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互联网+”“AI”“数字素养”理念的提出,很多互联网+、数字智能的行业应运而生。这场信息革命也席卷了整个教育领域,“互联网+”“AI”“数字素养”对高校法律实务类专业人才的培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科技服务于法律服务行业,智慧法院、智慧律所、智能办公、大数据运用、多场景掌控及差异化的服务把传统的法律服务业拆分为法律大数据分析、诉讼融投、互联网法律服务咨询、电子合同、法律人培训、法律服务传播及品牌、律所联盟、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法律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律所管理、数字法治与智慧司法等。现代法律服务业不仅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基本素质,更需要具备并熟练使用现代技术手段获取各种信息、及时整合、传送的能力。因此,如何在“互联网+”“AI”“数字素养”思维下突破传统法律实务类专业人才培养的瓶颈,从教学模式、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中脱颖而出成为高职法律实务类专业亟需思考的问题,其中实训教学手段、沉浸式仿真化教学场景的应用是“三教改革”过程中课堂革命领域内最为直接的实现人才培养提升的方式方法。因此,在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中心的必要性分析
2.1. 新常态下高校法治文化建设思路要求教育理念的拓展
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背景下,政府、学校、社会关系的新型格局正在形成,大学和高等教育正在走向社会的中心,角色定位从过去的支持服务逐步转向服务和引领同步。因此,高校,尤其是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对象的高职院校应以新常态的思维拓展教育理念,在社会法治文化建设中发挥其服务作用,尤其是运用师生的专业能力为社会、为政府提供有偿社会服务。提升高校在法治文化背景下服务特定产业的能力,必然要整合高校、政府、行业、企业的资源,并将其投射至教育教学中,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创业就业能力、科技服务能力、成果转化能力。[1]上述利益共同体的融合、前述教育理念的拓展与学生能力的培养均需教育教学的全面转型升级。
公共实训中心的建设有助于法律实务类专业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在法律实务类专业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理论知识的学习固然重要,但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同样不可或缺。通过公共实训中心,学生可以在模拟的法律环境中进行实践操作,如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实务技能。这种实践教学方式有助于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应用型能力,从而对接产业、行业就业需求,提升就业竞争力实现法律实务类人才培养的终极目标。
2.2. 法律行业细分市场的发展现状要求专业教学手段的变革
目前,新兴法律服务行业可拆分为:法律大数据分析、诉讼融投、互联网法律服务咨询、电子合同、法律人培训、法律服务传播及品牌、律所联盟、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法律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律所管理、数字法治与智慧司法等。即是说,“AI”“数字素养”等赋能法律实务类专业目前已有明确的市场需求,高职院校法学教育的新定位就在于适应市场的需求,不断调适和升级教学手段,从而在高等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应用实操能力,从而服务高端产业需求。
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应用公共实训中心进行教育教学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法律实务类专业的学生将来大多会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因此,具备职业适应能力对于在校培养阶段的学生是至关重要的。公共实训中心可以为学生提供各种与行业、职业相关的实践机会、仿真场景,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在实践中了解职业环境、熟悉职业规范、掌握职业技能,从而增强职业适应能力。
2.3. 数字化经济社会与科技赋能行业要求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数字化经济的社会,法律行业目前已是数字化经济社会中一个以知识为核心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因此在教育教学中将法律与其他文科相结合、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学生的应用实操能力、培养学生交叉学科的通识能力,以实现精准适应市场、不可替代的专业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在公共实训中心的仿真训练、实训学习是提升法律实务类专业学生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样,建设公共实训中心也有助于推动法律实务类专业的创新发展。通过实训中心的建设,学校可以与政府、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单位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实践课程、设计实践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2]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推动法律实务类专业的创新发展,提高专业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培养实操型、应用型法律实务类人才也是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职业化、技能化的需求展现。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法律实务类专业通过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可以培养出更多具备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法律人才,为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 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中心的可行性分析
笔者认为,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中心的可行性分析,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需求、行业需求、资源配备、技术条件等方面。
第一,从教育需求方面思索,法律实务类专业注重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已不能满足现代法律职业的需求。公共实训中心的建设,旨在提供一个实践操作、模拟演练的仿真场景或平台,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法律实务技能。因此,从教育需求的角度看,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对于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发展具有必要性,也是三教改革的现实诉求。
第二,从行业需求方面分析,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总体步调,法律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细致、细化。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可以模拟真实的法律工作环境,帮助在校学生提前了解行业运作规则,掌握行业技能,更好地适应行业需求。此外,实训中心还可以为政府、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平台,促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
第三,从资源配备方面考量,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的建设需要一定的硬件和软件资源支持,包括实训场地、设备、软件、师资等。在硬件方面,可以依托高校或政府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改造和升级;在软件方面,可以引进先进的实训教学软件,搭建模拟法律实务操作平台;在师资方面,可以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从业者担任实训教师,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从技术条件方面探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更新迭代。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虚拟现实、在线教学、场景仿真等,实现远程教学和资源共享,提高实训教学的效率和质量。
4. 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中心的目标与内容探究
4.1. 建设目标
高职院校法律实务类专业进行公共实训室建设可以解决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实训需求。从整体建设打造院校所属区域示范特色专业。法律事务等文科类专业人才培养是以专业对接行业与产业为基本原则,融入“互联网+”和“创新创业”思维、培育学生数字素养,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培养具备诉讼庭前技能(例如:法律市场营销、报价方案制作并展示、案件知识图谱思维导图制作技能、使用人工智能形成应用法律文书技能)与庭后技能(例如:电子案卷汇总与归档技能、可视化反馈与维护客户技能),现代化辅庭技能、电子归档技能、大数据分析与形成法律文书等技能以及非诉案件辅助工作所需的应用人工智能的技术手段与基础法律知识的“复合型、创新型、技能型”三位一体的新型法律实务类专业人才,立足院校周边区域,辐射全国,将法律实务类专业打造成区域示范特色专业。
4.2. 建设内容
笔者认为,法律实务类公共实训室中心一般应当分区进行建设,体现法律实务类专业智慧数字化实训场景,例如:法律情景综合仿真区。该区域以模拟法庭为主体,通过一些模拟场景的设定,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使学生能够切身体会到法院的整个工作流程,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而数字化模拟法庭系统则通过音视频编解码的技术手段将审判法庭建设成高清数字化法庭系统,可以记录模拟庭审的整个过程,各方的真实表现,实现音视频的同步记录,学生可通过案件视频回放,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对于提高学校科研教学水平、提升学校形象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通过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法律实务类专业学生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笔者认为,在本区域还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 同步录制和直播模拟法庭实况,生成网络点播资源智能自动数字化录制,网络直播、点播;教师远程控制、后台管理,网络导播、资源发布;与课程内容关联的交流互动,构成学校的名课(精品课)资源库;(2) 教学参考共享。教师备课时可参考、引用,发表评论、交流互动,成为教师培训、共同提高的途径成为教学质量控制的途径。(3) 学生课外学习。作为课外学习补充和参考,共享交流学习体会。(4) 多场景智能切换和录制过程常态化。包括:多场景智能切换:采用语音激励方式对多个场景图像(法官、公诉人/原告、辩护人/被告、嫌疑人、证人)的自动切换和自动同步录制。以及录制过程常态化:一键式启动数字化法庭录制系统,启动后不需要任何的管理操作即可完成多场景的切换及录制,庭审完成后停止系统即可生成视频文件。
除了法律情景综合仿真区外,笔者认为,不同高校还可以根据其自身人才培养的特色在公共实训中心分区建设智能接待与智慧法治文化展示区、多功能小型会客区、开放式“办公”区、电子案卷归档区等等。上述几个区的主要功能依据“教–学–做–创”的人才培养路径来建设,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仿真等技术,把高科技与教育信息化手段完美结合起来,设计了“教、学、做、创”四位一体专业实训体系,可以满足高校培养应用型文科类人才的需求。通过搭载配套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件,开展情景化实验教学。仿真实训资源,智慧课堂系统、VR资源等现代信息化教育装备,让学生置身“教中学,学中做,做中创”的学习实践氛围,将学生从原来被动的学习模式中解放出来,使其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彻底改变教与学分离的现象;教师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加强实践教学,注重技能培养和考核,突出专业特色,提高教学实验效果。学生能直观、生动、全面的熟悉并掌握工作流程与内容,实现沉浸式岗位体验;切身体验并操作整个实验过程,提高学生的岗位认知与实操技能;在情景化仿真模拟实验中,敢于试错,及时纠错,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岗位创新能力。
5. 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中心的意义
5.1. 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人才培养
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在教学中的应用将会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法律实务操作环境,使学生能够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法律实务能力。通过模拟法庭、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制作等实训活动,学生能够亲身体验法律工作的实际流程,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实践导向的教学模式有助于培养出既具备理论知识又具备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更好地满足法律行业细分市场对应用型、实操型人才的需求。
5.2. 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行业发展
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的建设有助于促进高校、政府、企业和行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产学研的深度融合。通过实训中心,高校可以与政行企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法律实务研究和人才培养。企业也可以利用高校的公共实训中心进行培训、项目研发等活动,提高行业整体水平。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推动法律行业产教融合的创新和发展,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5.3. 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公众法律意识
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不仅可以服务于高校法律实务类专业的教学和人才培养,还可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或作为普法园地、法治公园的组成部分。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可以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这对于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4. 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效益
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的建设可以整合和优化高校的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效益。通过集中投入和管理,实训中心可以配备先进的实训设备和软件,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3]同时,实训中心还可以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互补,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这种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6. 结语
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具有多方面的价值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还可以促进产学研结合、服务法治社会建设以及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因此,加强公共实训中心的建设是法律实务类专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因此,在法律实务类专业建设公共实训室进行场景演练、仿真教学将打破传统的高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以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法律实务类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思维重新确立了人才培养思路,从而设计具有专业特色的现代法律实务类专业课程体系及课程教学内容,以法律行业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具有直接服务于高端法律市场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律辅助人才,为中国法律行业,尤其为转型升级的律师事务所打造最专业的Paralegal。因此,建设并在教学中重视使用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强化在校期间情景、实景教学,强化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提升高职院校法律实务类学生在未来就业竞争力,是符合当前经济社会的人才培养需求的。
基金项目
本文是2023年度粤高职公安司法与公共管理教指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法律实务类专业公共实训中心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23YL0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