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亲社会行为是人类的一种宽泛的行为范畴,是指任何自发地帮助他人或有意图地帮助他人的行为,如合作、助人、捐赠和志愿等(Penner, Dovidio, Piliavin, & Schroeder, 2005;侯玉波,2013)。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从个体心理的角度深入探讨个体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因素和提升途径,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近些年来,在国外的亲社会行为的研究领域中,出现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可识别受害者效应(identifiable victim effect)。本文将分别从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概念、发生机制和调节因素,以及该领域研究的局限和对未来的展望等方面展开论述。
2. 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概念
1987年,一名叫“杰西卡”的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女孩不慎跌入一口废井,该意外事件受到世界各国媒体的极大关注,杰西卡被救援后收到70万美元的公众捐款,且还拍摄了一部纪录片。为什么人们在见到某个人受难时,会马上付诸帮助行为,而在面对更严重、涉及更多人的悲剧时,却往往不能闻声而起付诸帮助行动呢?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有研究者发现,特定、具体的例子比那些苍白、广泛的统计信息对人们的社会判断具有更大的影响力(Nisbett & Ross, 1980)。近些年,亲社会行为的研究中也发现了一种特殊的现象——可识别受害者效应,是指由受害者的可识别性造成的人们对受害者帮助行为增加的现象(Kogut & Ritov, 2005a, 2005b; Slovic, 2007),虽然需要帮助的人数很多,但是人们却经常着迷于具体的、可辨别的受害者信息。
有研究者指出,可识别受害者效应仅适用于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即单个可识别受害者比不可识别的受害者能诱发更多的助人行为,但是可识别受害者效应并没有扩展到群体中,也就是说无论群体受害者是否是可识别,单个的可识别的受害者都会比群体的统计上的受害者引发更多的助人行为(Kogut & Ritov, 2005a, 2005b, 2007; Dickert, Kleber, Peters, & Slovic, 2011)。个体的社会行为可能会随文化环境和政治制度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有研究发现,在我国集体主义背景下,有研究采用经典的电车和天桥难题情境考察了受害者的可识别性对被试的功利性和非功利性道德判断的影响,研究结果同样发现了可识别受害者效应(钟敏锐,2011)。还有研究以大学生为被试,发现高共情倾向的大学生群体身上也存在着可识别受害者效应,高共情倾向的大学生对可识别条件下戈谢病患者的捐款意愿显著高于不可识别条件下,即对那些高共情倾向的大学生身上存在着可识别受害者效应(邢淑芬,袁萌,孙琳,林崇德,2015)。当然,可识别受害者效应也仅仅限于人类受害者,也可以发生在动物受害者身上。例如,日本的捕鲸业也投资大量的美金在定位和捕捞鲸鱼上,同一时间许多国家正在花费大量资金来努力拯救三只困在北极冰盖的灰鲸时。
3. 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潜在机制
3.1. 情境机制
生动性。生动、具体的细节描述是可识别受害者效应发生的贡献因素之一。因为生动、具体的受害者信息会减少自我与他人的差异,并且使人们对受害者产生熟悉感,进而促进人们这些生动具体的细节描述跟自我相关,且提供了直接经验的元素,使人们做出更多的帮助行为(Kogut & Ritov, 2005a)。Stapel和Velthuijsen (1996)对比了分别用苍白的信息和生动的信息报道同一个交通事故的不同效果,结果发现阅读生动具体报道的被试对自己曾经成为受害者的可能性评估高于阅读苍白报道的被试,这是因为当一个人接触到生动具体的信息时,这个信息几乎是被视为自我相关的,并且有着如亲身经历事件一样的影响力。还有研究发现,当目标的预测是抽象而不是具体生动时,被试预测自己冒险的决定要少于预测他人的冒险决定(Hsee & Weber, 1997)。
参照群体比例。参照群体相对比例的大小,影响人们的帮助行为。有研究发现,相对于绝对的生命数量,人们会对比例表现的更敏感。如,造成10人死亡的事件发生在在一个200人的社区中时,会诱发人们的高度关注,因为200人当中造成10人死亡是一个相当大的比例。如果造成10人死亡的事件发生在一个几百万人口的群体中,那么人们表现出的关注就会少很多,他们认为几百万人中10人死亡只不过是“杯水车薪”(Jenni & Loewenstein, 1997)。也就是说,当参照群体中受害者的比例较高时,会诱发较多的救助生命的行为,相反,当救助更多的绝对数量受害者但是受害者所占比例相对较少时,则更可能诱发较少的救助行为。对于单一可识别的受害者来说,参照群体就是他们自己,代表了最高的参照群体比例,导致了周围他人异常的慷慨行为。
3.2. 情绪机制
情绪在人们决策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动机和信息的功能,有研究发现个体的共情反应是助人行为的源泉和基本机制(Kogut & Ritov, 2005a),在助人情境中,个体产生的共情反应越多,助人行为也就越多(Van Lange, 2008)。共情反应是指由他人的痛苦或烦恼等消极情绪情感所诱发,是共情者基于他人的幸福而产生的关心、怜悯等情感反应(Batson & Coke, 1981)。以往研究表明,共情反应具有动机和信息的功能,促使个体构建自己同他人情感体验的联系,是助人行为的源泉和基本机制(Kogut & Ritov, 2005a),特别是在助人情境中,个体产生的共情反应越多,助人行为也就越多(Van Lange, 2008)。共情反应包括基于利他动机的同情和基于利己动机的个人困扰(Batson & Coke, 1981)。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发生究竟是基于利他动机的同情产生,还是基于利己动机的个人困扰而产生,在不同文化下的研究存在着差异。在我国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研究者探讨了共情倾向和受害者可识别性对大学生捐款意愿的交互效应以及内在机制,结果表明受害者可识别性通过增加高共情倾向大学生的同情反应,进而增强其捐款意愿。即可识别的受害者是通过基于利他动机的同情反应从而增加高共情倾向大学生的捐款意愿的(邢淑芬,袁萌,孙琳,林崇德,2015)。Kogut和Ritov (2005)设计了2 (单一受害者与一组受害者) × 2 (可识别与不可识别)的实验,该实验研究了个人困扰与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关系。与群体受害者相比,人们对可识别的单一受害者会产生更多的基于利己动机的个人困扰。人们产生的个人困扰反应会唤起自身一种利己的动机,通过使自己的帮助动机最大化,来减少自己的厌恶刺激。
3.3. 认知机制——注意和心理表征
与不可识别的受害者相比,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比更容易获取个体的注意,从而导致个体产生两种不同的编码和加工(Dickert, 2008)。当个体面对需要帮助的受害者时,注意网络与情感过程交互作用指导人们更加关注情感显著的信息,当呈现单一的、可识别受害者时,个体能够注意到很多个别信息,同时这些个别信息会使个体对受害者产生各种情感反应。相反,面对不可识别的受害者时,个体不能关注特定的、引发情感反应的信息,因此人们会对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做出更多的帮助行为。
此外,与不可识别的受害者群体相比,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通常更生动,更容易引发个体的心理表征,形成特定的心理意象(Jenni & Loewenstein, 1997)。Slovic等(2002)在论述可识别受害者效应发生的潜在机制时,提出了“情感启发式”的观点,而人们对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的情感反应是基于他们对受害者的心理意象(Peters, Slovic, & Gregory, 2003)。有研究者以捐款行为作为结果变量,结果发现以具体和情感显著的方式呈现受害者的话(如,他或她是识别的),那么捐款者对受害者的心理意象应该更清晰,导致了更强烈的情感反应,最终引发了他们更多的捐款行为(Dickert, 2008)。
4. 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调节因素
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可识别受害者效应是否存在,以及发生的潜在机制方面。近几年来,该领域的研究者开始从情境因素与个体因素交互作用的视角,关注助人者自身的特点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调节作用,如助人者的公正世界信念、依恋风格、认识加工方式和自我构念等因素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调节效应。
4.1. 责任归因
前人研究表明,人们对一个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的同情和痛苦的情绪反应是产生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机制(Erlandsson et al., 2015)。但情况并不总是如此,如果当人们将单一的可识别受害者所处困境归因于受害者本身时,人们会减少对单一可识别受害者的帮助,尤其是当人们具有强烈公正世界信念时,这种情况更强烈(Kogut & Kogut, 2011)。Kogut指出责任归因包括受害者对自己的问题是否负有责任以及受害者是否对寻找解决方案负有责任,当人们帮助他人时,通常意味着人们认为受害者不对自己的困境负责任并且无法寻找解决方案。公正世界假说(the just world hypothesis)是指,个体相信自身所处的环境是公正的、有序的,人们通常会得到他们应得的一种信念,可以分为自我公正信念与他人公正信念(Lerner, 1980)。有研究发现,他人公正信念的存在将会减少人们对可识别的单一受害者的帮助行为,同时他人公正信念对于群体受害者的帮助行为的影响更小。Kogut和Kogut (2011)认为拥有强烈他人公正信念的人,当他们面对受害者时,他们为了坚持自己的信念,试图寻找方法来平衡这种不一致,通常方法就是责任归因,将受害者面临的这种困境归因到受害者自身,从而维持自己的信念。因此,Kogut和Kogut (2011)考察了他人公正信念在预测参与者对身份确定和身份不明确的受害者实际贡献情况,结果表明当受害者是单一的可识别情况时,人们对受害者责任归因就要比那些身份不明确的受害者更强烈,个体集中关注可识别的单一受害者会增强个体关于他人公正信念的强度,相对于群体受害者,当人们面对单一的可识别受害者时,人们对后者更容易进行责任归因。因此有强烈的他人公正世界信念的个体,单一的可识别的信息会使他们对受害者的帮助行为减少,相反则会有更多的帮助行为。
总之,人们对于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的帮助行为与他人公正信念的关系是负相关,即一个人有着越强烈的他人公正信念那么他们对于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的帮助行为就会越少,但前提是,这个帮助的目标是单一的明确身份的受害者,只有这样,这些有着强烈他人公正信念的人,他们对于受害者的责任归因才会明确。
4.2. 依恋风格
个体的依恋模式与他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Kogut & Kogut, 2013)。在面对相同的受害者时,不同依恋类型的个体的帮助行为也有所不同。T. Kogut和E. Kogut (2013)通过呈现依恋人物的图片来启动个体不同的依恋类型,结果发现可识别受害者效应与帮助者依恋类型相关显著,即安全型依恋的个体对可识别与不可识别受害者给予相同的帮助,回避型依恋个体对两种类型的受害者提供的帮助都较少,而焦虑依恋的个体倾向于对可识别受害者给与更多的帮助,这是因为焦虑依恋的个体在面对困境时是激活依恋系统的,个体通过最大限度的与他人进行联系来获得安全感,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更容易引起个体的情感共鸣,所以焦虑型依恋的个体在面对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时会增加相似性与联结性,从而增加其帮助行为密切,所以焦虑型依恋的个体会更愿意帮助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逃避型依恋的个体在面对受害者时会屏蔽自己的依恋系统,以增加自己与他人的心理距离,尤其是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痛苦,逃避型依恋的个体帮助的意愿就更低(Kogut & Ritov, 2011)。
4.3. 认知加工方式
双加工模型将人类的认知系统划分为系统1与系统2,拥有系统1的个体处理信息是自动的、整体的、深刻的、直观的,并且是基于情境的,拥有系统2的个体往往是理性的分析性思维,处理信息时伴随着个体的意志努力,并且是脱离情境的。个体的认知加工方式对其决策行为具有很大的影响(Stanovich & West, 2000)。对于亲社会行为,系统1是具体的和情感的思维模式,该系统会使个体对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产生更大的情感反应,从而产生更多的帮助行为,而系统2是理性的和脱离具体情境的思维模式,拥有该系统的个体可能会对那些统计上的、不可识别的受害者群体产生更多的帮助(Loewenstein & Small, 2007)。有研究这探讨了个体的分析性思维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分析性思维会抑制个体对单一、可识别受害者的同情的情绪反应,减少了个体对情感启发式的依赖,最终减少了对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的帮助行为,但是人们对统计意义上的受害者仍然是保持较低的帮助意愿,同时发现,当人们做出情感性的抉择之前,如果使用分析性思维思考就会使人们更容易做出对社会有利的抉择(Small, Loewenstein, & Slovic, 2007)。Friedrich和McGuire (2010)在Small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中认知加工方式这一中介进行了更直接的研究,探讨了系统1与系统2在可识别受害者效应中的调节作用,尤其是系统1与系统2特点的差异与受害者可识别效应的关系,研究发现拥有系统2的个体对比例的敏感度不高,在面对高参考群体比例的、单一可识别的受害者时,不会产生可识别受害者效应,具有分析性思维的个体更关注的是绝对数量而不是相对比例。
5. 小结
可识别受害者效应不仅影响着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帮助行为,还会影响到政府部门对有关公共政策的决策。如,在医疗、卫生和保健等方面的资源分配上,可识别受害者效应有着重要影响,它可能会导致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公,因为同样的医疗资金或许可以拯救更多的受害者。可见,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该领域研究还需要进一步解决以下问题:
首先,在我国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该效应是否依然存在仍有待于验证,例如有研究就发现,瑞典是一个强调集体主义的国家,瑞典被试更倾向于帮助群体受害者而不是单一的、可识别的受害者(Wiss, Andersson, Slovic, Västfjäll, & Tinghög, 2015);其次,以往研究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情境机制、认知机制和情绪机制进行了研究,还需要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神经水平的发生机制进行探讨,一项神经影像学的研究发现,伏隔核活动可以预测人们对可识别的受害者捐款数量(Alexander, Daniel, Paul, & Brian, 2013),该效应是否还存在其他的神经机制尚需研究;最后,进一步探讨可识别受害者效应发生的边界条件。亲社会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研究者不能只从某单一维度对其进行研究,社会认知理论提出了个体与情境交互作用的理论视角,从助人者自身的个体因素和所面临的情境因素,深入探讨可识别受害者效应发生的边界(Graziano, Habashi, Sheese, & Tobin, 2007)。
基金项目
本研究得到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面上项目“不同情境中个体的亲社会行为:可识别受害者者效应及内在心理机制研究”(SM201510028007)的资助。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