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课程思政的核心,是在专业知识教学和能力培养的过程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达到育人和育才的统一[1]。OBE理念是一种以成果为标准的教育理念,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它是典型的“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的教育理念[2]。OBE理念是对成果“实质性”的强调,它为“为谁培养人”和“培养怎么样的人”这两个现实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路径。经济法是我校会计学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本身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内涵和德育资源。本文基于OBE理念开展经济法的课程思政实践,试图探索新时代财会专业课程思政发展新路径,促进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同步提升,达到“融法于水”“润物无声”的效果,以期推动我校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的研究,使学生成为新时代高素质技能型财会专业人才。
2. 课程建设体系
(一)课程教学目标
OBE理念强调以成果为导向,本文依据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及教学大纲、区域经济发展及企业用人岗位需求,同时结合课程思政大背景下的学科育人要求确定课程教学目标,从而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基于此,本文将“经济法”课程教学总体目标分解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养目标。见图1。
(二)课程教学内容
在课程目标确定之后,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在课程设计中要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拓展课程内容、增加实践环节,使之更符合OBE理念的需求,并融入更多思政元素。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原理、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和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修订、废除等情况,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见表1。
Figure 1.The teaching objectiv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图1.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
Table 1.Contents of the economic law course
表1.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章节 |
教学内容 |
重点难点 |
经济法的基本原理 |
1) 经济法概述——法律关系 |
重点:经济法的渊源 难点: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
2)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法律责任 |
重点: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难点:代理权的滥用,表见代理 |
3) 经济纠纷的解决 |
重点:民事诉讼基本制度及管辖 难点:诉讼时效 |
公司法律制度 |
1) 概述及公司登记管理 |
重点: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义务履行 难点:公司法人财产权 |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
重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难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
3)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
重点: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 难点:公司决议效力 |
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
重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则 难点:股东权及分类 |
5)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 |
重点:一人有限公司 难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
6)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重点: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难点: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
7) 公司董监高的资格与义务 |
重点:公司董监高的资格与义务 难点:股东诉讼 |
8)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解散清算 |
重点: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概念 难点:公司合并分立及清算程序 |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1) 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
重点:合伙企业的分类及特征 难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 |
2) 合伙事务的执行 |
重点: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难点: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
3) 入伙与退伙 |
重点:入伙与退伙 难点:特殊普通合伙 |
4) 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重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难点:合伙企业清算条件 |
物权法律制度 |
1) 物权法概述 |
重点:物权的民法保护 难点:物权变动 |
2) 所有权 |
重点:共有;相邻关系 难点:所有权取得方式 |
3)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
重点:用益物权种类 难点:担保合同的无效 |
4) 担保物权–抵押权 |
重点:抵押权设立、效力及实现 难点:最高额抵押权 |
5) 担保物权–质押权和留置权 |
重点:质权的概念及分类 难点:动产质权的设立及效力 |
6) 担保物权–占有 |
重点:留置权的概念及效力 难点:占有的效力 |
合同法律制度 |
1)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
重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难点:合同的分类 |
2)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
重点:要约与承诺 难点:缔约过失责任 |
3)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重点:效力瑕疵合同,附条件附期限 难点:格式条款 |
4) 合同的履行 |
重点:合同履行抗辩权 难点: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
5) 合同的保全及担保 |
重点:合同保全的概念; 难点:代位权与撤销权 |
6)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
重点:合同的保证担保及定金担保 难点:合同的权利转让与债务承担; |
7)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
重点: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形式及免责条件 难点:合同的法定解除 |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1)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 |
重点:劳动合同的分类与订立条件 难点:竞业限制规则 |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重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 难点: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
证券法律制度 |
1) 证券法的活动规制 |
重点:证券发行、股票上市、交易 难点:证券交易及上市公司收购 |
保险法律制度 |
1) 保险法的基本概述 |
重点:保险合同分类及形式 难点:财产保险合同代位求偿权 |
3. 基于OBE理念 + 课程思政范式下课程知识体系路径
(一)课程思政的总体设计思路
课程思政的实施首先要聚焦人才培养目标,依据专业和课程特点确定课程目标。本文在基于OBE理念下,“以终为始、逆向推导”,构建《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挖掘提炼”、“深度融入”、“教学实施”三步走实施路径。从“学习知识点、挖掘结合点、操作融入点”三方面入手,对课堂教学过程做出提前策划,以求将思政内容在课堂上进行“艺术”呈现,润物无声地让学生受教育,推动学生由“被动”转为“主动”学习,让课堂“活”起来,让课程思政“火”起来。见图2。
(二)思政元素的挖掘和凝练
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是课程思政实施的重要路径之一。要实现思政元素与专业课程的深度融合,应基于学校办学特色与专业培养目标来展开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在专业课程的最佳切入点中引入思政元素,并将其与课程知识点有机结合,以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育人效果。本文按照经济法课程的思政目标以及学生在毕业时所应达到的知识、能力、素质三项要求,凝练出若干思政元素,以优化课程思政教学资源,推进课程思政实践创新。见表2。
Figure 2.The overall desig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
图2.课程思政的总体设计思路
Table 2.Economic law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lements of the excavation and condensation
表2.经济法思政元素的挖掘和凝练
章节名称 |
思政目标 |
思政元素 |
思政模块 |
思政案例 |
第一章 经济法的基本 原理 |
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和爱国主义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行 |
1) 家国情怀 2) 政治认同 3) 依法治国 |
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 |
保护“头顶上的安全”,高空抛物致 人损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提升学生对大国工匠精神的认识,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不断探索的精神 |
4) 社会责任 5) 团队合作 6) 远大理想 |
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 制度 |
树立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减少合伙企业经营中的法律纠纷,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
7) 公平正义 8) 诚实守信 9) 创新精神 |
纳智纳慧与求 创求新 |
合伙企业合伙人纠纷权益维护探析 |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
防止学生发生违规行为,积极营造诚信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10) 人格平等11) 契约自由 12) 利益对价 |
当代法制理念 |
动产抵押虽优先留置例外要注意 |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使学生具备契约精神,体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强调诸如“公正、诚信”等核心价值观 |
13) 契约精神14) 规则意识 15) 风险防范 |
遵守承诺与互 信合作 |
房屋买卖合同中介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
第六章 劳动合同法律 制度 |
加强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品格,对工作及任职公司恪尽职守,企业应关注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待遇 |
16) 扎实学识 17) 专业认同 18) 人格修养 |
职业理想与职 业道德 |
大学生求职时利用伪造的学历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
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工作谨慎、合理规避风险的职业素养 |
19) 文化自信 20) 行业规范 21) 职业操守 |
遵守制度与提 升素养 |
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件 |
第八章 保险法律制度 |
培养学生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诚信严谨的态度 |
22) 仁爱之心23) 工匠精神24) 以人为本 |
互帮互助与尊 重仁爱 |
全民抗议保险担当 |
(三)OBE理念下课程知识体系建设的具体过程
本文在“OBE + 课程思政”的教育模式实施过程中,以学生成果产出为导向,培养法治素养的同时,加强思政意识、社会责任、法律法规等素质的教育。
1)以专业能力为导向,优化课程结构,精讲课程主要内容
根据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以专业能力为导向,对校内总学时进行了压缩,把课程群中的系列课程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教学设计,研究各门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融入思政元素,使之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模式;针对课程重点、难点进行精讲,理论与实践课并重;有效对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进行变革。优化课程结构,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加强课程思政教育,扩展有效的课内教学时间,完成教学任务和目标。
2)以案例教学法为轴心,开展实践教学,培养法治思维
采用分组形式,开展实践案例教学,学生在具体的法律实践案例中体验不同角色,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课程案例汇报结束时,由学院教师和企业教师组成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演示情况进行评分。
3)改革考核与教学评价方式,持续改进
基于OBE理论的教学产出评价是课程群实施过程的重要环节,《经济法》课程评价设置了多维度和多阶段的考核,如课程教学的评价成绩构成:理论期末成绩50%,侧重课程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平时成绩50%,侧重体现学习过程(考勤、小组考核、线上线下讨论等各个教学环节);全过程综合能力评价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整体情况进行持续改进。
4)与企业深度合作,根据职业标准动态调整专业课程开课计划、更新教学内容
继续加强与企业深度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让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实习实训等人才培养环节,共建实践和实训基地,使教师和学生深度参与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根据职业标准动态调整专业课程开课计划、融于企业课程思政、更新教学内容。
(四)课程知识教学实施的具体方法
1)课前,自主学习阶段——任务驱动法
课前,要求学生自主学习教学视频和课件资料。线上教学主要是通过超星学习通网络平台整合教材与网络资源,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便利。课前要求学按照教学进程安排,自主学习中华会计网校课程知识点内容的视频,登陆网络教学平台阅读电子课件,学习指导材料和扩展阅读资料,完成指定作业记录,将学习难点、疑点在上课之前提交到课程系统中。课程组授课教师收集与归纳问题后,在上课时重点进行讲解、答疑与沟通。将学生分成学习小组(每组5~6人),由组长带领组员在课前搜集案例相关素材并进行交流讨论,将讨论结果做成PPT,以备课堂展示。
2)课中,深化认知阶段——情境体验法
课中,通过情境体验培养学生的方法论思维与运用能力。对学生线上学习知识点的掌握程度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索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等高层次认知能力。如在教学第一章“总论”部分,创设法院判决的情境,针对诉讼方面的重难点知识,要求学生借鉴裁判文书网草拟判决书;在学习公司法时,将学生置于创业情境中,让学生针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草拟公司章程。学生分组汇报,相互点评,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法律条款“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培养学生的方法论思维与运用能力。可组织学生观看《焦点访谈:开启民法典新时代》节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而然地融入教学过程,帮助学生在学习课程的同时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3)课后,内化应用阶段——思维导图法
课后,开展以逻辑思维训练为导向的框架图分析。要求学生将本节课内容绘制成思维导图,归纳总结知识点并梳理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将零散的知识点构建成体系化的知识图谱。这样既有利于学生识记、理解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系统性逻辑思维和知识关联性思维。
4. OBE理念下课程知识体系建设的效果
(一)细化了经济法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
OBE理念下的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目标厘定,应包含反映学习成果与思政教育结果的目标内容。经济法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目标设定,坚持OBE教育理念,细化教学目标的内容体系。具言之,其一为专业教学成果导向型目标体系,其二为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导向型目标体系[3]。
(二)形成了融入思政元素的教学方案
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大刀阔斧之改革。课程思政元素的构成必然包含民族复兴、风雨前行、战略发展、国际关系、政治保障、依法治国、价值选择等诸多要素。进言之,每个思政元素的挖掘与论述,均与经济法课程内容形成逻辑自洽与知识融合。
(三)合理设置了专业实践创新能力与思政素养培养的教学环节
经济法课程教学环节,充分嵌入课程思政内容。课程教学环节的设置,需保证经济法案例实践创新能力与思政素养培养的同时性,教学方式的多元化与专业高端人才培养的成果导向,均离不开人才内在思政素养的价值指引与思维意识,尤以案例教学与话题探讨环节为重点,应增加培养经济法专业人才思政实践素养能力的针对性教学环节。
(四)完善了教学评价体系
教学评价体系乃系专业课程教育的必要组成。OBE理念下的课程教育更加注重能够反映产出成果的教学评价。教学评价体系的完善,仍应以培养目标为总指导,在教学评价总体框架的设计中,充分考虑专业课程教学结果与思政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标准。经济法的教学评价注重课程质量、效果评估、监督督导、改革成效等评分内容,细分课程教学的课前、课中、课后环节,在三个横向环节中纳入针对课程质量的教学评价体系。
5. 结语
本文根据学校定位、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行业变化,以OBE理念为指引,在经济法课程中深挖思政元素,探索多元化教学和课程思政融入途径,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模式,形成思政教育与课程教学同向同行、协同育人的课程体系,达到课程思政的预期效果,真正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在具体地教学过程中贯穿明暗两条主线,明线是培养学生显性能力,传授知识和技能,形成专业能力。暗线承载思政育人重任,培养学生价值观及共情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不受限于专业的能力,从而达到对学生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及价值塑造的“三位一体”育人目标。
基金项目
广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基于OBE理念下“课程思政”在经济法课程中的框架构建与教学融入研究》(2022JXGG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