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农业作为人类文明的基石,自古便有“民以食为天”之说。中国农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自新石器时代萌芽,成为世界农业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农业总产量位居世界前列。意大利,作为欧洲传统农业的佼佼者,不仅在农业生产上占据重要地位,更是绿色农业发展的先驱。中国的茶叶,意大利的葡萄酒、火腿等产品在世界上享誉美名。“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中国与意大利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学术界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研究颇为广泛且深入。有学者从贸易便利化的角度研究农产品贸易出口高质量发展[1],有学者从跨境电商的角度研究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2],还有学者从RCEP背景下探讨农业国际合作的机遇、挑战与路径[3]。中国与具体某个国家、区域集团的贸易研究则更为常见[4]-[6],研究范式通常为贸易现状、问题及对策的分析。已有的中意农产品贸易研究指出,意大利与其他欧洲以外国家之间缺乏具体的进口对等规则,从而降低了双边贸易水平[7],中国与意大利两国农产品上的竞争性较弱而互补性较强,所以合作潜力较大[8]。中国和意大利在农产品贸易上并不平衡,并且关税水平和贸易壁垒等因素都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有抑制作用[9]。综合审视现有文献,中意农产品出口贸易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少,且多数研究侧重于理论层面的探讨。因此,本文运用详实数据对中意农产品贸易现状进行描述,利用RCA指数对两国农产品竞争力进行测度,丰富了有关中意农产品出口的相关研究。
2. 中意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
自从2001年中国加入WTO (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与意大利之间的贸易往来愈发紧密。中意两国之间的进出口总额从2007年的313.9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094.30亿元)增长到了2021年的739.5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932.64亿元)。2019年中意共同签署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这给中意两国在农业领域的双边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2.1. 中意农产品贸易规模
虽然中意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在2007~2021年存在波动,但总体来说中意农产品出口贸易数额是不断攀升的。从我国对农产品的出口来说。由图1我国对意大利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可知,自2007年以来,中国对意大利的农产品出口总额虽历经波动,但整体呈现温和上升的趋势,截至2021年,累计增长额达到了24007.8万美元。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及随后意大利的主权债务危机的双重打击下,我国对意大利的农产品出口额在2008至2009年间遭遇了显著下降。2012年,受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意大利经济步入衰退期,导致中国对意大利的农产品出口下降了16.5%,进口量亦缩减了9.9%。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及其后续影响,导致了2019至2020年间中国对意大利农产品出口额的显著降低。其余年份保持着我国对意大利农产品出口额的平稳态势。
Figure 1.Bilateral trade in agricultur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Italy, 2007-2021 (US$ million)
图1.2007~2021年中国与意大利农产品双边贸易额(万美元)
从意大利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来说。由图1我国对意大利双边农产品贸易额的增减趋势可知,意大利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由2007年的11532.1万美元上升到2021年的98607.8万美元,从2007年到2021年,意大利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一直呈增长趋势。
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标志着中意两国在农产品出口地位上的显著转变,中国此前在出口贸易额上的优势被逆转,意大利开始占据出口贸易金额的主导地位,导致中国对意大利的农产品贸易出现了贸易逆差。由图1,在中国对意大利的农产品贸易差额方面。2007年到2014年,中国对意大利的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着贸易顺差。中意农产品贸易于2015年出现了小额贸易逆差。中国关于意大利的农产品贸易在2016年出现上下浮动,呈现出少量的贸易顺差,在2017年到2021年这个差额越来越大。
2.2. 中意农产品贸易结构
根据表1、表2,对中国出口至意大利及意大利出口至中国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深入分析,可以观察到农产品贸易结构的不均衡性。贸易数据显示,少数几种农产品类别的贸易额在总贸易额中占据了显著比重。本文按照HS编码对产品的分类,将第1章到第24章定义为农产品,对UN Comtrade数据库的中国对意大利的出口总量、进口总量进行了分年份汇总。其中统计数据的时间跨度为2015年到2021年。本文涉及到的农产品章节所对应的农产品类别详见附录。
表1是中国出口意大利主要农产品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可以观察到第3章、第5章、第7章、第12章、第13章、第16章和第20章所占比例之和,在2015年到2021年期间出口意大利总额中占极大比例。其中这七个农产品章节百分比之和在2021年所占比例最少,达到70.56%。在2016年中国出口意大利贸易总额所占比例最高,高达83.34%。
表2是意大利出口中国主要农产品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由表2,可以观察到第4章、第8章、第18章、第19章、第20章、第21章和第22章在2015年到2021年所占比例较高。在2015年,这七项农产品所占比例之和最大,达到了84.03%。在2021年,这七项农产品所占比例之和最小,但也达到了64.5%。
Table 1.Export share of major agricultural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Italy, 2015~2021
表1.2015~2021年中意主要农产品贸易出口占比表
章节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3 |
23.27% |
25.51% |
24.70% |
21.91% |
18.12% |
15.12% |
15.03% |
5 |
5.67% |
6.31% |
6.68% |
7.14% |
7.67% |
7.48% |
6.61% |
7 |
20.91% |
20.53% |
22.77% |
21.64% |
19.75% |
18.99% |
16.81% |
12 |
6.20% |
7.06% |
5.15% |
3.67% |
3.75% |
3.84% |
3.54% |
13 |
3.97% |
4.81% |
6.09% |
6.72% |
6.01% |
6.37% |
7.60% |
16 |
5.02% |
6.48% |
5.05% |
3.51% |
4.71% |
5.26% |
3.74% |
20 |
17.51% |
12.64% |
9.03% |
13.92% |
17.06% |
18.73% |
17.23% |
数据来源:UN Comtrade数据库。
Table2.Italian-Chinese trade in maj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as a percentage of exports, 2015~2021
表2.2015~2021年意中主要农产品贸易出口占比表
章节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4 |
5.54% |
5.66% |
5.88% |
6.21% |
6.02% |
7.10% |
8.68% |
8 |
5.20% |
6.46% |
5.93% |
3.45% |
4.11% |
4.01% |
2.60% |
18 |
32.48% |
17.80% |
14.18% |
15.54% |
15.33% |
12.52% |
11.92% |
19 |
8.13% |
10.66% |
8.85% |
8.81% |
8.55% |
8.72% |
7.16% |
20 |
5.17% |
4.73% |
4.48% |
4.15% |
4.14% |
3.51% |
3.14% |
21 |
2.91% |
5.46% |
7.40% |
9.37% |
10.29% |
8.78% |
7.49% |
22 |
24.59% |
29.59% |
32.31% |
31.57% |
30.72% |
22.40% |
23.55% |
数据来源:UN Comtrade数据库。
2.3. 中意农产品贸易竞争性分析
通过上文的研究可知,中意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结构不均衡。哪些农产品对于中国与意大利竞争性比较大,研究出来对于开拓中意之间更广阔的农产品贸易市场、优化中国与意大利农产品贸易结构很有意义。因此,有必要研究中意双边农产品贸易中主要农产品的RCA指数。RCA指数是衡量贸易竞争力中常用的工具。取值在0到0.8代表处于劣势,在0.8到1.25之间代表具有中等优势,在1.25到2.5之间代表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2.5及以上代表具有极强的优势。
由表3,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从RCA指数的数值大小,还是从拥有极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数量来说,意大利大部分的农产品竞争力都更胜一筹。在2017年到2021年期间,随着时间的发展,我国具有极强竞争优势的中意主要交易农产品数量有所增加,由最初的3个增加到8个农产品章节。具有竞争劣势的农产品数目有所减少。意大利有极强竞争优势的中意主要交易农产品的数量有所增加,由2017年的5个增加到2021年的11个农产品章节。
在2017年,我国出口具有极强优势的农产品章节包括第5章、第13章、第16章。2018年到2021年,新增加的我国具有极强优势的农产品章节有第3章、第7章、第8章、第20章、第21章。意大利出口具有极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章节有第4章、第18章、第19章、第20章、第22章,2018年到2021年,除了第3章、第12章以外,其他的中意主要交易农产品都有极强竞争优势。
Table3.Summary of RCA values for maj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ported from China and Italy, 2017~2021
表3.2017~2021年中意出口主要农产品RCA值汇总
章节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中国 |
意大利 |
中国 |
意大利 |
中国 |
意大利 |
中国 |
意大利 |
中国 |
意大利 |
3 |
1.77 |
0.29 |
8.64 |
1.49 |
8.03 |
1.43 |
6.84 |
1.47 |
5.76 |
1.59 |
4 |
0.10 |
2.68 |
0.52 |
15.38 |
0.48 |
16.42 |
0.44 |
16.58 |
0.38 |
16.96 |
5 |
3.36 |
1.02 |
17.62 |
5.90 |
16.56 |
5.73 |
12.53 |
6.61 |
11.19 |
7.41 |
7 |
2.35 |
1.64 |
11.61 |
8.99 |
10.88 |
8.79 |
8.79 |
8.75 |
8.24 |
9.59 |
8 |
0.66 |
2.30 |
3.39 |
11.67 |
3.77 |
10.56 |
3.73 |
11.35 |
3.00 |
11.88 |
12 |
0.39 |
0.39 |
2.14 |
2.29 |
2.30 |
2.47 |
1.81 |
2.29 |
1.54 |
2.20 |
13 |
2.62 |
1.92 |
14.72 |
11.59 |
14.80 |
13.26 |
14.23 |
15.62 |
15.29 |
19.82 |
16 |
2.70 |
1.62 |
15.28 |
8.88 |
13.73 |
9.02 |
12.02 |
9.75 |
13.46 |
10.45 |
18 |
0.13 |
3.04 |
0.66 |
15.71 |
0.63 |
15.91 |
0.49 |
16.83 |
0.64 |
20.43 |
19 |
0.33 |
4.69 |
2.04 |
26.54 |
2.16 |
27.49 |
1.71 |
29.57 |
1.78 |
30.96 |
20 |
1.88 |
4.01 |
9.84 |
22.19 |
9.47 |
22.22 |
8.28 |
24.25 |
7.85 |
24.15 |
21 |
0.63 |
2.22 |
3.74 |
13.42 |
3.85 |
13.30 |
3.73 |
13.71 |
4.00 |
14.57 |
22 |
0.28 |
5.44 |
1.51 |
30.79 |
1.28 |
31.12 |
1.16 |
32.59 |
0.99 |
33.07 |
数据来源:UN Comtrade数据库。
3. 中意农产品出口现存问题
3.1. 中意农产品贸易规模不大
根据上文对中意农产品双边贸易进出口总量的分析可知,尽管中国与意大利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保持着持续扩大的态势,但是相对于中国与德国的农产品贸易数据来说,中意的农产品双边贸易数据表现并不突出,所以中国与意大利两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仍然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究其原因,虽然我国对于意大利农产品的进口一直在快速增加,但是意大利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口却增长幅度太小。意大利作为欧洲头号有机食品生产国,十分注重农产品的绿色、有机,对农产品进口有着较高的要求。意大利对我国的农产品需求少再加上我国的高端农产品供给少,形成了我国对意大利出口的缓慢增长情况,从2007年的41772.9万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65780.7万美元。总体来说,中国与意大利农产品的贸易规模一直不大。
3.2. 中意农产品贸易结构不均衡
通过对中国出口意大利农产品贸易结构、意大利出口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分析可知,农产品贸易结构都是不均衡的。少数农产品类别的贸易额占据了贸易总额的一大部分。双边农产品贸易分析表明,中意贸易额的主要来源集中在第3章、第18章、第20章和第22章。通过对上文数据的处理,可以计算中国与意大利农产品贸易的各年份各章节所占比例。以2007年中国与意大利的农产品双边贸易数据为例,仅第3章、第18章、第20章和第22章就占据农产品贸易总额中的68%。以2015年为例,仅上述四章最主要农产品的贸易额就已经占据农产品贸易总额的63%。从2007年到2021年,上述这五类农产品的占比之和已经从68%下降到了44%。尽管贸易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整体而言,中意农产品贸易结构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
3.3. 我国农产品品质不高
中国农产品的品质尚有提升空间。一方面,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方面,我国与意大利的评价标准不一致,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亟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近年来我国出口到意大利的农产品,屡次因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不符合欧盟标准、水产品污染物超标等原因被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通报系统通报。这不仅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声誉产生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在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方面尚处于较低水平。意大利所采用的欧盟标准对于农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而我国的农产品则在面临层出不穷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障碍难以跨越。我国的农产品品质不足必然是扩大我国与意大利农产品贸易的阻碍。
4. 促进中意农产品出口的对策建议
4.1. 进一步扩大中意农产品贸易规模
我们不仅应该扩大中意之间农产品贸易的广度,进一步开放市场,更应该进一步发掘中意之间农产品贸易的深度。对于两国政府,我国可以通过与意大利进一步的农业深化合作,如多次举行有关中国与意大利农业投资、农业贸易、农业技术交流的活动,这样的举措可以使中意两国人民都能够享受到更多、更好、更优惠的农产品;还可以通过促进意大利建立与我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相同的有机认证标准等价水平,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受认可度,进而提升中国与意大利的农产品贸易水平。对于我国政府,通过实施出口退税等激励措施,可以增强我国企业对意大利市场的农产品出口动力。对于中意两国的民间交流,应当大力促进中国与意大利之间的民间往来,使意大利人民能够对中国农产品有更多的了解。
4.2. 优化中意农产品贸易结构
进一步优化中意农产品贸易结构至关重要,一个均衡的贸易结构将促进两国农业的持续发展。优化中意农产品贸易结构首先就要调整我国对意大利的农产品贸易结构。对于我国出口意大利贸易金额占比多的农产品类别,我们应当尽量保持目前的水平。同时,对于我国出口意大利贸易金额占比少的农产品,我们也要迎头赶上。政府可以对从事这些农产品贸易的企业采取补贴、指导等措施。针对意大利出口RCA指数大的一些农产品,我们可以选择暂时避其锋芒。对于意大利农产品竞争力较弱的农产品章节,我们要大力发展以打开市场。
4.3. 提升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
要提高我国农产品在意大利的认可度、扩大中国与意大利农产品的贸易金额,就应当在保持价格优势的同时提升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对于保持我国农产品价格优势来说。一方面,我们可以学习西方先进经验,使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更有规模、更机械化,这样产生的规模优势会大大降低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农业设备,比如滴灌技术,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水资源,还可以降低农产品生产的成本。
对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的质量来说。首先,我们要注重农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我们需要这些农业人才掌握意大利对于不同农产品不同的质量标准,比如意大利的农药残留标准等。只有掌握了意大利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我们才能够有针对性的生产、贸易他们能够接受的产品。其次,我们要提高努力我国农产品的数字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相应配套设施要得到推广与提升。最后,我们要转变过去的贸易思维,培养主动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意识。优质的、有差异化的农产品不仅拥有广阔市场,而且也会拥有品牌溢价。如今靠低价取胜的年代渐渐远去,随着我国人力成本的提高,总有一天我们的低价优势也会不再。我们必须采纳创新思维,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品质和特色农产品。
5. 结论
本文深入剖析了中意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现状,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针对性的策略建议。首先,中意农产品贸易规模相对较小,尽管近年来有所增长,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其次,贸易结构的不均衡性明显,少数农产品类别占据了贸易额的大部分,这限制了贸易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此外,中国农产品在品质方面存在不足,与意大利的高标准存在差距,这影响了中国农产品在意大利市场的竞争力。针对这些问题,文章建议应进一步扩大中意农产品贸易规模,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开放,促进双边贸易的增长。同时,优化贸易结构,鼓励多样化的农产品贸易,减少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提升中国农产品的质量和标准,以满足意大利市场的要求,增强国际竞争力。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合作,中意农产品贸易有望实现更大规模的增长和更深层次的合作。
基金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数字经济赋能内蒙古畜牧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问题诊断与路径探索”(项目号2022NDC163);内蒙古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字经济赋能草原畜牧业现代化重点问题研究”(项目号23JBZD002)。
附 录
第1章(活动物),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鲜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笈叶),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第10章(谷物),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第12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汁、液),第14章(编制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16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第17章(糖及糖食),第18章(可可和可可制品),第19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制品,糕饼点心),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及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21章(混杂的可食用原料),第22章(饮料,酒及醋),第23章(食品工业残渣废料、动物饲料),第24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