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权力的批判——基于《资本论》的分析
The Critique of Digital Capital Power—An Analysis Based on Das Kapital
DOI: 10.12677/acpp.2025.144142, PDF, HTML, XML,   
作者: 侯钰涵: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关键词: 资本权力批判数字资本权利《资本论》马克思Critique of Capital Power Digital Capital Power Das Kapital Marx
摘要: 马克思认为,资本的生成过程就是权力的生成过程,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数字资本延续了资本的权力属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数字资本权力的形成与运作对社会结构和公共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批判性分析。本研究基于《资本论》,以马克思对资本权力批判的思想为切入点,对数字资本权力进行系统分析和批判性反思。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数字资本权力的马克思主义批判,揭示数字资本权力中的内在矛盾和不公正,探讨数字资本在当代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通过深入分析数字资本权力的运行机制和社会影响,可以为构建更加公正和民主的社会秩序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Abstract: Marx argues that the process of capital’s generation is inherently the process of the generation of power. Under the mode of digital capitalism, digital capital perpetuates the power attributes of capital.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igital capital has risen rapidly on a global scale. The formation and operation of digital capital power have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social structure and public polic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conduct in-depth research and critical analysis of this phenomenon. This study, based on Das Kapital and Marx’s critique of capital power,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and critically reflects on digital capital power. The aim of this research is to reveal the inherent contradictions and injustices within digital capital power through a Marxist critique, exploring the role and influence of digital capital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By analyzing the operational mechanisms and social impacts of digital capital power, this study provides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building a more just and democratic social order.
文章引用:侯钰涵. 数字资本权力的批判——基于《资本论》的分析[J]. 哲学进展, 2025, 14(4): 146-152.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5.144142

1. 引言

资本的价值增殖和资本的权力增殖是同步进行的。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对资本价值增殖的批判就是对资本权力增殖的批判。学者董彪提出的:“资本的权力属性和权力逻辑,是马克思资本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整理解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维度,忽视这一维度,可能导致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识。”[1]自21世纪以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推动了数字技术的加速创新,使其成为支撑数字经济的核心力量。如今,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它重组了全球要素资源、还重塑了全球经济结构、并深刻改变了国际竞争格局。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与数字技术的结合催生了数字资本,数字资本通过掌控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并借助大型数字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垄断和霸权不断扩张其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与运作对社会结构和公共政策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造成极大影响。因此,深入研究并批判性分析数字资本权力的运行逻辑及其社会影响,对于理解其本质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资本论》是研究马克思对资本权力批判的经典著作之一,运用《资本论》的相关论述,结合马克思对资本权力的批判对数字资本权力进行批判,有助于深入理解数字资本的本质、权力结构和运行逻辑,揭示其中的权力关系和阶级矛盾。

2. 数字资本与数字资本权力的定义与特征

2.1. 数字资本的定义

麻省理工学院数字经济项目主任埃里克·布莱恩约弗森曾表示,如今数据同计算机硬件一样是一项资产,而且数据是一项持久的资产。在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原始积累的基础上,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资本的原始积累历史地生成新的形式,将用户活动产生的数据生成为“一般数据”,对传统实体经济和金融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2]。数字资本本质上作为“一种借助数字技术进行价值增殖的剥削性关系和社会权力结构”[3],作为一种抽象的数字统摄力量,通过建构出以实现价值增殖为目的形塑驯顺主体的规训逻辑,推动其权力逻辑与增殖逻辑全面渗透于人的生产劳动与生活交往之中。在本论文中数字资本是指在数字化时代,由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支持的资本形式,其核心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为载体,具有高度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特点,数字资本包括数字化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以及数字化的产品、服务和交易过程。

2.2. 数字资本权力的定义

资本自身的逻辑是一种物化的权利,数据资本权力是基于数据资本而不断生产支配数字化生存世界经济社会关系的支配性力量。如斯蒂格勒所言:“‘信息化’的知识直接服务于权力。权力不能再被视为政治权力,而应该被看作经济实力。”[4]从这个意义上讲,数据资本本身是一种经济权力叙事,是不同于传统政治权力的权力样态。本文中数字资本权力是指在数字化时代,由数字化经济和信息技术支持的权力形式,其基础和来源根植于数字资本的生产、流通和控制过程。数字资本权力关系具体表现为:隐性的控制权力、非强制化霸权。

2.3. 数字资本权力的特征

数字资本权力作为数字化时代的产物,具有几个显著的特征。首先,数字资本权力的来源于对数据的使用和占有,数据的使用者是自愿接受数字平台提供的服务和其带来的影响力,这种权力不需要通过组织是一种非制度性的权力。再者,数据资本权力是非强制性的,数字化技术所创造的新型权利是建立在人们对数字化资产的估算之上,通过把网络空间转变为获取权力的场所而引发社会权力结构的转换。最后,数据资本权力是一种通过占有数据资源而获取的影响和支配他人的经济权力,是一种隐性的影响力量,具有隐蔽性特征[5]

3. 《资本论》中的资本权力批判理论

3.1. 马克思的资本概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指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6]这一论断揭示了资本的二重性:一方面,资本表现为生产资料、货币等物质载体;另一方面,其实质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与被剥削的社会关系。基于这一本质,资本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将劳动者的活劳动转化为商品并在流通中实现剩余价值的生产与积累,这是经济活动的核心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即通过经济过程不断巩固资本对社会关系的支配地位。剩余价值的生产为资本权力扩张提供了物质基础,资本家通过占有剩余价值,进一步扩大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控制,从而强化其对劳动过程的统治。为了揭示资本的运行逻辑,马克思分析了资本循环的三种职能形式: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1这三种形式的循环与转换,体现了资本如何通过加速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不断强化对劳动者的控制最终形成“资本对劳动的统治”。由此可见,马克思对资本形态的分析不仅揭示其经济职能,更暴露资本如何通过剥削与异化推动资本主义统治秩序的再生产。

3.2. 马克思对资本权力的批判

  • 经济维度: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与控制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6]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原始积累的暴力本质进行表述,他指出资本家通过垄断生产资料将劳动者排除在生产体系之外使其不得不依赖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计,这种剥夺使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前提也是其持续运行的核心机制。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家支付的工资低于劳动者创造的全部价值以确保资本增殖,其实质是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攫取。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资本家主要通过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两种方式,前者依靠延长劳动时间,后者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剩余劳动。然而,单纯延长工时因生理和社会因素受限,资本家通常结合两种策略以推动资本扩张,这一过程不仅重塑劳动时间结构也深刻影响劳动者生存状态,劳动异化成为资本主义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现象。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必须不断扩张以维持自身运作否则将陷入停滞甚至崩溃,资本积累和技术革新是其内在逻辑,但这种机制也引发矛盾导致周期性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的结构性困境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理论依据。

2. 政治维度:资本与国家权力的融合

马克思指出,资本依托国家权力使自身利益合法化,资本主义国家并非超然的仲裁者而是资本统治的支柱,其制度安排始终围绕资本增值展开并通过一整套制度性架构确保资本持续扩张。国家维护资本秩序的职能主要依赖三大机制。首先,法律体系赋予生产资料私有制以正当性并通过立法与司法手段压制劳动者的反抗,法律不仅是社会关系的规范更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体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言:“现代国家的法律不过是资产阶级共同利益的规范表达。”[7]其次,国家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和金融扶持等手段促进资本积累,这种经济干预旨在缓解资本扩张的危机,确保经济增长服从资本需求。最后,当工人阶级通过罢工、示威等方式反抗资本统治时,国家暴力机器迅速介入镇压以维护统治秩序。总之,法律、经济与暴力三者协同,构成资本主义国家维护阶级统治的完整链条。资本依赖国家暴力机器维持统治也通过政治渗透和意识形态控制使国家政策始终服务于资本利益,这种渗透会掩盖阶级统治的本质。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议会制度的本质不过是“资产阶级内部各派利益的协调工具”[8],民主外衣不过是阶级统治的伪装。此外,资本通过操控财政支出推动扩张性经济政策以满足增值需求,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决策并非市场调节的结果而是受制于阶级利益为资本积累提供制度保障。

3. 文化维度:资本对文化的渗透与商品化

马克思指出,资本重构了物质生产关系还通过文化领域的殖民化将人类精神活动异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商品[9]。在此过程中,文化的本质功能从思想与情感表达转变为迎合市场需求的消费品,它的创作动机和评价标准受制于利润最大化原则。文化产品被整合进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后,其流通逻辑由市场规律和消费偏好主导,标准化生产使文化产品沦为符号消费的载体,个体虽通过符号消费构建身份认同却深陷资本预设的物化关系之中。资本利用文化工业实施意识形态操控将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编码为“永恒真理”,并采用重复叙事遮蔽阶级剥削的实质将社会矛盾归因于个体能力缺陷达到不平等与压迫合理化的目的。马克思所批判的“商品拜物教”由此演变为“文化拜物教”,社会关系被异化为符号交换体系,剥削逻辑被美化为自然秩序。随着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发展,文化殖民进一步拓展至跨国维度形成西方中心主义霸权,资本凭借技术和经济优势将特定文化范式塑造为普世标准,非西方文化的独特性则被肢解为异域奇观或消费标签,本土文化传统被迫适应全球市场逻辑其内在意义被抽空为可交易的符号碎片[10]。这种同质化现象不仅是审美单一化更是认知框架的殖民化,文化多样性被压缩为资本增值的修辞策略。

4.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数字资本权力批判

4.1. 经济维度的批判:数据垄断、劳动异化与剩余价值的数字重构

1. 数字化生产工具与劳动过程的再控制:从“自由劳动”到算法规训

“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秘密,在于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社会性。”[6]这一观点在数字资本所带来的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中得到新的阐释和深化。数字资本通过将数字技术与生产过程相融合使生产方式更加精细化和智能化,资本家能够更加准确地监控和控制生产过程,这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加剧对劳动力的控制和操纵,最终导致劳动过程更加异化。数字化生产关系对劳动者地位和角色的改变同样显著,劳动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由个体而成为被数字资本所束缚的“自由劳动者”。在数字化的生产关系中,劳动者的行为和决策不再完全由个体意志所决定而是受制于数字化的生产流程和资本家的指挥,他们失去对自身劳动过程的掌控和决策权,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日益边缘化,劳动者彻底由生产的主体沦为数字资本的附庸。

2. 数据垄断与平台寡头:数字资本集中下的“赢者通吃”逻辑

“垄断价格是最高程度地盈利”。[11]数字资本的发展导致更为严重的市场竞争格局的集中和垄断化,大型数字平台凭借其庞大的用户基础和技术优势逐步实现对市场的垄断地位。在数字化经济的背景下,数字垄断行为会限制竞争的公平性和市场的自由度,加剧社会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和社会贫富差距。数字垄断行为通过排挤中小企业压缩市场的创新潜力和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伴随着市场供给的单一化带来的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下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被严重损害。数字垄断现象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机制而且会加剧社会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在数字资本主义中,科技巨头掌握数据资源而普通用户和零工劳动者虽然贡献数据与劳动却无法分享技术红利陷入“数字贫困”,贫富差距不断加大。

3. 隐形剥削与剩余价值的数字增殖:从“血汗工厂”到“数据工厂”

“资本是在生产过程中就已经吸收了工人的剩余劳动”[11],在数字经济中,数字劳工从事各种在线工作,其劳动被资本剥削的现象愈发隐蔽。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剩余价值的榨取已从“可见的血汗工厂”转向“隐形的数据工厂”。以平台经济为例,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不仅体现为体力消耗还被算法转化为可量化、可优化的数据流。平台通过各种算法将劳动过程切割为最小化成本、最大化效率的单元形成“算法泰勒主义”,这种模式在延续传统剥削的基础上以技术中立掩护掩盖权力关系,劳动者看似“自由”实则被算法驱赶进更密集的剥削循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剥削本质在数字经济中并未消失反而借助数字技术变得更加隐蔽和广泛,数字资本通过对劳动过程的精细化监控不断提升剥削效率使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被更加彻底地榨取。

4.2. 政治维度的批判:平台霸权、数字治理与公民权利的消解

1. 算法霸权与舆论操控:数字资本的信息垄断机制

“资本的秘密是劳动的社会性”[12]数字资本作为一种资本形式对信息传播渠道和舆论导向的控制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在客观上可能导致信息传播的不公平和信息自由的受限。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政治权力是通过经济手段来体现的,数字资本的控制和规制也是发生的,数字资本通过掌控信息传播的关键点和节点能够有效地实现对信息的筛选和过滤,从而深刻地影响公众对事件的认知和判断。数字资本在现代社会中的权力运作机制体现为资本对社会资源的垄断和控制,通过技术手段强化其对信息流动的掌控从而进一步巩固其在经济和政治领域的主导地位,对信息传播的垄断性控制不仅扭曲信息的真实性和多样性还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平等。

2. 数字利维坦:平台寡头与国家的治理合谋

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平台寡头与民族国家之间形成更为复杂的权力共生关系,其本质是资本逻辑对国家主权的系统性侵蚀。这种“数字利维坦”通过数据垄断与治理合谋对传统政治经济秩序进行重构使公共权力让渡于私人资本。平台寡头还通过私有化“行为剩余”构建起不受国界限制的数据帝国,平台资本通过游说、旋转门机制和“合规产业”驯化国家监管。例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表面上强化隐私权实则通过复杂条款对科技巨头的垄断地位进行巩固。平台与国家的合谋会催生新型威权治理,在“数据–监控”联盟的控制下,公民的自由被压缩为合法合规的附庸最终导致公共领域的消亡。当数据成为治理的“新石油”、民主政治退化为“数字封建制”,公民会在平台与国家的双重规训下沦为数据流中的被动节点。

3. 公民权的数字异化:从“权利主体”到“数据客体”

大型数字企业通过数据分析、个性化推荐等手段,大规模地收集和利用用户个人信息,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操纵用户的行为和决策,这对用户的隐私权和个人权利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隐私权并不是一项受到充分保护的权利,而是受到资本积累和利润追求的限制”[12]。数字资本的发展显著加剧个人隐私权的脆弱性,数字平台通过用户数据为基础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和算法技术精准地了解并预测用户的行为和偏好从而提供个性化服务和进行精准营销。然而,这种个性化服务背后隐藏着对用户隐私的不断侵犯,对隐私的侵害损害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凝聚力构成潜在威胁,民主社会的基础被不断削弱。

4.3. 文化维度的批判:算法意识形态、信息操控与虚拟生存的异化

1. 算法逻辑主导下的意识形态塑造:从信息自由到算法操控

马克思指出,意识形态往往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观念。在数字化时代,大型数字平台主导着信息传播的渠道和内容选择从而左右公众的认知和思想。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资本的生产方式,是劳动过程的控制与资本本身的控制。”[8]数字资本其算法设计和信息选择更多地考虑商业利益和政治立场而非客观公正,数字资本在信息传播和意识形态塑造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其算法的运作和信息的选择往往反映资本的利益取向和意识形态倾向。这种数字资本的控制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更是资本对社会思想的操控,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13]

2. 消费主义的数字驯化:从商品拜物教到流量拜物教

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虚拟生活逐渐成为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种文化消费往往是以商业利益和消费主义价值观为基础的,大型数字企业通过个性化推荐、数据分析等手段操控着用户的消费选择和行为以实现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商品不是消费者,而是社会要素的代表”[13],在数字资本的影响下,用户更容易接触到相似类型的信息和产品,从而导致文化消费的单一化和标准化。这种情况削弱文化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会使得人们更容易被商业广告和消费主义价值观所左右。资本主义社会中文化消费往往被纳入到资本积累的逻辑中成为资本增值的工具,在数字资本背景下这种情况变得更加显著,数字平台通过对用户数据的掌握和分析,能够精准地预测和引导用户的消费行为,使得文化消费更趋向于短期的快感和享乐。

3. 虚拟生存的异化:数字身份、社交关系与主体性的瓦解

社交媒体平台通过算法推荐、标签分类和流量分配,将用户的身份认同切割为可量化、可操纵的数据片段。法国哲学家吉尔·德勒兹提出的“分块主体”概念在此得到印证,这种“数字分身”的构建并非自主选择而是平台通过算法反馈对用户进行的隐性规训。数字平台还将人类情感转化为可开采的资源,情感劳动成为剩余价值的新型来源。用户的社交行为为平台创造情感数据的无偿劳动,平台将数据转化为广告定向、产品优化的生产资料,用户却无法从情感价值的资本化中获益。韩国哲学家韩炳哲提出,“点赞经济”将人际关系简化为“可量化的认可”,这种功利化的社交模式会导致“深度关系”的消亡、加剧用户的焦虑与孤独感。最重要的是数字资本主义通过算法代理剥夺了个体的自主性,使主体性在信息过载中瓦解,削弱了个体的批判能力使自由意志沦为资本操控的幻觉。

5. 结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质及其对劳动者的剥削,在数字资本时代呈现出新的特征。数字资本借助大数据、算法和平台经济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对生产过程、市场行为和社会舆论的精准控制,这种控制加剧了劳动异化和剥削,侵蚀了公民隐私权,削弱了社会公平与民主。尽管数字资本带来了经济效益和技术进步,但也加剧了资源分配不均和社会贫富差距,扭曲了市场机制,威胁到社会民主进程。数字资本的兴起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占有和对社会资源的垄断。面对这一挑战,必须加强对数字资本权利的批判与规范,通过法律和政策手段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如此,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真正的社会进步,确保技术发展服务于全社会的共同利益而非少数资本所有者的利润最大化。《资本论》的理论观点在数字资本背景下仍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和批判力,为揭示数字资本本质及其社会影响提供了分析框架,并为建设更加公正、平等的社会指明方向。

NOTES

1货币资本是资本的最初形式,指资本家用货币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交换;生产资本是货币资本投入生产过程后的形式,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体;商品资本则是生产过程完成后的产品形式,通过交换实现价值的实现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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