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下简称《提纲》)在1888年才被恩格斯作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附录而发表,恩格斯对文章有过修改,因为马克思与恩格斯前后期思想历经了从青涩走向成熟的过程,思想内容会产生变化,但是马克思的哲学立场和宗旨始终没变。《提纲》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乃至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在唯物史观上出发的新起点,恩格斯亲自表明:“当我们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再次会面时,马克思已经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大致完成了发挥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于是我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些新观点了。”([1], pp. 247-248)马克思在撰写《提纲》时便已经“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1], p. 247)《提纲》是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它的“新”主要展现在:其一是马克思做出了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思想转变;其二是马克思对自己先前的人本学立场的再超越。这意味着他的理论也更加“彻底”与“现实”。马克思整体的哲学性质也完成了转变。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下简称《导言》)中论证了政治解放在德国的不可能性,但“普遍的人的解放”与社会革命仍是他政治哲学的主要方向。他在《提纲》第四条中指出,“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且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2], p. 500)马克思社会革命思路的哲学表征要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生产领域之中,对黑格尔以及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要从现实生活中寻找根基,对人类彻底解放而全面自由发展的理想要建立在“现实的人”与社会生活之上。
2. 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唯物史观转向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开始论述建设共产主义的思想,但是仍是站在费尔巴哈人本学立场上进行论述。《提纲》则是马克思在唯物史观路径上的新起点。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初衷与使命便是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进行革命以建设共产主义,消灭私有制剥削,使得人民得以解放,自由地从事劳动与生产。《提纲》的撰写标志着马克思对以往理论不足之处的超越,因此其中所蕴含的政治哲学思想可以从三个视角进行分析。
依照“哲学派别冲突”的角度出发,《提纲》是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以及以往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在人的认识、实践活动、辩证法以及历史观等方面的理论缺陷。同时,批判了黑格尔哲学以及青年黑格尔派对人意识能动作用脱离现实的抽象发展。最后引入《提纲》最后一条,并认为马克思的哲学要开始以“改造世界”为主题,从此开始了新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以及唯心主义的派别对立。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上自始至终都是有党性的,他们善于发现一切‘最新’流派对唯物主义的背弃,对唯心主义和信仰主义的纵容。”([3], p. 355)列宁在与马赫主义者进行论战的时候坚持捍卫马克思主义,以捍卫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基础。新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以及唯心主义的派别冲突是敌对阶级冲突的表现。换言之,《提纲》揭示出世界观之间的冲突背后隐含的线索是阶级之间的对立。
依照“实践论”的角度来看,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消灭了西方传统哲学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本体论被从天堂带到了人间,实践成为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范畴,真正走向了一条从本体论到现实主义革命的道路”[4]。世界不是作为意识之中的存在,而是人现实生活之中每日要面对着的存在。但是,实践本身便蕴含着对现存世界批判与建设的理解,因为人类是一种有意识、有理想并赋有创造性的动物,“人类总是悬设某种基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理性目标,否定自己的现实存在,把现实变成更加理想的现实”([5], p. 148)。既然德国的解放不能诉诸于政治解放,但是无产者这一阶级之中蕴含着真正的变革社会与国家、政治与制度的强大动力,也只有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消灭普鲁士政权,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才能真正实现解放。
依照“彻底的革命”的角度来看,“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2], p. 11)马克思在《导言》中的话一语中的,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出发无法做到真正的“彻底”,因为在费尔巴哈的理论之中,人依旧是“抽象的人”。他没有深入民生需求、社会制度、经济生产等现实领域之中,并且他的理论之中蕴含着德国资产阶级的软弱与妥协,因此无法真正揭露德国生产劳动领域剥削逻辑,也无法基于现实基础之上进行合理的批判。如果采用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理论或者人本学立场的哲学指导社会实践,更无法保障无产阶级政权的稳固,更甚者会导致历史的倒退,无产阶级革命的果实会被篡夺、改写。
通过对“哲学派别冲突”、“实践论”与“彻底的革命”的分析,马克思展现出从政治解放到人的解放或社会解放的发展逻辑,从而使得德国不单单在精神意识领域而且在现实生活领域中高于“同时代人”。传统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建立一个完善完美的国家政体?由谁领导的国家才是正确的?财产分配的形式应是怎样的?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并没有像传统政治哲学与现代西方政治哲学那样从这些问题开始建设理论体系。但他的文章之中隐含了对这些问题的答案他主张无产阶级进行社会革命消灭私有制,消灭经济支配与权力支配的关系,并主张解放后人自由而全面发展。
一般哲学研究“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并将二者之间的“关系”当作对象进行把握与思考,而政治哲学则研究规范性与描述性的问题,“规范性”是指“试图发现事情应当是怎样的”,“描述性”则是“试图弄清楚事情是怎样的”([6], p. 14),最终达到综合性、系统性、规律性、反思性的成果。从古希腊开始,柏拉图、奥古斯丁、黑格尔等人都对理想性国家的形态作出了自己的合理性论述,但他们皆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自己的个体性立场出发或者为辩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为目的。从马克思的实践观中可得知,“是”与“应当”之间存在“间距”,“应当”之中存在着对现实的否定,因此在《提纲》中,马克思力完成了对费尔巴哈与黑格尔哲学的超越,从现实社会、现实生活、现实的人为基础,为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及国家作出了理论基础的第一步。
在《导言》中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法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保守性与颠倒性。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将世界本质视为理性,并基于此表征普鲁士王国,并没有发挥辩证法批判性的特征。在他的哲学体系之中,国家的决定着市民生活,因为高阶的存在扬弃了低阶的存在而居于高位。黑格尔的国家观以绝对精神为本体论预设而建立的,这种思辨的政治哲学在马克思看来“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2], p. 500)。理论想要摆脱先验性、形而上学性与纯思辨性,解答的思路必须合乎实践性。此外,黑格尔的法哲学只是对辩证法概念性、形式上与思辨性的运用,而没有发挥真正的批判性与否定性的功能。相反,马克思在《提纲》之中所展现出的唯物史观的批判逻辑不仅仅是对普鲁士王国及资产阶级的否定,而且是在“实践的唯物主义”立场上作出能够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理论。换言之,《提纲》的写作标志着马克思开始从人本主义理论走向社会历史科学的道路。
3. 马克思政治哲学视阈下“改变世界”的前提与目的
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思想从人本学转向唯物史观,摆脱了传统政治哲学的概念框架与语言模式而从现实生活之中建构自己的理论,因而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思想具有实践性与建构性。正如《提纲》最后一条指出哲学家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 p. 502)。文本的内容背后不单单是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与哲学立场的转向,而且蕴含着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前提与目的。
海德格尔在1969年9月7日的哲学讨论班中,他认为马克思所谓的“改变世界”是在“生产关系中的改变”,并且生产在实践中有其地位,而实践是被某种理论所规定的,“这种理论将生产的概念塑造为对人的(通过他自身的)生产”[7]。他以存在主义为立场,现象学为方法认为马克思的理论仅是颠倒了黑格尔哲学,并且是传统形而上学的残留。他并没有看到马克思《提纲》思想内容所蕴含现实性、彻底性、科学性以及革命性的特点而忽视了马克思思想中的现实前提。海德格尔疑问:“难道对世界每一个解释不都已经是对世界的改变了吗?对世界的每一个解释不都预设了:解释是一种真正的思之事业吗?”[7]首先,马克思的着眼点是人类社会,以及对现实的人及其感性活动的关注。思想立足点在现实生活,而非思辨世界。在思辨哲学之中的对世界的本体论预设只要进行符合逻辑的论证确实对意识中的世界进行了“改变”。其次,在德国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无法同英法那般顺利推进,而表征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以个体主义为最高价值的意识形态在德国的现实中则是不可行的。“实践”是现实意义上的“回到事情本身”,马克思发现了同时代德国人民的生活状态,并力图消灭现状以塑造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
《提纲》的撰写则是意味着马克思站在唯物史观的高度来理解现实的人,并从这一前提出发解释人类社会与哲学的诞生才是真正彻底的。在费尔巴哈那里,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意识”,而人的意识所意识到的人的本质则是“理性、意志、心”([8], p. 31)。他对人的分析只不过是夸大了人所具有诸多属性,而没有从根本上分析意识与理性、意志、心的起源。《提纲》中则反驳了费尔巴哈对人抽象的理解,“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 p. 501)。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人绝非孤立的个体,而是生活在“关系”中的人或生产方式中的人。只有从马克思的观点出发才能真正理解私有制对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禁锢,才能理解资本主义社会中全体人民的自由是不可实现的。
基于“现实的人”,社会历史的发展问题采用费尔巴哈哲学是无法进行彻底解释的,而从唯物史观出发,历史则是从现实的个人及其生活中诞生的。从生产力角度来说,人是改造世界的主体;从生产关系来说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制、分配、地位等方式产生出的关系。在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下简称《形态》)中,社会历史的发展正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下而不断发展的。哲学诞生问题的唯心主义解释也具有传统形而上学的色彩,而从唯物史观出发,哲学就是现实的产物,阶级生活的产物。因此,《提纲》的第八条中,马克思指出德国哲学不过是对德国现实的反应而已。黑格尔法哲学是对德国现实保守的反映,因而带有强烈的辩护色彩,而马克思的思想则是对德国现实批判的反映,因而带有强烈的革命色彩。黑格尔以绝对精神为思辨的前提,而马克思则是以实践的人为现实前提。
《提纲》为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地基,以便论证“普遍的人的解放”以及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都基于现实的人或实践的人。早在《导言》中,马克思就指明“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 p. 11)黑格尔法哲学的逻辑将国家置于最高位置,而马克思恰恰要告诉我们的则是“实践的人–社会–国家”的逻辑。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2], p. 502)在《提纲》的第十条,马克思已经有了意识形态与社会形式辩证关系的思考,费尔巴哈理论缺陷在于其源于资产阶级之中,德国的资产阶级具有软弱性、妥协性与剥削性,因而费尔巴哈的理论则不可能是彻底的理论,而马克思的目的则是无产阶级解放德国,因而必须的彻底的、深入现实的理论以指导无产阶级革命。
《提纲》虽然没有字面说明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思想,但是理论前提与目的中蕴含着对德国旧有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及对市民社会形式的革命,从而可以从中提取出隐含着以及对共产主义的憧憬,对自由的的理解与社会分配正义等政治哲学意蕴。因此,黑格尔的法哲学必然被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思想所消解,“完美的普鲁士制度”必然被“真正的联合体”或“自由人的联合体”所取代,因为“具有社会精神的政治革命却是合理的”([9], p. 488)。马克思政治哲学以现实的人为前提,以“彻底的解放”与共产主义建设为终极目要从辩证法视的否定观中加以理解。黑格尔提出“否定并非全盘否定,而是自行消解的被规定的事情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10], p. 488),否定的结果并不是“纯无”,而是“一个新的概念”。这个概念较之被否定前的概念要更高级、更丰富。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并非是彻底的推翻一切社会历史的成果,而自立新户,换言之,马克思所理想的最终社会形态并非是历史从零开始的新式社会,而是继承了人类全部历史中所有积极因素的共产主义社会。普鲁士王国的灭亡、资本主义社会、国家的灭亡仅是其中消极、压迫与剥削因素的消解。
4. 马克思政治哲学视阈下《提纲》的实践性与建设性逻辑
《提纲》在新唯物主义政治哲学立场之上的实践性、科学性与建设性不可被忽视,现代有些西方学者指出了马克思在西方以“空洞符号”的状态存在着,“马克思以‘经典’思想家的身份复活,就像斯密、黑格尔或凯恩斯一样有效,只不过是以一种麻醉的方式。”([11], p. 12)换言之,在他们看来,马克思思想中的实践性、批判性与革命性的因素已经逐渐淡化或者已经偏离了马克思的初衷。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与共产主义建设愿景的教条研究,使得马克思重新回到了思辨哲学的语境之下,从“改变世界”倒退回了“解释世界”。因此,必须重新澄明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性质。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以及文化的批判逻辑必须立足在新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立场之上,也必须立足在唯物史观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维方式的视阈之下进行理解。在《提纲》第一条,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的活动的意义”([2], p. 499),费尔巴哈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无法真正“向德国制度开火”,亦无法消灭现存的德国制度。在马克思看来,如继续沿用人本学为基础的哲学为理论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其理论基础的妥协性、不彻底性无法推动革命的进程。因此,在随后的《形态》中,马克思将费尔巴哈理论的缺陷总结为他所属阶级的历史局限性,在他们的阶级生活中逐渐产生了相对应的社会意识,阶级性质决定了他们思想、观念以及理论的性质。“关系在法学、政治学中–在意识中–成为概念;因为他们没有超越这些关系,所以在这些关系的概念在他们的头脑也成为固定概念。”([2], p. 586)
早在《导言》中马克思就论述了共产主义的建设理想,我们虽没能在马克思那里得到共产主义的建设方案,但马克思给予了共产主义的建设主体。在《评“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马克思认为,“德国进行社会革命的能力是典型的,可是它对于政治革命的无能也是典型的。因为德国资产阶级的无能就是德国政治上的无能,同样,德国无产阶级的能力——即是不谈德国的理论——就是德国社会的能力。”([9], p. 484)马克思区分了政治解放与社会解放,政治解放在马克思看来是德国资产阶级像英法的资本主义革命一样建立资本主义国家,而社会解放是说无产阶级推翻所有具有压迫性制度以及政权并建立“真正的共同体”。他反对乌托邦或者空想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建设逻辑一定要立足在现实社会之中,建设者一定是无产阶级。
在撰写《提纲》之前,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从“经济关系”,即从私有财产的运动中论述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但是此时的马克思仅仅从人本学出发将其预设为人的本质的复归。《提纲》中马克思从唯物史观聚焦现实的人与社会生活。在《形态》之中,马克思以唯物史观论述人类社会形态及其所有制的演进逻辑,并指出共产主义的建设具有经济性质。建立共产主义所需要的经济要素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遗产”中继承而来的,“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2], p. 574)。马克思在新世界观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批判逻辑以及共产主义的诞生逻辑作出了科学性的预设。这种预设不同于先前的人本学预设,马克思在《提纲》的假设具有彻底性、实践性、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国家的批判,实际上就是对劳动经济领域中具剥削性质的私有制的开火,对合理性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消解,对殖民性、破坏性强权政治的瓦解。
共产主义的建设还需要政府与国家的支撑,在《形态》之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2], pp. 538-539)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建设必须经理一个漫长的革命过程,各个国家的解放不可能同时产生,无产阶级革命应该在先进的国家中进行。并且《提纲》第三条认为那些受过教育的精英阶级将社会一分为二([2], p. 500)。阶级的冲突在社会中存在,扩展至国际领域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峙也会存在。在共产主义建设过程中,共产主义国家与非共产主义国家之间的对峙与意识形态冲突等诸多矛盾仍会长期存在。在这一意义之上,共产主义或无产阶级政权是具有政治性质的,并且巴黎公社运动的经验告诫我们,若想让共产主义顺利建设、无产阶级政权落地与人的彻底解放实现,国家、政权与政府仍会继续存在。因此,最终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无产阶级必须通过革命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国家,并且无产阶级不可依赖于资产阶级进行革命。
5. 总结
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思想不同于传统政治哲学与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概念框架,马克思政治哲学并没有给予完整且系统性的理论体系。并且,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还处于建设阶段,正如张文喜教授作出的一个判断:“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确实存在,但还没有起好名字,它尚处于初创阶段。”([12], p. 3)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设过程中有必要对马克思本人的政治哲学思想进行分析,并且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建设与发展。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并不似传统政治哲学与现代西方政治哲学那般给予我们完整、系统的政治哲学体系,但马克思政治哲学带给我们在实践中关于社会建设、国家建设的思路与启示。
自从马克思摆脱自我意识哲学的立场转向费尔巴哈人本学,他一直关注着德国的社会现实,并力图从经济领域、劳动领域寻求解放的路径。随着对社会现状的不断研究,马克思在《提纲》亦或者早在《手稿》之中就已意识到一个至关重要之处,即费尔巴哈哲学或资产阶级的哲学无法作出彻底性的批判。换言之,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是带有浓厚市民社会底色的哲学,其本身的局限性、软弱性也无法继续费尔巴哈对德国的社会现实进行彻底的批判,同时费尔巴哈的哲学也无法成为群众可以掌握的理论力量,亦无法指导政治解放更无法指导人的解放。因此,马克思摆脱了费尔巴哈人本学,走向唯物史观。
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的软弱性与德国的政治解放的不可能性关系密切,革命的主体与共产主义的建设权应在无产阶级手中。工人或无产阶级的生活不是抽象的概念,他们就是现实的人,全人类社会都应该解放,每个人都应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因此,马克思首先以“现实的人”的高度对抽象的人以及唯心主义的自我意识哲学进行批判,以摧毁传统哲学与政治哲学的旧世界观根基;第二,马克思以人类社会的高度对市民社会进行批判,以揭露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伪善面纱,以撼动资本主义生活领域的尘世根基;第三,马克思以人的解放对传统政治哲学追求最好政体理想的动摇,以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消灭口号民主的虚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