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平等思想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所崇尚的核心价值观念,它伴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和经济的进步不断地变化与发展,成为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各个时期,都未曾停止对平等的追寻,而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内心的渴望,人们对平等的要求变得更加具体和深刻,比如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方面,都渴望实现更为公平和平等的分配。通过深入剖析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提出的平等思想,更好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的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同时对于我们更加真切地把握平等观念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
2. 《反杜林论》里恩格斯对杜林平等观的批判
2.1. 对杜林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抨击
恩格斯对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在《反杜林论》中进行了深入而有力的批驳。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是一种颠倒主客关系的哲学思潮,否认了实践的作用,从而颠倒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杜林将原有的概念放在现实存在之上,让对象去适应概念,让概念定义衡量对象,将思维和意识建立在虚无缥缈的,或者说是构想的现成的东西之上,完全不依赖现实存在的世界,不关注客观存在的现实的客体,这就必然向唯心主义方向走去,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的平等观更是无法与现实世界适应的,没有可操作性。
恩格斯在驳斥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时,首先指出了其根本错误在于颠倒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他强调存在决定思维,而不是思维决定存在,人的认识是基于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不是先验地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同时指出,杜林的先验论忽视了认识与客观世界的反映与被反映的联系,将认识变成与生俱来的、主观自生的,这是一种错误的哲学观点。其次,恩格斯批判了杜林先验论对经验和实践的否定。他认为人的知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实践经验获得的,而不是先天就有的,但杜林先验论忽视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将知识视为与经验和实践无关的东西,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论。最后,恩格斯通过运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揭示了杜林先验论的错误根源。恩格斯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在实践中进行的,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不断地通过实践来检验和修正,任何先验的、脱离实践的认识都是无从谈起的,是不可靠的。
2.2. 对杜林“平等公理”的批驳
杜林提出了独特的平等理论构建方法,试图将每一类认识对象拆解成最基本的元素,然后将所谓不言自明的简单公理应用于这些元素,并基于这些结论进一步推导。恩格斯对这种方法提出了两点批判,首先,他指出这种方法是先验主义的一个变种,它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去认识事物,颠倒了概念和事物的真实关系。其次,恩格斯揭示了杜林在道德和法律学说中的阶级本质,对其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杜林提出的“平等公理”本质上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先验论和形而上学理论基础上,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平等观念的历史发展和无产阶级平等观的根本要求相悖。杜林认为:“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而且一方不能一开始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1]。他简化了现实世界的复杂联系,认为只要社会思维与个人意志完全平等,道德与法律便自然会体现公平与正义。然而,恩格斯尖锐地指出,杜林的这一观点充满了功利主义的色彩,它与现实社会生活格格不入,难以在实际社会中得以应用,空想性和过于理想化的成分颇为显著。
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男女性别差异以及社会分工的不均等,决定了在任何社会中都难以实现真正的完全平等。杜林的“这两个人应当是这样的:一切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关系,摆脱了一切性别的和个人的特性,以致留在这两个人身上的除了人这个光秃秃的概念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了”[2],这种猜想最终会发展为互斥论,即互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此外,恩格斯还敏锐地指出,杜林忽视了作为社会的人的重要方面——人的现实性和个人特性,其提出的两个人的一方无法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要求,这种观点是不切实际的。为了反驳杜林的“平等公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借用了卢梭的理论进行假设,并通过史实论证,给予了杜林的观念以有力的打击。
2.3. 对暴力是不平等的起源谬误的驳斥
无论这种不平等是以自愿交换的形式存在,还是通过强制手段实施,其核心本质依旧是剥夺了一方享有与另一方同等权利的能力。在有关不平等根源的讨论中,杜林试图以文学作品中的情节为例证,比如《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与星期五之间的关系,来阐述暴力是不平等起源的核心论点。恩格斯对杜林的论点进行深入抨击,揭示出暴力行为实际上只是维系和加剧不平等现象的一种工具,而非其深层次的结构性成因。
恩格斯强调,真正决定不平等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基础的差异,这种差异表现为生产资料占有权的不均,劳动力价值的差别,以及由此衍生的阶级关系和社会分工的不同,杜林对于不平等问题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他认为平等和不平等并非总是相互排斥,绝对平均主义并不等同于完全理想的状态,而是强调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相对平衡,在任何社会形态中,一定程度的不平等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往往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结构紧密相连。他进一步指出,尽管在某些特殊情境下,暴力行为可能会导致不平等状况的恶化或催生新的不平等形态,但将暴力简单粗暴地等同于不平等产生的根源是错误的。在探讨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不平等问题时,我们应该摒弃过于简化或绝对化的认知框架,秉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全面考量和辩证分析不平等现象产生的原因,通过科学的方法论体系,精确把握社会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以期寻求减少和消除不平等现象的有效途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不断进步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公正与和谐。
3.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平等观的论述
3.1. 平等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为了生存,根据血缘关系或者地域关系结合成共同体,初步形成氏族公社。在公社中,成员间享有平等的地位,生产方式主要以集体劳作为主,所获收益平均分配,共享成果,共担风险,不过这种是仅在氏族公社里成员间的平等。随着农业相关技术的改造提升,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入到奴隶社会,各种劳动工具和劳动资料已经出现并且逐步发展完备,在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中,平等二字无从谈起,奴隶被当作可以任意摆布的物品,缺乏作为人的最基本生存权利,甚至有时连自己的生死都无法自主掌控。封建中世纪,市民阶层孕育出了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科技能力的提升,航海技术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地理大发现也随之而来,这些变革极大地推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利益无法满足资本家的需求,侵略和殖民逐步成为常态,不同阶级和特权及资本间矛盾和冲突激化,“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为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3]。在这种复杂的利益纠葛之下,商品平等交换的权利被提出,资本家要求工人拥有出卖劳动力的人身自由和自己享有雇工的自由,并呼吁废除封建特权。
纵观几千年的历史长河,平等观念的演变可谓波澜壮阔。从最初的氏族或部落共同体范围内的平等理念,到少数贵族、集团、不同等级以及阶级内部的平等追求,再到当代的平等观念,每个时期的平等思想都深深地烙印着各自时代的印记,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虽说历史的长河波澜壮阔,但人们对平等的需求和要求的本质从未改变,生产方式、经济结构、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方式,都在不断塑造着平等观念的新面貌。每个时代的平等观念都独具特色,其内容与特点都在不断演变中,尽管形式各异,但它们的根源都深深植根于经济的基础之中,正是这种不断变化与发展,使得平等观念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展现出永恒的魅力与价值。
3.2. 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及实质
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资本与技术的合谋导致工人受剥削的情况愈演愈烈,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等人提出了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以及契约国家的核心观念。他们坚信人自出生时即拥有平等的地位,这种平等是自然界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可剥夺,并且提出政府或国家应当基于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契约精神而建立,以确保维护和发展每个个体的基本权利。卢梭的理论深刻揭示了人性平等的重要方面,且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但由于其理论框架未能充分涵盖当时复杂的社会现实和时代特征,尤其是在实践层面,缺乏对现实社会矛盾的深入理解和解决的方法论。这使得他们的理论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性的光辉,却因时代的局限而未能完全摆脱理想化色彩,从而无法真正实现其提出的平等理想。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结构中,资本家不仅掌控着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还通过雇佣劳动制度对工人的劳动力进行剥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决定了其社会所谓的平等仅局限于在经济上占据主导或垄断地位的资产阶级内部,这种表面化的平等观念以及对资产阶级权益的过度维护,使得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鸿沟日益加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相互依存的社会阶级,无产阶级要求消除阶级本身,旨在打破一切制造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无产阶级所追求的平等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宣传和口号上,更体现在实际的政治参与、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他们通过自身的奋斗和争取,不断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无产阶级争取平等的斗争历程虽然艰难而漫长,但正是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促使人们重新审视和改革那些不合理的社会现象。
3.3.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特征
3.3.1.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历史真实性和社会实践性
恩格斯鲜明地指出,“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4], p. 116)恩格斯独具开创性地将在社会实践中对平等观念的深刻理解与社会现实紧密相连,揭示了平等的实质所在——平等不仅是抽象的理念,更是与现实社会紧密相连,是人们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对权利与义务的合理诉求。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的启迪下,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剥削的斗争中,敏锐地揭示了资产阶级平等观念的虚伪性,并逐步将争取政治和社会地位平等作为核心权利诉求提出,这极大地增强了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理论支撑。
恩格斯强调,真正的平等应当全面体现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第一,政治地位平等即每个人都应享有投票、选举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不应被剥夺,更不应因社会地位、财富差异而有所区别,不应有阶级对立和压迫的现象。第二,社会地位平等强调社会财富应由全体人民共同拥有,而非被少数人所垄断。多数人不应因出身卑微而遭受剥削,社会资源应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确保每个人都能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第三,公平是否很好的实现主要体现于生产资料的分配。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将限制平等的实现范围和程度,所以恩格斯主张大力发展生产力,建立共产主义制度,以实现生产资料的公平分配。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始终坚持不懈,踔厉奋斗,全方位做到为人民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的平等权利。
3.3.2.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恩格斯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制存在的弊端,他指出由于私有制的存在,资源分配不公和阶级分化问题日益严重,所谓的平等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往往只是形式上的虚伪表述,并未触及到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关系。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配平等,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将其过渡到共产主义公有制。
在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主义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制度看似体现了劳动者付出与收获的直接关联,符合平等原则。恩格斯也指出了这种分配方式的潜在问题,由于劳动者个体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差异,这种分配方式可能会导致劳动能力强的家庭在经济上获得更多优势,而劳动能力较弱的家庭则相对处于不利地位。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消除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政府有能力通过税收等二次分配手段来调节社会财富,弱势群体受到关注,尽可能地缩小收入差距,保障每个人基本的平等权利。当前,我国就是通过最基础的一次分配,再分配,加之社会资源的第三次分配来照顾到底层群众的需求和利益,确保相对公平的实现。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4], p. 318),生产劳动成为解放人性、发展个体潜能的途径,人们是主动参与、自由发挥创造力的主体。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关系,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发挥所长,并根据自身需求获取相应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从而真正实现所有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平等地位。在教育领域,恩格斯坚决主张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而非仅限于少数特权阶层的特权,通过教育公平的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确保了每个人都能在自由且全面的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4. 《反杜林论》中平等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的深远意义
4.1.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提供了理论支撑
首先,深化对平等本质的理解。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平等是具体的、历史的,没有抽象的平等;平等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平等。这一观点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平等本质的理解,认识到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条件下,平等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中国社会主义平等观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明确了平等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与中国的国情、历史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其次,揭示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虚假性。恩格斯批判了杜林抽象平等观的错误,揭示了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虚假性,这对于我们认清西方错误思潮的实质,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历史发展阶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平等观,这一平等观在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权利、促进全面进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世界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可以为世界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案,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最后,阐述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内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内涵,即平等是现实的人对于自身所处的社会地位和阶级利益的反映,必然地呈现出阶级性和历史性的实践特质,这为我们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提供了理论基础。中国社会主义平等观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同时,也认识到在不同历史阶段和社会条件下,平等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发展和完善平等观。
4.2.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提供了实践指导
其一,推动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在社会领域强调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观点对中国社会主义平等观的社会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社会主义平等观在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权利的同时,也注重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比如通过加强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其二,指导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平正义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优先安排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同时,要着力解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等重大民生问题,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社会不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其三,激发人民追求平等的积极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要广泛宣传平等思想,增强人民的平等意识,激发人民为实现平等而努力奋斗的积极性。我们要大力弘扬和广泛宣传平等思想,让这一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社会规范。通过教育引导、实践示范、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人民平等意识,使每一个人都能深刻理解并积极践行平等理念,认识到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形成尊重他人、自我尊重的社会风尚。同时,积极激发人民为实现平等而努力奋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各自的工作生活中积极争取平等的机会,勇于打破既有的不平等现状,敢于挑战和改革那些与平等原则相悖的陈规陋习,从而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力量。
《反杜林论》中恩格斯的平等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其运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