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郭勋,南直隶濠州人。明开国功臣郭英六世孙,于正德三年(1508)袭封武定侯。学界过去对郭勋的研究多集中在跟他有关的大事件(如嘉靖六年(1527)的李福达案[1])和他在刊刻书籍以及他与《水浒传》的关系上[2] [3]。而对郭勋在政治上的影响以及嘉靖对他的态度等方面的研究目前来说还是比较少的,日本学者岩本真利绘以郭勋为例,分析了嘉靖帝重用勋臣的政治背景及其意图[4]。除了这些之外很少有专门研究郭勋在政治上的权势以及他与嘉靖帝关系的文章。本文即以郭勋与嘉靖帝的关系的研究为出发点,分析嘉靖帝为何一再庇护郭勋,并探讨郭勋之死所反映的嘉靖朝前期的政治形式。
2. 郭勋及其家世
郭勋能得到嘉靖帝的一再庇护,这与他的家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武定侯的身份背景为其之后的事迹奠定了基础,而其为嘉靖帝做的那些事情,则是嘉靖喜爱他的重要原因。
(一) 郭勋先祖的奠基
郭勋是明开国功臣武定侯郭英之后,而明朝在朱元璋时期所封公侯据《明史》统计,共62人,而这62人当中,爵位一直延续至明亡的仅有魏国公、西平侯以及武定侯三个,其余人的爵位或被降,或因事而被除爵[5]。由此可窥见,郭勋家族深得明皇室信赖。而郭勋能有之后那般地位也是离不开其先辈的奠基。
郭英,临淮人(今安徽省凤阳县临淮关镇),于至正十三年(1353)随朱元璋起兵,率兵取滁州、和州、采石、太平。至正二十四年,从朱元璋在鄱阳湖大战陈友谅获胜。之后,陈友谅进攻武昌,陈友谅的“骁将陈同签持槊突入,太祖呼英杀之,衣以战袍”[5],此谓“战袍之义”。之后郭英继续为朱元璋南征北伐,屡立战功。其先后从傅友德、冯胜、蓝玉、耿炳文等征战,于洪武十七年(1384)获封武定侯。建文朝时,随耿炳文、李景隆讨燕未成,靖难后罢归,于永乐元年(1403)卒。
值得留意的是,在洪武年间,“御史裴承祖劾英私养家奴百五十余人,又擅杀男女五人”,而朱元璋的态度是不去理睬。之后佥都御史张春等继续弹劾,朱元璋才“命诸戚里大臣议其罪”,将所议之罪上奏朱元璋后,朱元璋选择宽恕郭英[5]。可以看出,相比于明初那一大批功臣,朱元璋对郭英的态度算是比较和缓的,以致其罪被宽宥。而这背后的原因《明史稿》中说:“(郭英)以忠谨见亲于太祖,又以女弟贵幸,恩宠尤渥,诸功臣莫敢望焉。”[6]郭英本位淮西勋贵,同时妹妹又嫁与朱元璋,这为他地位的稳固以及之后朱元璋清算淮西勋贵时未累及自身也是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的。而这些便是郭英为郭勋留下的最基本的政治资产。
郭英长子郭镇,侧室所生,其“以勋戚子弟资貌洁修,仪正详谨”而得朱元璋的喜爱,朱元璋令其练兵,其“躬勤不懈,中外称之”,洪武二十二年(1389)“选尚永嘉公主”,拜驸马都尉。建文帝即位后,命其掌管辽东兵事,不久在回来途中遇疾,回京之后皇帝派太医为其治病,但未能病愈而卒,享年二十八。在其死后“天子辍正朝三日,敛及葬,皆遣官祭,诸王亦遣祭奠”。《国朝献征录》中对其的评价是:“公父成功于先,而公嗣其富贵以承恩宠,能恪恭于位,令闻有称,可谓贤矣。生不永年,无以竟其志,岂非惜哉。”[7]由此可知,虽然郭镇因父亲的功劳而得到恩荫,但同时郭镇自身的禀赋也是很好的,以致其可以贵为驸马,可惜其仅年28而殁,其为后世奠下的基业也只有皇亲国戚的荣宠了。
而郭勋的曾祖郭珍、和祖父郭昌,可以说是一生都在与宗族其他人争袭武定侯的爵位,而最终郭珍死后直到弘治朝时才被追封为武定侯,而郭昌直到天顺二年(1458)才得以袭爵[8]。除此之外,郭勋的这两位先祖为郭勋留下的政治资产并不是很多。
郭勋的父亲郭良的命运也与其祖、父两辈一样都是在不断请袭爵位中度过的,曾先后在天顺八年(1464)、成化四年(1468)、九年、十二年、十五年、弘治元年(1488)、二年、三年、十五年不断奏请袭爵,并最终与弘治十五年得愿袭爵。袭爵后,弘治十六年任其为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十七年充左参将,领京营官军操练,还曾中武举。郭良虽为勋戚,但至其时家道中落,其却“独好聚书为诗,乐与文儒交”[7],还着有《宾竹稿》十卷以及介绍其家族历史的《毓庆勋懿集》八卷[9]。而郭良身为郭勋的父亲,其留下来的基业对郭勋是有最直接的作用的,其“独好聚书为诗”的习惯也会直接影响郭勋,以至于有了之后郭勋编撰《英烈转》以及刊刻各种书籍的事迹。正德二年郭良卒,郭勋毫无波折地继承了爵位。
(二) 功勋皇戚
郭勋于正德三年(1508)袭武定侯爵,四年总管三千营操练,六年镇两广,十二年回京仍管三千营。嘉靖帝即位后,便命其提督团营。此外,郭勋在嘉靖朝替嘉靖帝主持了一些祭祀活动,深得嘉靖帝欢心,因此于“嘉靖十八年正月戊戌,上以去冬袛荐皇天上帝册表,诸奉使大臣有虔恭赞佐劳,诏持加恩,进封武定侯郭勋为翊国公。”[10]至此,郭勋的身份已经到达顶峰了,嘉靖帝也极其宠信他。那么郭勋在嘉靖时期做了哪些事,让其地位能得以上升,并在其犯罪后不断得到嘉靖的宽恕呢?
第一,“大礼议”事件中对嘉靖帝的支持。“大礼议”是嘉靖即位后的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郭勋在此事件中支持嘉靖帝,并且还保住了被以杨廷和为首的反对派想置于死地的张璁和桂萼,从而得到了嘉靖帝的赏识。因此,该事件是郭勋能有之后的地位的基础。包括之后的“李福达案”在汤纲、南炳文所著的《明史》中认为该案是“大礼议”的延续[11]。在该案件中,郭勋作为武官干涉司法系统的运行,遭到御史马录的弹劾,为了自保,郭勋就联合桂萼等在“大礼议”事件中获胜的官员,说此事是文官借故陷害议礼官员所致,这又进一步帮助嘉靖帝借机打击了文官系统,同时导致了一桩冤案的发生。
第二,郭勋出生于武将世家,其在正德时期曾经镇守两广,总管三千营操练[5]。在正德年间其主要的军事活动就是镇压各地区的暴动。例如,正德五年(1510),参与平定宁夏叛乱而加封太保。之后又被派往江西、广西等地镇压暴动,郭勋都被给予赏赐。正德帝驾崩后,遗旨中让郭勋、朱泰、张永等“选各营马步官军防守皇城四门、京城九门及草桥、卢沟桥等处”[12]。在皇位交际之时郭勋肩负着防卫京师的重任,说明正德帝对其也是极其信任的。
嘉靖帝即位后,郭勋也受到嘉靖的赏识,便命郭勋提督团营,并兼督五军营。郭勋还在嘉靖三年(1524)提督团营时上七事,提出自己的军事见解,大多被嘉靖帝所采纳[10]。这些事件都表明,一方面由于嘉靖对其的信任,其能掌管军权,另一方面,由于他掌管着军权,嘉靖对其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这也就进一步导致了嘉靖对其的庇护,甚至可以说,嘉靖即位初期与郭勋不失为是一种各取所需的“联盟”关系。
第三,正如《明实录》所载,郭勋等人被升爵的直接原因是“袛荐皇天上帝册表”,所以,郭勋也代嘉靖直接参加了很多祭祀等礼仪事件。例如,嘉靖十一年(1532),惊蛰节行祈谷礼,“上以疾不能躬事,乃命勋代。上自即位,岁亲郊,其遣代自此始”。这时,给事中叶洪、刑部主事赵文华等奏言,皇帝应亲自祭祀,况且郭勋身为武臣不宜代行,而“上以勋乃勋戚重臣,不可与武职比,夺文华俸五月”[10]。同样的事情在嘉靖十三年也发生过,时享太庙,世宗还是让郭勋代行时享礼,户科给事中张选上疏对此进行反对,最终“上以选罪不可宥,责(夏)言等疏未回护。至是,上体犹未平,故仍令勋摄事”[10]。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是涉及到郭勋自己利益的有关祭祀的事情即让其祖郭英进太庙。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功臣庙建成时,因郭英的战功在当时并不显赫,所以其并未入庙。但到了正德时期,郭勋作《英烈传》,将生擒张士诚,射杀陈友谅的事迹写为郭英之功,并在宫内传播。到嘉靖十六年的时候便奏请让其祖郭英入太庙,这遭到了群臣反对,但嘉靖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件事[10]。
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出,嘉靖帝对郭勋是极其信任的,《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3]从郭勋的这些事迹可以看出,他在“祀”与“戎”这两方面都有很大的权力,而这些权力不仅让嘉靖对其的依赖有所加深,同时,也成了郭勋仗势犯法的资本。
第四,郭勋虽为武将,但在文史方面可能是受其父的影响也有比较高的造诣。《明史》中有“勋桀黠有智数,颇涉书史”[5]之语,除了上面提到的为其祖郭英配享太庙造势的《英烈传》外,郭勋还刊刻过《水浒传》,甚至也有学者认为《水浒传》的作者就是郭勋[5],或者认为施耐庵是郭勋的门客[14]。从此也可以看出,郭勋其实不仅仅是一个粗鄙的武官,其文学造诣也是比较高的。就这样一个能文能武,还能顺应皇帝心意,体察皇帝心思的臣下,能得到皇帝的青睐自然也是理所应当的了。
3. 嘉靖帝对郭勋的庇护
郭勋在袭爵以至嘉靖继位后为嘉靖做了很多事情,深得嘉靖之意。随着嘉靖对其愈加宠幸其就越怙恶不悛,随之而来的就是言官不断地上奏弹劾。
(一) “李福达案”中的争斗
在嘉靖对郭勋的庇护中,很重要也是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事关“李福达案”。李福达曾于弘治二年(1489)因参与秘密宗教活动,并聚众起义而被充军,之后出逃改名李五,后被查出,再戍山海卫,又逃出。之后利用其在弘治、正德年间构建的一套弥勒佛转世理论广收门徒,并四处劫掠。为逃避抓捕,其改名张寅,投靠五台县张钺之子张宾。张宾死后,尽占其家产。郭勋为李福达之子大仁、大礼纳粟入国学,李福达并以黄白之术结交郭勋,其子大礼因“年少美姿容,嬖于武定侯郭勋”[15]。之后李福达被告发,山西巡按御史马录传檄逮捕李福达,李福达便躲进郭勋家中,郭勋转而向马录求情,马录不但不接受郭勋的求情,还在上报案情时弹劾郭勋庇奸乱法。同时郭勋作为一个武官介入监察系统也导致了文官系统的不满,“经内外多官勘问,具言情真无枉”[15]。之后督察院在奉旨调查此案后对该案的当事人都给出了相应的结论,对于郭勋之事下的结论为:
及照武定侯郭勋,官虽勋贵重爵,人则憸利鄙夫,交结非人,嘱托公事,虽妖贼反迹未必明知,而术容私谒不行避忌,恃势要而不顾律法,肆阴邪而大乖礼度,事属有违法,当提问[16]。
从此可以看出,督察院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对于郭勋在此事件中所违反的法律也做了说明,但最后嘉靖的态度是依律惩处除郭勋外的所有人,对于郭勋则说:“郭勋着回将话来。”[16]可以明显看出,嘉靖帝对郭勋是偏护的,但一众言官对这种偏袒是看不下去的,依旧上奏弹劾郭勋,不仅弹劾郭勋包庇李福达,而且还将郭勋做的其他贪赃枉法的事情也进行上疏弹劾。面对这些弹劾,郭勋则与桂萼、张璁等“大礼议”中的一些官员联手,说郭勋是因为“大礼议”而触怒了文官,因此才被不断弹劾。郭勋将这桩司法案件引申到触及嘉靖敏感神经的政治事件上,而嘉靖就开始对这些文官愈发怀疑,再加上张璁、桂萼等人的拱火,最终造成冤案的发生。而郭勋这个依律当斩的人得到了嘉靖的庇护而逍遥法外。
对于大臣们对郭勋的一再地弹劾以及嘉靖的态度如下:
户科给事中郑一鹏:
访得张寅情罪深重,乃知勋之罪有不止于专横者。勋明知张寅系谋反杀人首恶,自宜觉发为国讨贼,乃与之往来交结等。
因奉圣旨:“该衙门知道,钦此。”[16]
给事中张嵩、郑一鹏:
勋以敝宅易公署,骄纵罔上。昔窦宪夺公主园,卒以逆诛,勋谋夺朝廷卫所,其恶岂止宪比。
上命还所易地以璜等,夫于详察宥之,余皆不问[10]。
督察院左都御史聂贤等:
……但郭勋以勋戚世爵,乃交通逆贼,纳贿行嘱,法不可宥,请并逮治之。
得旨:令诛福达父子,并没入其财产,妻子为奴。郭勋令对状,勋具服谢罪,上特宥之。给事中程辂、刘琦、王科各言勋罪重不宜贳,章下所司[10]。
给事中陈皋谟:
……勋遗书御史马录,为罪人张寅请托,录奏之。乃亦以议礼激众怒为言,岂儒臣愽士之所未深究,而武夫悍将反优为之,此在席书犹不宜自言,而勋又窃其绪余,以欺天罔上罪不容诛……时南京御史姚鸣凤、王献等亦皆上疏极谏,俱下所司知之[10]。
巡视京营给事中王科,御史陈察:
武定侯郭勋,颛权罔利,侵收团营草场,租银不下数万,占用军匠,科索多端,保举属官以贿为第,班军派工以贿放免,任用奸恶郭彪、郑鸾等,剥军害众,怨声载途,乞禠职论罪,郭彪、郑鸾等逮治,俱不报[10]。
给事中郑自璧、赵廷瑞、张逵、南京御史潘壮等:
勋以奸成横,以酷济贪,矜名傲物,怙宠售私,笼络货资,渔猎营伍。为妖贼张寅嘱托,为逆党陆完雪冤,刚愎有余,矫诬无状。以为物议不足虞,国纪不足惮,属者言官交章论劾。臣等以为罢斥无疑,乃蒙温旨慰勉,是旌之而使纵也。乞即禠其枢柄,下诸臣所奏,严加查究,以除奸恶。
疏入,俱下所司。刑部覆言:言官所奏俱有指实,请下法司勘拟。兵部亦言:勋贪酷奸横,不足以膺重任,请罢其兵政,别推老成练达重臣代之。俱报有旨[10]。
试御史魏有本:
武定侯郭勋之贪暴,言官与本兵交章参劾,乃听其诡辩置之不问。总兵官马永,东北干城也,顾以进言而遽弃之。二臣罪过孰为重轻,于国家孰为损益,较然明甚,审公论而断之于心无难也,伏望于勋夺其兵柄,究其情弊,于永收回成命,复加任使,则军政边陲两有所赖……
上以永出位妄言,已从宽处,有本乃复论救,狂妄奏扰,不堪宪职,令调外任已[10]。
山西廵抚都御史江潮、廵按御史马录、兵科给事中郑自璧、给事中秦佑、常泰、试御史邵豳等:
武定侯郭勋交结妖贼李福达,蔑视国法,恶贯已盈,宜加两观之诛,以谨无将之戒。章下所司已[10]。
以上仅是群臣对郭勋弹劾的部分资料的整理,可想而知当时嘉靖对郭勋是有多喜爱才能顶住臣下们不胜厌烦地弹劾的压力而一味包庇郭勋。
(二) 郭勋抗旨获罪
在嘉靖十七年(1538)的时候,郭勋向嘉靖帝提议恢复各地的镇守内臣,由于镇守内臣因为弊端太多早在嘉靖八年的时候就已废除,针对郭勋提议,嘉靖在兵部上疏陈明利弊后仍然在一些地方设置镇守内臣。针对此,都给事中朱隆禧上疏继续陈明利弊,对郭勋的用心进行弹劾,嘉靖帝才最终选择撤了这些镇守内官,至于郭勋,嘉靖帝没有丝毫提及。
然后在嘉靖二十年四月的时候,给事中戚贤弹劾郭勋利用督立营工的职务之便进行贪污。郭勋上疏自辩并乞求罢官。而嘉靖的回复是:“卿勋阀重臣,国典家法已自慎守,朕方以团营重务委卿,其勿以人言辞已。”[10]嘉靖对郭勋这个“勋阀重臣”的包庇之心是显而易见的。紧接着,六科给事中李凤来等人以庙灾弹劾勋贵“广置店房,滥收无籍,索取地钱,擅科私税,举放子钱,兑折男女”[10]。嘉靖命督察院核实,但督察院迟迟未回奏,给事中章允贤弹劾督察院:“迁延不举,是畏豪势而慢朝廷也,其如国典何?”[10]于是督察院核实后上奏,这些勋贵中“惟郭勋事迹为多,余则英国公张溶、惠安伯张镧、皇亲指挥钱维垣、夏勋、方士段朝用等,因参勋骄恣贪纵,民之怨恨深入骨髓,足以干天和致灾変”[10]。嘉靖遂下旨处置除了郭勋以外的其他人,而对郭勋也只是令其“从实陈状”,对于郭勋的陈状,嘉靖也是“准勋辩”。
之后,嘉靖谴郭勋、兵部尚书王廷相、遂安伯陈鏸共同勾清军役。而郭勋以私心不便而就不领敕。于是科道官就此参劾郭勋“作奸植党,以骫国法”[10]。而郭勋陈辩的奏疏中有“臣奸何事,臣党何人,又有何必更劳赐敕”等不逊之语。这就激怒了嘉靖,趁此机会,一众言官就又开始了对郭勋的弹劾:
刑科给事中高时等:
南京、淮扬、临清、徐德财赋之地,皆置有私店,水陆舟车皆悬翊国公金字牌,骚扰关津,侵渔民利。太监萧敬、魏彬、韦霦、宁瑾、温玺等各庄田宅舍每一处值银十数万,辄用强占管各官护勑。御制龙碑并所创庵寺,毁废无存,复将银货出贷于运粮军士,就将官船准折拆卖,每年领班各官到京,俱有见礼,将班军行粮赏米扣除交送,故转徙流离者今已过半,入如京卫操备官军,计日役占者不知其数,任令办纳月钱,买闲回籍,损坏营务,可胜言哉,至其举动乖方踪迹可疑者又非一事。如重犯张延龄,包藏祸心,罪在不赦,勋敢与交通,代管庄店家事,京师旧例,不许堆积粮食,勋之庄第所贮各以万计,又令漕运参将李节铸造圆炉、方炉计百面,令术士段朝用造有金山银山侈肆物件,建议革去巡关御史。令家人往朵颜边郡贩鬻塩茶,市易马匹,恬无忌讳,勋之稔恶怙终,神人共愤,亟宜究治,以正欺罔,以杜后患。
上曰:“郭勋受朕眷恩出羣臣上,不意交结逆囚,包藏祸心,代管家店,只此一端槩可知矣。朕承天命,以伦序入承天位,张延龄谋为不轨,人谁不知?勋也敢复为之。令锦衣卫逮送镇抚司,一并究问来说,科道官朝廷耳目,何通无一言?俱当追究,姑记之。高时能于忠言,加俸一级”[10]
十三道御史童汉臣等也弹劾郭勋的作恶多端,虽然“章下所司”,但之后又下旨:“念勋曾赞大礼,并刻《太和传》等劳,令释刑具,即问奏处分。”[10]可以看出,这次言官们对郭勋的弹劾是终于奏效了,嘉靖看似也是不想再包庇郭勋了,下旨:“郭勋位居勋旧,宠眷非常,不思感恩图报,专一收揽恶棍,苦害军民,科刻商贾,折占庄田,侵夺房店,擅违成命,变乱国法,交结术士,造办龙鼎、金山,篾视勑命,抗违不行遵领,情罪深重。尔等既追问明白,送法司拟罪以闻。孙澐等亟为问拟,奏请处治。”之后,法司根据情况拟罪郭勋之罪当论死,需要会官廷议。嘉靖遂下旨令三法司同锦衣卫及科道官根据言官们的弹劾情况会审明白。
之后给事中刘大直等继续弹劾郭勋未尽奸恶,数其变乱朝政凡十二事:
若请复太监镇守,改领勋臣折俸,取用失事将官四途,并用吏胥,奏讨外卫军粮,私与侍卫将军娶妻,许令运军夹带,乞免边军桩朋,擅更军政官员,议革督逈边郎,为祖滥乞配享,槩令武臣乘轿,皆见诸章奏可征者,并列其拷杀官军多命[10]。
然后嘉靖又下旨:“刑官不习法律,必致狱情冤枉,为害非细,昨法司初拟勋狱,但知置人重典,全不审究狱情,何以厌服罪人之心?”[10]从这个旨意当中看,好像嘉靖还是不想让郭勋的结局太坏。之后法司集各官会讯后认为郭勋及其共犯都定了罪,而郭勋的罪依律论死,但嘉靖的态度是“郭勋令法司祥议”,其余人基本上都按会讯后的罪名定罪。等到法司再会官祥议郭勋情罪后,仍然认为:“勋仍依前律论斩,妻子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并追一应公私侵盗脏银百有余万,追夺封爵铁券诰命,其霸占强夺房店庄寺等俱给还原主。”[10]对于这个奏疏的结局是“留中不下”。
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虽然在经过言官们的不停的弹劾以及郭勋语出不逊及与张延龄的勾结促使嘉靖最终狠下心来将其逮送镇抚司,但即使入狱了,嘉靖主观上还是想宽恕郭勋,至少不想让郭勋死。虽然嘉靖主观上不想让郭勋死,但最终,郭勋入狱一年后庾死狱中。
但即使郭勋死后,嘉靖还是对其心存怜惜。嘉靖二十一年(1542)管礼部事大学士严嵩就参劾刑部尚书吴山、侍郎叶相、屠侨、都察院右都御史毛伯温、左副都御史周煦、右佥都御史刘讱、大理寺卿戴金、左少卿杨行中、寺丞董珊、刑科给事中刘三畏、刘飬直、廖天明等三法司官员,弹劾他们对于案件处置不力。而嘉靖的回复是:“刑赏大柄,岂臣下所得专擅示私?观此一端,则赏者亦非贤善。秋后决囚,祖宗制守,近年累停典刑,多因仰逼大报之期,何辄测度朕意卖法市恩?山等失职废法,三畏等扶同不举,殊篾视国宪,且郭勋既问,谓畧其不轨之谋,不轨罪名古今无可畧之理,既曰不轨,却又拟案不合,令死于狱中,是何律法?通当挐问重治,姑从宽,伯温、金等各夺俸三月,相、侨各降俸二级留用,三畏等各降二级边方用,山禠职为民,不许起用。明年再迟旨,延迟重治不宥。”[10]由此可以看出,嘉靖将郭勋的死怪罪于三法司官员未对其进行及时审理。但事实是三法司上奏了郭勋的案情后,是嘉靖自己“留中不发”,使得郭勋病死狱中。显然这是因为郭勋的死并不是嘉靖自己本身希望发生的,他下旨逮捕郭勋可能只是为了缓和言官的不断弹劾以及灭一下郭勋的跋扈气焰,从未想置其于死地。因此,嘉靖就拿这些三法司官员来出气,而对于郭勋的处罚最终也只是以追夺铁券诰命而告终。
另外,对于郭勋的死,夏言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在郭勋入狱后是夏言在背后指使言官不断弹劾,最终导致郭勋死在狱中。对于此,在夏言最终被处死时的罪名中有“郭勋既以不领敕下狱矣,犹复千罗万织不已……逆君沽誉倾人取位……”[17]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郭勋在嘉靖心中是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的,虽然其犯下了众多罪名,但在郭勋死后数年,“其子守干请袭爵,世宗援祖功许之,守干竟得嗣,传至曾孙培民,崇祯末京师陷,死于贼”[18]。
(三) 嘉靖对郭勋的庇护原因探析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郭勋的罪恶是非常深重的,但嘉靖对他其不断包庇,即使在其死后,嘉靖仍然觉得怜惜,最终还“褫刑部尚书吴山职,侍郎都御史以下镌降有差,而免勋籍没,仅夺诰劵而已”[5]。而嘉靖对于郭勋的的包庇也不仅仅只是一个原因所造成的,笔者认为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郭勋身为开国功臣之后,其勋贵身份为他之后在正德及嘉靖年间的一系列活动奠定了基础。
其次,郭勋作为武将,掌管着三千营和团营等军队。而对于统治者来说,军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维护统治的工具,而郭勋身为勋贵,而且还能掌握军队,对皇帝的统治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支持。与此同时,郭勋的武将身份也为身为外藩入继大统,相对没有太多政治资源可以利用的嘉靖来说是一种依赖,嘉靖可以利用郭勋的武将身份来与这些文臣去相互制衡,从而使自己的统治相对平稳。这些可以从郭勋与杨一清、桂萼、张璁、夏言等人之间的关系中窥知一二。尤其是郭勋之后与杨一清、夏言等的交恶,更是能反映出嘉靖对于权力制衡之术的运用。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郭勋对“大礼议”中对嘉靖的支持。明史中也有“大礼议起,勋知上意,首右张璁,世宗大爱,幸之”[5]之语,从这句话足以看出,郭勋能有之后嘉靖的极度信任以及支持都离不开这一个原因。因为在“大礼议”中对嘉靖的支持,才有了之后在李福达案中将该案引导为“大礼议”的延续,从而为自己洗脱罪名。同时,就是因为在“大礼议”中郭勋得到了嘉靖的青睐,也才有了之后其能替嘉靖进行各种祭祀等礼仪事项。所以,大礼议是嘉靖如此包庇郭勋的最重要的原因。
当然,除了上述这些主要的原因之外,其实郭勋能得到嘉靖如此喜爱也离不开其自身有一定的能力,其办事都能深得嘉靖之心,正如明史中称其“桀黠有智数”[5],这些都足以证明其并不是一个碌碌无为之辈,而正因为这些原因的综合,才让嘉靖能如此喜爱郭勋,以至于不断地包庇他。
4. “郭勋之死”反映的嘉靖朝前期政治形式
随着嘉靖帝的入继大统,其作为外藩在京城是没有太多可依赖的人,尤其是在“大礼议”事件中以杨廷和为首的文官集团与其的对抗让其对文官集团极度不信任,从而其需要尽可能找到稳固自己统治的可信赖的帮手,因此就培养了以张璁为首的一批新的大臣,郭勋就是这一批人当中的一个。而通过嘉靖帝对郭勋的重用以及郭勋屡犯罪恶而嘉靖帝一再庇护他的这些事件来看,嘉靖帝还需要郭勋来与文官集团抗衡,而“郭勋案”其实就是嘉靖帝与文官集团斗争的一个缩影,在言官对郭勋的弹劾奏疏以及嘉靖的上谕中这场斗争在不断激化,从而导致郭勋入狱。而在郭勋入狱后,事情就往嘉靖帝预料之外的方向发展,其本无置郭勋于死地的想法,但郭勋最终还是死了。而这也导致了嘉靖帝之后对文官集团进行报复性的清算,对刑部尚书吴山等人官职的褫夺即是明证,这个结果也是文官集团所未能想到的。而在嘉靖帝强硬的手段打压下,文官集团与皇权的对抗也不再激烈了,文官集团进一步向皇权靠拢。嘉靖帝虽然失去了自己的宠臣,但最终换来的是皇权独尊,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对文官集团产生了不小的打击。
同时“郭勋案”中也可以看出,皇权是凌驾于司法体系之上的。而且大多司法案件都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向政治斗争,“李福达案”是如此,“郭勋案”亦是如此。这是嘉靖帝在前期与文官集团斗争中引起的敏感多疑的性格特征所导致的。当一个司法案件成为政治案件后,司法体系就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了,而皇帝意志则是决定事情发展方向的唯一因素。
5. 结论
经过上述的梳理,可以清晰地看出,尽管郭勋稔恶不悛,但他并非一个平庸无能之辈。正因如此,他在正德时期得以积累一定的资源,并掌握了一定的兵权,从而引起了外藩嘉靖帝的注意,并得到了其“拉拢”与重用。在为嘉靖帝办事的过程中,郭勋展现出了对嘉靖帝心意的顺从,这使得他的权势逐渐扩大。然而,随着嘉靖帝对他的喜爱日益加深,郭勋也变得愈发肆无忌惮。尽管他最终身陷囹圄、死于狱中,但嘉靖帝仍对他深感怜惜。因此,可以说郭勋的一生因嘉靖帝的宠幸而辉煌,同时也因这份宠幸而走向了终结。
此外,“郭勋案”不仅是郭勋个人命运的转折点,更是嘉靖帝与文官集团斗争的一个缩影。在这场博弈中,嘉靖帝采取了强硬的手段打击文官集团,通过将司法案件转化为政治事件,不断向文官集团施加压力。最终,嘉靖帝实现了皇权的独尊,其权力也一步步走向了顶峰。这一过程不仅揭示了嘉靖帝的政治手腕和决心,也反映了明代皇权与文官集团之间的复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