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s)兴起于19世纪,是西方刑事法律制度发展的创新。国际间对于社区矫正的法律界定与实践践行大相径庭,因此社区矫正在国际间的认识也不统一。在美国,社区矫正被认为是一种既能满足惩罚违法者的需要,又能保证社区安全的制裁形式,比起帮助犯罪者融入社会,它更将重点放在对其的监视和风险管理;在日本,社区矫正在广义上主要是指其特色的“更生保护”,对其法律定义为“对犯罪的人及非行少年,通过在社会内进行适当的处置,从而防止其再次犯罪或消除其不良行为,在帮助其作为善良的社会一员自立、改善更生的同时,通过谋求适当运用恩赦及其他促进预防犯罪的活动,从而实现保护社会,增进个人及公共福祉的目的”[1]。
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也并未明确界定“社区矫正”概念,对社区矫正的定义也并未完全统一,程应需[2]认为“社区矫正是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对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新型矫正方式”;何显兵、王平[3]认为“社区矫正是指社区矫正机关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他接受社区监督的人员实施的矫正和提供的社会服务的总称”。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社会化的重要形式,旨在帮助涉法人员在不脱离社会的前提下完成矫正,减少再犯风险,恢复正常生活。然而,在这一过程中,矫正人员面临的身份压力、社会隔离和未来不确定性,常使其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健康问题,这对矫正效果和个体重返社会的信心构成了潜在威胁。随着心理健康干预在社区矫正中的推广,有关矫正人员心理状况的变化规律逐渐成为研究重点。
本研究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作为主要测量工具,选取某司法所421名社区矫正人员作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在入矫和解矫两个关键阶段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对其焦虑、抑郁、人际敏感等十个维度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将为优化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心理干预措施提供实证支持,为相关政策制定者和矫正工作者改善矫正成效提供科学依据。
2. 对象和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选取重庆市某两个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研究对象,包含入矫阶段和解矫阶段的两个独立群体。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其中,入矫组共237人,包括191名男性和46名女性;解矫组共184人,包括144名男性和40名女性。两组总计421人。其中男性335人,女性86人。各组样本均衡的性别比例为我们对比分析不同阶段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了基础,从而更全面地探讨矫正期间心理健康变化的特点。从年龄上,以心理学家埃里克森人格发展阶段分段,青少年期为12~18岁,成年早期为18~25岁,成年中期为25~55岁,成年晚期为55岁以上。青少年3人(0.7%),成年早期55人(13.1%),成年中期294人(69.8%),成年晚期69人(16.4%)。婚姻状况:未婚有155人(37%),离异80人(19%),已婚180人(43%),其他6人(1%);文化程度:小学39人(9%),初中115 (27%),高中124 (29%),大学138 (33%);犯罪类型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贪污受贿、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等。
Table 1. General information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members
表1. 社区矫正成员总体情况表
|
男 |
女 |
总计 |
入矫 |
191 |
46 |
237 |
解矫 |
144 |
40 |
184 |
合计 |
335 |
86 |
421 |
2.2. 研究工具
症状自评量表(Symptom Check-List-90)
本研究采用中文版的症状自评量表,即SCL-90。症状自评量表(SCL-90)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心理健康评估工具,用于评估个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精神症状和心理压力水平。SCL-90包含90个项目,通过自评的方式衡量个体的心理症状水平。包括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和其他10个心理症状维度。每个项目的评分为1到5级,分别代表“完全没有”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反映受测者主观感受到的症状强度。量表的总分、阳性项目数和阳性症状均分可评估整体心理健康状况[4]。
3. 结果
3.1. 社区矫正人员入矫与解矫阶段SCL-90量表得分对比分析
表2展示了社区矫正人员在入矫与解矫两个阶段SCL-90量表各分量表的得分均值、标准差和t值对比情况。SCL-90量表包括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及其他分量表,总分反映整体心理健康状态。分析结果显示,入矫与解矫群体在各维度上的得分差异均不显著,即解矫阶段的心理健康状况与入矫阶段基本持平。然而,除恐怖分量表外,其他各分量表的入矫群体得分均高于解矫群体,表明在矫正期间心理症状或有缓解趋势。
3.2. 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性别SCL-90量表得分对比分析
表3比较了社区矫正成员中不同性别(男、女)在SCL-90量表各分量表上的得分差异。结果显示,女性社区矫正成员在多数心理症状维度上的得分显著高于男性,尤其在躯体化、抑郁、焦虑等维度及总分上,达到了极显著水平(p < 0.001)。此外,强迫和恐怖分量表也表现出显著差异(p < 0.05),女性得分较高,而在人际关系敏感、偏执、精神病性等分量表上性别差异接近显著,敌对维度无明显差异。这些结果表明,女性社区矫正成员在整体心理健康状态上可能面临更大的心理压力。
Table 2. Factor scores of SCL-90 for community correction personnel
表2. 社区矫正人员SCL-90的因子得分情况
|
入矫(M ± SD) |
解矫(M ± SD) |
t |
躯体化 |
1.36 ± 0.53 |
1.34 ± 0.53 |
0.4 |
强迫 |
1.58 ± 0.61 |
1.56 ± 0.53 |
0.28 |
人际关系敏感 |
1.33 ± 0.49 |
1.32 ± 0.45 |
0.25 |
抑郁 |
1.46 ± 0.6 |
1.38 ± 0.55 |
1.31 |
焦虑 |
1.35 ± 0.54 |
1.32 ± 0.44 |
0.57 |
敌对 |
1.34 ± 0.52 |
1.32 ± 0.46 |
0.48 |
恐怖 |
1.17 ± 0.37 |
1.19 ± 0.43 |
−0.42 |
偏执 |
1.34 ± 0.48 |
1.28 ± 0.45 |
1.14 |
精神病性 |
1.31 ± 0.48 |
1.29 ± 0.42 |
0.62 |
其它 |
1.54 ± 0.55 |
1.50 ± 0.57 |
0.61 |
总分 |
124.69 ± 42.31 |
122.07 ± 38.94 |
0.65 |
注:*p < 0.05,***p < 0.001,下同。
Table 3. Gender differences in factor scores of SCL-90 among community correction personnel
表3. 社区矫正人员SCL-90各个因子分的性别差异比较
|
男(M ± SD) |
女(M ± SD) |
t |
躯体化 |
0.42 ± 0.02 |
0.78 ± 0.08 |
−5.29*** |
强迫 |
0.52 ± 0.03 |
0.72 ± 0.08 |
−3.22* |
人际关系敏感 |
0.43 ± 0.02 |
0.62 ± 0.07 |
−2.67 |
抑郁 |
0.48 ± 0.03 |
0.8 ± 0.09 |
−4.74*** |
焦虑 |
0.44 ± 0.02 |
0.68 ± 0.07 |
−3.32*** |
敌对 |
0.46 ± 0.03 |
0.58 ± 0.06 |
−1.95 |
恐怖 |
0.34 ± 0.02 |
0.54 ± 0.06 |
−3.12* |
偏执 |
0.42 ± 0.02 |
0.61 ± 0.07 |
−2.42 |
精神病性 |
0.4 ± 0.02 |
0.61 ± 0.07 |
−2.03 |
其它 |
0.51 ± 0.03 |
0.7 ± 0.08 |
−2.76 |
总分 |
34.99 ± 1.91 |
56.1 ± 6.05 |
−3.86*** |
3.3. 社区矫正人员各年龄段SCL-90量表得分对比分析
表4展示了成年早期、成年中期和成年晚期社区矫正成员在SCL-90量表各分量表上的得分均值、标准差及F值。总体来看,成年晚期的社区矫正成员在各心理症状维度上得分普遍高于其他年龄组,尤其在躯体化(1.67 ± 0.76)、焦虑(1.55 ± 0.68)和恐怖(1.38 ± 0.59)等维度上,F值达到显著水平(p < 0.001),表明在这些方面成年晚期的心理症状更加突出。此外,偏执和精神病性在不同年龄组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p < 0.05)。抑郁和敌对维度得分的差异虽然不显著,但在成年晚期的得分相对较高,上述结果反映出随着年龄增长,成年晚期社区矫正成员可能面临更为复杂的心理健康问题[5]。尽管成年早期的得分相对较低,但成年中期的得分略有上升,提示心理症状可能随年龄逐步加重。总分上,成年晚期的成员得分显著高于其他组(F = 8.15),提示该群体整体心理健康状况较为严峻。
Table 4. Age group differences in factor scores of SCL-90 among community correction personnel
表4. 社区矫正人员各年龄段SCL-90各个因子分的差异比较
|
成年早期 (M ± SD) (n = 55) |
成年中期 (M ± SD) (n = 294) |
成年晚期 (M ± SD) (n = 69) |
F |
躯体化 |
1.20 ± 0.32 |
1.29 ± 0.43 |
1.67 ± 0.76 |
16.38*** |
强迫 |
1.44 ± 0.44 |
1.54 ± 0.53 |
1.75 ± 0.69 |
4.5 |
人际关系敏感 |
1.25 ± 0.35 |
1.31 ± 0.42 |
1.44 ± 0.62 |
2.47* |
抑郁 |
1.31 ± 0.48 |
1.39 ± 0.50 |
1.65 ± 0.76 |
6.57 |
焦虑 |
1.30 ± 0.43 |
1.28 ± 0.41 |
1.55 ± 0.68 |
8.28*** |
敌对 |
1.19 ± 0.32 |
1.32 ± 0.44 |
1.44 ± 0.58 |
2.33 |
恐怖 |
1.13 ± 0.23 |
1.13 ± 0.31 |
1.38 ± 0.59 |
11.84*** |
偏执 |
1.20 ± 0.29 |
1.29 ± 0.40 |
1.48 ± 0.66 |
5.72* |
精神 |
1.25 ± 0.36 |
1.27 ± 0.40 |
1.46 ± 0.60 |
5.37* |
其它 |
1.43 ± 0.56 |
1.49 ± 0.51 |
1.70 ± 0.65 |
4.21 |
总分 |
114.89 ± 30.21 |
120.22 ± 34.31 |
141.38 ± 55.11 |
8.15*** |
3.4. 婚姻状况、犯罪类型、教育程度、年龄与SCL-90总分的回归分析
Table 5. Regression analysis of marital status, crime type, education level, and age with SCL-90 total score
表5. 婚姻状况、犯罪类型、教育程度与年龄与SCL-90总分的回归分析
|
未标准化系数 |
标准化系数 |
t |
显著性 |
共线性统计 |
|
B |
标准错误 |
Beta |
容差 |
VIF |
(常量) |
90.719 |
9.927 |
- |
9.139 |
0.001 |
- |
- |
婚姻状况 |
2.007 |
2.283 |
0.047 |
0.879 |
0.380 |
0.804 |
1.244 |
犯罪类型 |
−1.083 |
1.007 |
−0.053 |
−1.076 |
0.283 |
0.954 |
1.048 |
教育程度 |
1.725 |
1.974 |
0.044 |
0.874 |
0.383 |
0.935 |
1.070 |
年龄 |
0.702 |
0.184 |
0.210 |
3.807 |
0.001 |
0.768 |
1.302 |
|
|
|
R2 = 0.05 |
|
|
|
|
表4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在所有年龄段中,成年晚期的社区矫正人员面临较为明显的心理健康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回归分析进一步检验年龄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如表5所示,该回归分析探讨了在控制婚姻状况、犯罪类型和教育程度后,年龄对SCL-90总分的影响。结果显示,婚姻状况(B = 2.007, p = 0.380)、犯罪类型(B = −1.083, p = 0.283)和教育程度(B = 1.725, p = 0.383)对SCL-90总分的影响均不显著,年龄对SCL-90总分的影响显著(B = 0.702, p = 0.001)。此外,年龄的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210,表明年龄对总分的影响较为明显。模型的共线性统计结果显示,各变量间没有严重的共线性问题(VIF均小于1.5)。R2值为0.05,表明该回归模型的解释力较弱,说明尽管年龄对SCL-90总分有显著影响,但模型未能解释大部分方差,表明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可能受多因素的综合影响[6]。
3.5. 社区矫正人员SCL-90量表得分与全国常模对比分析
表6显示,全国常模组[7]与社区矫正对象组在SCL-90量表部分心理症状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社区矫正对象在强迫(t = 3.50, p < 0.001)、抑郁(t = 3.44, p < 0.001)和精神病性(t = 2.35, p < 0.05)维度上的得分显著高于全国常模,反映出其在这些方面的心理症状较为突出;在人际关系敏感维度上(t = −4.85, p < 0.01),社区矫正对象的得分显著低于常模,表明其在人际敏感性方面可能较低。其他维度如躯体化、焦虑、敌对、恐怖和偏执上,两组得分差异不显著。整体来看,社区矫正对象在强迫、抑郁和精神病性维度上症状较为明显,而在人际关系敏感上则相对较低[8] [9]。
Table 6. Differences in factor scores of SCL-90 between community correction personnel and the national norm
表6. 社区矫正人员与全国常模SCL-90各个因子分的差异比较
|
全国常模(M ± SD) |
社矫对象(M ± SD) |
t |
躯体化 |
1.36 ± 0.39 |
1.35 ± 0.53 |
−0.35 |
强迫 |
1.47 ± 0.45 |
1.57 ± 0.57 |
3.50*** |
人际 |
1.44 ± 0.45 |
1.33 ± 0.48 |
−4.85*** |
抑郁 |
1.33 ± 0.39 |
1.43 ± 0.58 |
3.44*** |
焦虑 |
1.30 ± 0.37 |
1.33 ± 0.50 |
1.43 |
敌对 |
1.36 ± 0.41 |
1.33 ± 0.49 |
−1.10 |
恐怖 |
1.17 ± 0.30 |
1.18 ± 3.94 |
−0.49 |
偏执 |
1.32 ± 0.42 |
1.31 ± 0.47 |
−0.31 |
精神病性 |
1.25 ± 0.34 |
1.30 ± 0.46 |
2.35* |
3.6. 社区矫正人员问题检出率
表7显示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和解矫两个阶段的各个心理症状维度上的严重程度分布。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在各个维度上表现正常,说明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在正常范围内。
在轻度症状方面,强迫症状、其他症状、抑郁的比例较高,分别为14.73%、15.20%、10.45%说明社区矫正对象在这些方面有较轻的心理困扰。 中度和重度症状的比例相对较低,其中抑郁、强迫和其他症状比例相对来说比较高。重度症状在各个维度上都非常少见,躯体化症状和抑郁症状均有三个重度,强迫症状有两个重度、人际关系敏感、焦虑、恐怖、精神病性各有一个重度,总分维度显示较为显著的重度症状比例(6.18%),需要进行重点干预。
总体来看,社区矫正对象在大部分维度上症状较轻。然而,对于那些表现出重度症状的社区矫正成员,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在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以及抑郁等维度上,存在轻度到中度症状的人群占比较高,这些方面应当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工作的重点关注领域。
Table 7. Problem detection rates among community correction personnel
表7. 社区矫正人员问题检出率
|
正常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
入矫 |
解矫 |
社矫 |
% |
入矫 |
解矫 |
社矫 |
% |
入矫 |
解矫 |
社矫 |
% |
入矫 |
解矫 |
社矫 |
% |
躯体化 |
213 |
166 |
379 |
90.02% |
19 |
13 |
32 |
7.60% |
3 |
4 |
7 |
1.66% |
2 |
1 |
3 |
0.71% |
强迫症状 |
192 |
149 |
341 |
81.00% |
32 |
30 |
62 |
14.73% |
11 |
5 |
16 |
3.80% |
2 |
0 |
2 |
0.48% |
人际关系 敏感 |
211 |
166 |
377 |
89.55% |
21 |
14 |
35 |
8.31% |
4 |
4 |
8 |
1.90% |
1 |
0 |
1 |
0.24% |
抑郁 |
202 |
163 |
365 |
86.70% |
27 |
17 |
44 |
10.45% |
6 |
3 |
9 |
2.14% |
2 |
1 |
3 |
0.71% |
焦虑 |
207 |
167 |
374 |
88.84% |
23 |
15 |
38 |
9.03% |
6 |
2 |
8 |
1.90% |
1 |
0 |
1 |
0.24% |
敌对 |
208 |
169 |
377 |
89.55% |
26 |
12 |
38 |
9.03% |
3 |
3 |
6 |
1.43% |
0 |
0 |
0 |
0.00% |
恐怖 |
226 |
176 |
402 |
95.49% |
9 |
4 |
13 |
3.09% |
2 |
3 |
5 |
1.19% |
0 |
1 |
1 |
0.24% |
偏执 |
210 |
167 |
377 |
89.55% |
23 |
14 |
37 |
8.79% |
4 |
3 |
7 |
1.66% |
0 |
0 |
0 |
0.00% |
精神病性 |
218 |
169 |
387 |
91.92% |
15 |
14 |
29 |
6.89% |
3 |
1 |
4 |
0.95% |
1 |
0 |
1 |
0.24% |
其他 |
195 |
152 |
347 |
82.42% |
37 |
27 |
64 |
15.20% |
5 |
5 |
10 |
2.38% |
0 |
0 |
0 |
0.00% |
总分 |
202 |
161 |
363 |
86.22% |
13 |
8 |
21 |
4.99% |
6 |
5 |
11 |
2.61% |
16 |
10 |
26 |
6.18% |
4. 讨论与分析
4.1.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结果分析
4.1.1.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整体结果分析
整体而言,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在强迫、抑郁和精神病性等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常模,表现出较明显的心理健康问题。数据分析显示,解矫阶段的心理健康状况与入矫阶段基本持平,暗示在整个矫正期间心理症状未获得明显变化。不同年龄段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心理症状表现上存在差异,其中成年晚期群体在躯体化、焦虑和恐怖等维度上表现尤为突出,提示该群体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同时,女性社区矫正成员在多个心理症状维度上的得分显著高于男性,尤其在躯体化、抑郁、焦虑等方面,女性心理压力更为明显。此外,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在各个心理症状维度上表现为轻度或正常状态,少数个体出现重度症状。重度症状者在强迫和抑郁等维度上尤为显著,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根据压力应对理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下降可通过个体的认知评价和应对策略来解释。由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受到法律和管理措施的限制,他们的自由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被部分剥夺,形成部分生活障碍,增加了焦虑和抑郁的风险。其次,许多社区矫正对象之前并无犯罪记录,甚至部分是因误解或被利用而陷入犯罪。身份转变带来的心理落差让他们对自我形象产生负面认知,深陷自我污名中,增加了自卑和抑郁情绪。这些压力源会被个体评估为威胁性事件,导致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反应。在次级评价过程中,个体对自身应对资源的评估可能导致他们产生无力感,进而采取回避、否认等不适当的应对策略,从而加重心理负担。此外,经济压力的增加、身份转变带来的心理落差,以及对子女教育和社会关系的担忧,进一步加剧了自我污名感,形成恶性循环,无法有效调节压力,导致心理健康问题的加剧[10]。
4.1.2. 不同性别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结果分析
研究分析,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尤为突出[11] [12],表现出较高的情绪敏感性和心理负担。女性在情绪感知和表达方面较为敏感,尤其在面临社会污名化和他人评价时,她们会经历更多的情绪困扰。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女性由于更易感知外部社会环境中的负面反馈,可能会通过社会比较来评估自己的自我价值,这种负面评价可能加剧她们的自我效能感低估,进而产生焦虑和抑郁情绪[13]。其次,女性在社会中通常扮演多重角色,如母亲、妻子和家庭照料者,而社区矫正的身份让她们感到无法有效履行这些角色,从而产生内疚感和无力感,加重心理负担。此外,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因身份问题失去部分社交支持,缺少来自家庭、朋友的安慰和理解,容易产生孤独感和抑郁。同时,部分女性在矫正前主要依赖家庭或配偶的经济支持,而在矫正期间难以找到工作,经济独立性降低,导致生活压力增大,易引发焦虑和情绪不稳定。对部分单亲母亲或主要抚养者而言,社区矫正带来的行动受限、经济压力、身份影响等问题可能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进一步增加了她们的焦虑和内疚。
4.1.3. 不同年龄段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结果分析
成年晚期社区矫正对象在心理症状指标上得分较高可能源于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首先,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可能面临更多生活和社会压力,包括经济问题、家庭关系、健康状况及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尤其是社区矫正的限制进一步加剧了他们对未来的担忧,导致心理负担加重。此外,成年晚期群体对身份转变的适应性较低,原有的社会角色一旦被打破,自我评价受损,容易产生情绪低落和角色失落感。生理健康的逐步衰退、躯体不适症状的增加,也会加剧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同时,由于社区矫正带来的身份污名,他们可能遭遇社会关系的疏远,社会支持系统减弱,情感支持不足,导致孤独感增强,进一步加重抑郁和焦虑情绪。此外,工作受限带来的收入减少,使他们的经济压力增大,尤其在临近退休或半退休状态下,经济来源的不足会增加生活中的焦虑感,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对子女的影响也令他们感到忧虑,担心社区矫正身份会给子女的就业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这种内疚感和对亲情关系的担忧无疑加剧了他们的心理困扰。
其中有三种未成年人犯罪须引起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14],其根源往往与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一方面,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许多青少年沉浸在虚拟世界中,忽视了现实生活中的责任与道德,进而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青少年在缺乏社会经验和判断力的情况下,容易受到网络诈骗等不良影响,甚至被诱导参与犯罪活动。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社会各界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机制,帮助他们正确应对游戏成瘾和外部诱惑;同时,家长和学校应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生活动态,创造积极的成长环境。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有效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4.2. 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对策
为改善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尤其是躯体化、焦虑和抑郁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对策来提供帮助。首先,定期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和干预,组织针对焦虑和抑郁的个体及团体咨询,如正念冥想、放松训练等,帮助缓解焦虑、躯体化症状。设立个性化的运动方案,鼓励适度体育锻炼[5],以改善躯体化症状、增强体质并提高心理韧性。此外,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提供就业和教育支持,以减轻经济压力,增强心理安定感。针对成年晚期被试,可设立“应对生活转型”“心理韧性提升”“孤独感管理”等主题的心理健康小组辅导,结合正念训练、叙事疗法和音乐疗法,帮助他们缓解情绪压力并提供社会支持;同时,鼓励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如助老服务、社区文化活动,重建社会角色价值感,并举办家庭日或老友联谊活动,促进与家人及朋友的情感联系。此外,可开设短期技能培训班,如手机使用、手工艺或园艺等,提升其日常生活参与感与社会功能,并建立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及时的情感支持和问题咨询,降低心理危机发生率。针对女性被试,可设计专属的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方案,包括“自我认同与女性角色平衡”主题活动,帮助她们识别角色压力并学习职业与家庭平衡技巧,以及“应对关系冲突与人际沟通”主题活动,教授情绪表达与冲突管理技能;同时,可围绕女性共同关心的子女教育、人际关系等问题开展讨论,增进同伴支持网络。此外,通过社区支持计划提供职业培训与就业资源,帮助减轻经济压力,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与心理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