.2. 心理因素
目前对自杀意念的研究所关注的心理因素主要集中在抑郁、绝望、心理痛苦等变量上(吴才智,陈真珍,于丽霞,段文婷,蒋光荣,2015;Troister & Holden, 2012)。
长期以来,研究者都认为抑郁是影响青少年和成年人自杀最为严重的危险因素(Groholt, Ekeberg, Wichstrom, & Haldorsen, 2000; Liu & Tein, 2005)。Beck认为抑郁是个体对自己、对世界以及对未来的消极认知引起的。大量研究已经证实抑郁对自杀意念的影响,例如,吴才智等人(2015)的研究发现,抑郁对自杀意念有直接的影响;焦彬、陆静文、杨思、陈冲和刘铁桥(2010)对504名大学生进行的研究发现,抑郁与大学生自杀意念显著正相关且抑郁对大学生自杀意念有直接影响;李亚敏、雷先阳、张丹、刘莉和唐四元(2014)对中国大学生自杀意念影响因素的元分析中也发现抑郁是自杀意念重要的影响因素。
自杀意念的绝望理论认为绝望是影响自杀意念发生的最接近和最直接的原因,且多数研究均发现绝望能显著预测大学生的自杀意念(Delisle & Holden,2009;吴才智,等,2015)。Lamis和Lester (2012)对99名非洲裔和欧裔美国女大学生(18~24岁)自杀意念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绝望和抑郁均显著预测了女大学生的自杀意念。而Suominen,Lsometa,Ostamo和Tarrier (2004)的研究发现,控制了抑郁之后,绝望和自杀意念的相关仍然显著;且以往研究也发现,绝望比抑郁能更好的预测自杀意念(Wetzel, Margulies, Davis, & Karam, 1980)。这表明,绝望和抑郁对自杀意念的影响是相互独立的。并且,Lamis和Lester (2013)对303名男性和691名女性大学生性别差异的研究发现,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绝望对自杀意念都具有一定的预测作用。
自Shneidman (1993)提出心理痛苦(Psychache) (是指负面情绪的内省体验,例如恐惧、悲伤、羞耻、内疚,等等)概念以来,很多研究者都已证实心理痛苦对自杀意念具有重要的影响(Orbach, Mikulincer, Gilboaschechtman, & Sirota, 2003; Olie, Guillaume, Jaussent, Courtet, & Tollant, 2010)。Shneidman (1993)认为所有自杀意念的心理因素都是以心理痛苦为中介变量来预测自杀意念的,该观点也得到了许多研究的支持。例如,吴才智等(2015)通过对2039名大学进行调查发现,控制抑郁和绝望水平后,心理痛苦对自杀意念仍有显著的预测作用;该研究还发现,心理痛苦在抑郁和绝望对自杀意念的影响中起部分中介作用。这说明,心理痛苦与自杀意念的关系并非抑郁和绝望所致,且心理痛苦是导致自杀意念的一种主要易损特质。
4.3. 社会环境因素
自杀意念的产生不仅受到个体自身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影响,还受到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社会环境因素是指人类生存及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狭义的社会环境是指个体生活的直接环境,如家庭、学校、社区等等。在本文中我们主要讨论学业问题和负性生活事件对大学生自杀意念的影响。
以往国外的研究发现,青少年自杀的一个确定性危险因素是学业问题(Borowsky, Ireland, & Resnick, 2001; Martin, Richardson, Bergen, Roeger, & Allison, 2005);Greenberger,Chen,Tally和Dong (2000)的研究发现,较之美国青少年,中国大陆青少年的学业成绩与抑郁症显著有更强的相关性。国内学者曾琳娜(2003)对大学生进行研究发现,虽然不同学习成绩的大学生抑郁评分无显著差异,但是随着学习成绩的提高抑郁评分有逐渐降低的趋势。另外,也有研究发现不仅仅是学业成绩与抑郁症状、自杀意念相关,青少年在学校遇到的其他与学业有关的问题(例如,出勤、行为相关的困难等)也都与自杀危险性呈正相关(Fergusson, Beautrais, & Horwood, 2003)。
负性生活事件(也叫应激性生活事件)指对个体在生活中突然遭受到的急剧的、形成心理上强烈反响的重大事件,即易形成负性的心理应激因素。大量研究表明,产生自杀意念的大学生都经历了应激性生活事件。例如,梁丽婵和李欢欢(2011),朱坚、杨学龙和陈海德(2013)的研究发现应激性生活事件与大学生自杀意念之间呈显著正相关;陈冲、洪月慧和杨思(2010)的研究结果表明,应激性生活事件通过自尊和抑郁的中介效应影响自杀意念。
5. 自杀意念的保护因素
现有的大多数研究都关注的是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但是对保护因素有所忽视,而保护因素恰恰能对个体的自杀意念起到缓冲的作用。
5.1. 自尊
自尊(self-esteem)是对自我进行的整体性、积极性评价,这种整体的自尊对个体行为的发展有重要影响(Baumeister, Smart, & Boden, 1996)。高自尊者对自己持积极的评价,生活中较自信,勇于面对困难,生活中易于获得成功;而低自尊者对自己持消极评价,对未来缺乏信心,往往缺乏应对困难与挫折的勇气,生活中容易失败。临床和理论研究者发现,自尊是预防青少年自杀最有利的保护因素(Wild, Flisher, & Lombard, 2004; Jo, Ju, & Sohn, 2011)。吴明证、孙晓玲和梁宁建(2009)以大学生为被试,探讨外显自尊、内隐自尊与抑郁的关系,发现自尊是影响抑郁的重要因素。而以青少年为被试的研究也发现,自尊是自杀意念(Eskin, Ertekin, Dereboy, & Demirkiran, 2007; Groholt, Ekeberg, Wichstrom, & Haldorsen, 2005)、精神障碍(Guillon, Crocq, & Bailey, 2003)的保护因素。这也就时说可以通过提高大学生的自尊来有效预防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的发生。
5.2. 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是一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所获得的能减轻心理应激、缓解紧张状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Brown把社会支持分为非正式的社会支持来源和正式的社会支持来源。非正式的社会支持来源包括家人、亲戚、朋友、邻居等,正式的社会支持包括政府、学校、福利机构等。多项研究表明,社会支持和自杀意念的关系密切,且社会支持可以缓冲大学生的自杀意念(Goncalves, Sequeira, Duarte, & Freitas, 2014; Compton, Thompson, & Kaslow, 2005)。并且,许多研究表明需要同时加强家庭和同伴的保护功能(例如,加强家庭成员关系、感觉和父母很亲密、感觉被朋友所喜欢)来预防青少年自杀(Anteghini, Fonseca, Ireland, & Blum, 2001; Resnick et al., 1997; Zweig, Phillips, & Lindberg, 2002)。鉴于大学生的生活环境,本研究主要从家庭和同伴这两个方面考虑其给予大学生的支持对自杀意念的保护作用。
Sun和Hui (2007)的一项质性研究发现,有重度自杀意念的青少年都认为家庭成员不会对他们提供足够的支持,他们也拒绝从家庭成员那里寻求帮助;相反,中度自杀意念的青少年至少和家庭中一位成员保持亲密的关系,并认为其家庭成员是乐意向他们提供帮助的。同样,许多实证研究也发现,社会支持,尤其是来自家庭的支持能够缓解个体的自杀意念(Compton et al., 2005; Meadows, Kaslow, Thompson, & Jurkovic, 2005; Harris & Molock, 2000; Rudd, 1990)。
在Sun等人(2007)的研究中,一部分有自杀意念的青少年报告:他们常常和同学发生冲突或被其他同学所攻击,这使他们觉得自己没有价值或产生抑郁,所以他们会产生自杀的想法。Greenberger等人(2000)通过对中国和美国青少年的比较发现,同伴温暖缓冲了不同文化背景下风险因素对抑郁症的影响。然而,同伴支持并非仅限于缓解抑郁症。多项研究发现,同伴支持可以缓解焦虑等一些与自杀意念相关的因素(Feldman, Rubenstein, & Rubin, 1988; Ohannessian, Lerner, Lerner, & Von Eye, 1994)。这说明同伴支持是自杀意念的一种保护因素。
6. 研究展望
近几年来,自杀意念的研究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关注。然而,未来关于自杀意念的研究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1) 综观国内外的研究我们不难看出,尽管人们对自杀意念做了很多研究并提出了丰富多样的理论,但是这些研究都不足以解释“为什么在自杀风险非常高的人群中,仅有小部分人会自杀身亡”。所以,今后的研究应该更加关注“处于高自杀风险中哪一类个体采取了自杀行为、自杀意念是怎样转向自杀行为的”,且深入了解“什么原因导致那些有自杀意念的个体没有采取自杀行为”,这对发展自杀预防策略是有帮助的。
(2) Brownson,Drum,Smith和Denmark (2011)采用国际大学生代表性样本的研究发现,在这一年龄阶段的个体中,女性比男性产生更多的自杀意念。以往研究也发现,在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和保护因素上也存在性别差异(Brownson et al., 2011; Lamis et al., 2013),与男性相比,抑郁更显著地预测了女性的自杀意念。这可能是因为男性更少体验到悲伤和抑郁(Ellis & Lamis, 2007; Essau, Lewinsohn, Seeley, & Sasagawa, 2010),也可能是因为男性在报告时尽量减少负面情绪(Hunt, Auriemma, & Cashaw, 2003)。因此,根据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和保护因素制定干预措施时,应该考虑大学生的性别差异,根据他们发展的不同特点来制定不同的干预方案。
(3) 关于自杀意念的研究,大都针对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对于自杀意念保护因素的研究却很少。今后的研究应该针对自杀意念的保护因素展开,为自杀意念的干预提供理论基础,预防大学生的自杀行为。
(4) 国内外关于自杀意念的研究,大都采用了横向研究设计,今后的研究应着重于纵向研究设计,以进一步了解个体自杀意念的变化、探寻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深入了解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和保护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