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and How Do the Elderly Always Become Victims of Fraud? A Qualitative Research
In this study, 78 cases of elderly fraud were analyzed deeply and a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for three-tiered coding was employed based on grounded theory. The coding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psychological mechanisms of older adults being defrauded could be abstracted into a theoretical model of a four-dimensional interactive system, namely, “goal-motivated system, dynamic interaction system, action intervention system, action execution system”, which extracted the effect factors of elderly frau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subjective factors, objective background, and their interactions, and also explained the behavioral dynamics of the elderly in the context-dependent process of being defrauded and the underlying causes for behavioral changes. The fraud suffered by the elderly group is the result of the joint action of the main factors and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therefore, a multi-level, collaborative approach—involving individuals, families, communities,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is crucial for developing effective prevention and intervention measures.
Elderly Fraud
截至2023年末,中国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诈骗是指施骗者通过虚构事实或蓄意隐瞒真相等方式,故意误导潜在受害者的经济决策,以非法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的一种非暴力经济犯罪行为(
当前,关于老年群体遭受诈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的社会工作实务研究。这类研究首先对所要干预的个体或群体进行质性调查,厘清基本信息和防诈骗需求等现状,在此基础上依据认知行为理论、社会支持理论等,制定工作计划,而后开展个案介入(
整体而言,学界目前关于老年人遭受诈骗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对化解诈骗防范困境具有借鉴意义,但此类研究仍有可拓展的空间。首先,较少有学者从针对老年人的各类骗局中抽象出共性骗术并进行综合分析;且受调查研究范围限制,得到的结论往往针对特定群体,其普适性有待考证。其次,学界围绕诈骗风险因素的探索虽然涉及了内因和外因,但往往关注老年人认知老化(
因此,本文以权威媒体报道的老年人受骗的新闻案例为资料,通过扎根理论研究方法,探究老年人受骗过程中的行为动力及行为变化的深层原因。特别关注受骗过程中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尝试建构老年群体遭受诈骗影响因素和心理机制的理论模型,以期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并为老年群体反诈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可遵循的防范路径。
老年人受骗资料因涉及较多隐私信息往往难以获取,采用问卷法或访谈法对老年人受骗心理进行研究,会唤起受骗者对受骗经历的回忆,可能会造成再一次的心理创伤。此前有研究者针对媒体中老年人受骗事件的报道进行内容分析,提示了此类非介入性研究手段的可行性(
本研究采用质性分析软件Nvivo12.0,基于扎根理论对收集到的文本资料进行逐级编码。扎根理论是研究者对具有过程性和互动性的经验材料进行自下而上的三级编码,逐步进行描述解释、精炼概念以及聚类比较,通过对核心类属之间联系的分析构建相关理论的研究方法(
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要求,以52份文本资料为基础开展逐字逐句编码,将资料逐步进行概念化和抽象化处理,并从中提炼范畴。最终共抽象出100个初始概念,提炼出22个范畴,如
概念 | 范畴 |
希望平安无灾祸、投资赚钱、身体健康 | 身体和物质需求 |
渴望关爱、想得到归属感、渴望建立恋爱关系、渴望维持同伴关系 | 人际需求 |
对新兴事物了解的需求、对美丽时尚的追求、渴望发展事业、满足兴趣爱好 | 精神追求 |
衰老、疾病、经济水平、社会地位 | 受骗者基本情况 |
数字化信息化、信息泄露、平台和相关单位监管疏漏、诈骗技术迭代升级等 | 社会背景 |
丧偶、退休、搬迁、时代变迁 | 时序维度 |
子女照料、配偶支持、同伴关系、社会舆论 | 情感背景 |
知识经验有限、学习能力下降、错误评价倾向、侥幸心理、贪小便宜等 | 认知 |
恐惧、焦急、心动、高兴 | 情感体验 |
应变能力弱、灵活性低 | 人格 |
经济损失、身体伤害、情感打击 | 诈骗后果 |
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类骗局、养老骗局、收藏品骗局等 | 骗局类型 |
以利益引诱、自我包装、感情交流 | 骗取信任手段 |
煽动性话术、虚假承诺、虚构功效、信息轰炸、织就茧房 | 骗局创设 |
自身防骗意识提升 | 个人 |
子女劝导 | 子女 |
政府加强监管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反诈行动、司法部门宣传教育、反诈中心 | 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 |
官方查证系统、平台风险提示、自媒体平台适老化改造 | 平台 |
老年人社会教育工作、社区工作、地区银行落实防骗工作 | 其他支持力量 |
拒绝或终止交易 | 未受骗 |
服从、从众、认同并依从 | 受骗 |
主轴编码在开放式编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比较,把范畴间的关联有机整合起来,进而挖掘出不同维度归属和重要层次类属(
范畴 | 主范畴 |
身体和物质需求、人际需求、精神追求 | 内在需求 |
受骗者基本情况、社会背景、时序维度、情感背景 | 客观背景 |
认知、情感体验、人格 | 心理场 |
诈骗后果、骗局类型、骗局创设、骗取信任手段 | 诈骗场 |
个人、子女、国家机关和部门、平台、其他支持力量 | 保护性因素 |
受骗、未受骗 | 行为 |
选择性编码在开放式编码和主轴编码的基础上不断比较,系统分析主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生成具有高度整合性的核心范畴,以提纲挈领的作用将大部分研究结果集中于一个较为宽泛的理论领域(
主范畴 | 核心范畴 |
内在需求、客观背景 | 目标系统 |
心理场、诈骗场 | 动力交互系统 |
保护性因素 | 行动干预系统 |
行为 | 行动执行系统 |
综上三级编码结果,本文认为老年人受骗的行为动力及行为变化深层原因可以由上述四个系统的作用机制来解释,每个系统下的范畴为老年人受骗的影响因素。第四部分将基于“目标–动力交互–行动干预–行动执行”系统框架(见
对另外三分之一的文本资料进行逐句编码,并进行理论饱和度检验。结果显示,模型中的初始概念与范畴已经达到饱和,未发现新的范畴与类属关系。这说明对老年人受骗影响因素和心理机制总结提炼模型具有良好的理论饱和度。
目标系统制造了老年人紧张的“心向”,在这种内部源动力驱使下老年人会进入骗局。其中,客观背景制造的重重压力和内在需求的不满足状态构成了受骗潜在危机生成的主要来源。
从受骗者基本情况来看,老年人认知功能和身体机能随着年事增高而退化(A33、A34等),骗子往往抓住这些弱点实施诈骗。受骗者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可能会影响行骗手段,但不影响骗子将各种经济收入的老人都纳入行骗目标(A77、A82等)。现代社会具有数字化、信息化的重要特点,诈骗技术和套路不断迭代升级。一些骗子对老年人在互联网的痕迹进行跟踪,通过大数据算法,精准抓取老年人的需求,实现信息流投喂、算法杀熟、精准营销(A73)。在此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更加困难,信息泄露风险增加(A78)。与此同时,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单一,信息可能存在闭塞。如:有骗子谎称项目“有中央发文支持”,发布虚假的“红头文件”,而老年人却信以为真(A3)。此外,相关部门和平台的监管和防御举措仍存在不足,如:非法生产营销的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A10、A12),一些诈骗团伙在社交平台建立大量以“老年交友婚恋”为主题的账号和群组,但群组成员发言的真实性却无法查证,亦没有完善的审核流程(A46)。
从“时序维度”来看,一些老年人担心与社会脱节,能动的“紧跟时代步伐”,但结果却是无法很好适应和融入,沉迷于从众性的网络世界,获得虚幻的安全感和社会归属感(A73)。此外,一些老年人为照顾下一代,随子女搬至陌生城市,脱离了熟悉的生活环境,内心的孤独感更加强烈(A44)。除了搬迁,退休也是老年人面临的重要人生过度点。退休人员大部分赋闲在家(A5、A35等),收入减少和社交状态、社会角色、权利的改变都需要老年人做出相应调整。离异(A72)和丧偶(A19)等重大负性生活事件也会影响老年人生活,例如社会互动和陪伴减少,老年人会体会到强烈的失落感。这些生命历程的变化使老年人心态发生转变,甚至产生自我怀疑或否定,对他人抱有更多积极期待,容易轻信他人。
从“情感背景”来看,社会普遍存在对老年群体的消极“刻板印象”,舆论中对老年群体带有主观色彩的报道给老年人带来心理压力(A2)。老年人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活动范围缩小,交往对象以家人、邻居为主。子女照料为主要的情感来源,但不少老年人的子女常年在外务工(A17)或工作忙经常不在身边(A5)。即使子女愿意照拂父母陪伴左右,但其关系质量较低、沟通并不到位,比如有老年人遇到诈骗事件不愿意跟子女讲(A69),甚至瞒着子女,拿出积攒数十年的养老钱投资(A81)。而且子女如果规劝的度把握不好会造成家庭矛盾(A70)和无效劝阻的情况(A5)。因早年离异(A72)或丧偶(A19)导致的配偶支持缺失同样是老年人受骗的重要情感因素。同伴支持来源于老年人娱乐和社交生活中,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情感价值,但在A32和A43中老人均是因听信朋友介绍导致受骗,可见同伴关系并不是十分稳定可靠的。
老年人内在需求可分为三类。一是身体和物质需求,这是老年人最广泛、最基本的需求。老年人关注身体健康,热衷保健养生,甚至购买中医养生的“高级课程”(A31)。身体状况不佳、病痛缠身的老年人健康需求更强(A21、A33等)。老年人忌讳灾祸,渴求平安,会产生破财免灾的心理,迷信拜神求心安(A21、A58)。还有不少老年人希望给子女减轻负担,自己投资挣养老钱,但投资和养老保障领域存在一定风险和监管疏漏,极易落入骗子的圈套。二是人际需求,这是老年人中不稳定且普遍缺乏满足的需求。综合前文对老年人社交和情感现状的分析,老年人在子女、配偶支持的缺失下,尤其是独居老人会非常需要精神慰藉和与人交流,骗子会乘虚而入,由此也滋生了新型情感类诈骗手段如:黄昏恋(A19)、直播打赏(A20)等。三是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一些老年人会主动要求学习使用手机和互联网(A2)。部分老年女性会化浓艳的妆容,追求时尚(A2)。不少老年人退休赋闲,想证明自己还有价值,会再次求职(A35)、发展事业(A49);还有老年人对直播购物趋之若鹜,爱好收藏的老年人会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在藏品上(A39)。
综上所述,老年人内在需求与客观背景相互影响,使其处于一种失衡的紧张状态。这种紧张力指向使需求满足的目标,构成“目标系统”,为老年人受骗埋下了一颗隐患的“种子”,也预示着潜在危机的生成。在目标系统的驱使下,老年人会主动或者在骗子诱导下进入骗局。
在动力交互系统中,诈骗场和老年人的心理场会始终处于矛盾冲突的对峙、徘徊和拉锯状态。
诈骗场包括:骗局类型、诈骗后果、骗局创设和骗取信任手段四个范畴。骗子在特定的现实背景下通过分析老年人的缺失需求,抓住环境和心理“痛点”,设置缜密的方案实施诈骗,引起复杂的内因和外因交互作用。
针对老年人的诈骗中最为普遍四类骗局是: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类骗局、养老骗局、收藏品骗局。这些骗局不仅给老人造成经济损失,还对受骗者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A46、A69)。诈骗类型层出不穷,但骗子目的都是一步步将受害者引入圈套,获取其完全信任,直至达成骗取钱财的目的。本研究得出不同类型骗局中骗取信任的共性手段,使用最多的是以利益引诱,骗子做出“高收益零风险,定期分红”等虚假承诺(A30),大肆宣传产品的稀有性,虚构或夸大功效(A25、A39等)诱发老年人目标行为的高动机状态。同时,骗子还会利用形象整饰赢得老年人信任。他们会吹嘘公司的实力(A16);或在线上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人士(A72),也会假扮社会普遍信任的权威性角色,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A11、A59等)、某领域的专家教授(A30、A33等)、医生(A82、A77等)等来获取信任和服从。与此相反,骗子还可能伪造弱势人设,如A20中女主播说自己有心脏病,离异后边打工边抚养两个孩子,靠博取同情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除此之外,骗子会通过操纵老年人的情感,骗取更深层次的信任。他们会组织温情活动带给老年人归属感(A69)。不少保健品推销员蹲守在公园、游园、文化广场等处,专挑孤独的老人下手,通过嘘寒问暖来获取信任(A14、A17等)。前期他们并不急于盈利,纯粹培养感情,与老年人频繁沟通套取信息,同时引发老年人更多的自我表露,加深情感联结,从而成功打消顾虑(A46、A54等)。
一旦获取信任,骗子会向老年人灌输大量新旧信息,不断进行信息轰炸,使老年人忽略对信息真实性的衡量(A49、A53)。许多骗子会组织讲座或宣讲进行劝说游说,提前制定煽动性“话术”(A44、A51等),还常会利用时事热点,大谈惠民养老等政策(A1、A76)。织就信息茧房的手段在老人自身存在信息获取渠道单一且辨别能力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阻断能查证真伪的信息来源,大大降低骗局败露的可能。如:A3中团伙声称项目涉及国家机密,要求“会员”不得向家人和公安机关透露,在信息闭塞的条件下老年人的行为更容易被骗子操纵。
心理场包括:认知、情感体验和人格三个范畴。从认知方面来看,老年人知识经验有限,使用手机等新技术能力较低,可能会在浏览网页过程中不小心安装了诈骗软件(A71)。还有骗子抓住老年人的知识盲区,向其灌输诸如干细胞疗法(A48)等“医学理论”、稳赚不赔的理财方法(A30、A4)以及藏品鉴别技巧(A39),加之老年人学习能力和辨别力下降,很难应对繁多的诈骗套路。侥幸和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受骗老年人中尤其突出,如A1受骗者自述:“反正才这点儿钱,被骗了也无所谓,万一是真的呢?”。很多骗局打着免费旅游(A64)、定期分红(A5)、免费送医治病(A40)等幌子使部分贪小便宜的老年人上当。此外,一些老年人对自己和他人存在错误评价的倾向,表现为盲目自信和轻信他人,如:A30老人坚信自己的判断:“别看我80多岁了,头脑清醒得很。我是几十年的老股民了,不可能会被骗。”以及A43、A68等案例受骗者均在并不足够了解对方情况下汇款,积极错觉让老年人回避甚至拒绝查证事实真相,决策冒险性大大增加。
从老年人与骗子互动的情绪体验来看,骗子往往“先动之以情,再晓之以理”,A29、A48等案例中骗子先为老人义诊,恐吓老年人会得脑梗、癌症等绝症,再诱骗其购买保健药品。诱导老年人强烈的积极情绪同样会影响决策和判断,骗子会通过耐心陪聊、送礼品使老年人开心(A17、A20等),或使用话术夸大药品疗效或投资价值使老年人心动(A22、A33等),产生购买的强烈内部动机。在老年人人格方面,应变能力弱、灵活性低是老年人易遭受诈骗的主要特质(A19)。
诈骗场和心理场相互作用,分别为执行系统提供了外部诱导力和内部源动力,具体表现为骗子和老年人对财物的争夺及保护的心理博弈,构成了老年人行为或行为改变的直接“动力系统”,而博弈的结果也决定了老年人是否会受骗。
行动干预系统对诈骗场和心理场的互动具有调节作用,即使老年人未能警觉并辨别出骗子的手段和目的,也会因为诸多保护性因素的干预和支持避免遭受损失。保护主要来源于五个方面,一是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保护(A17、A31等);二是平台的风险提示(A18、A43等);三是子女的耐心劝阻(A62);四是个人防骗意识的提升(A2);五是其他保护因素(A16、A30等)。以上保护性因素从多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年人上当受骗。
在动力交互系统和行动干预系统共同作用下,老年人会产生相应的外部行为。若老年人的决策未受到诈骗场的不良影响,或干预系统成功起到保护作用时,老年人会识破骗局,主动拒绝交易或在外界阻止下终止交易(A2等),避免蒙受损失,反之则会以不同形式受骗。老年人会对冒充权威的骗子产生服从行为(A82)盲目从众也是老年人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A3)。一些老年人因与骗子建立信任且有较深的情感卷入,对骗子产生认同,导致行为完全被骗子操纵。如受骗者“以为交了个贴心人彻底放下戒备,没想到被骗走了养老钱”(A72)。更深的认同使受骗者的态度更加稳定,行为发展更具主动性和依从性,如:受骗者在骗子的推荐下长期购买藏品,警方打掉敲诈团伙后受骗者难以置信的问民警:“阿杰真是骗子吗?”(A17)。
此外,行为或心理活动的“目标系统”本身也具有一种力,这种力根据老年人对目标的主观态度会分化为两种,吸引力加速受骗行为的产生,而排拒力使老年人拒绝或规避上当受骗。例如在投资骗局中,受骗老人往往有着很大的财富目标,倾向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做出冒险行为;而未受骗的老人追求安稳,行为保守谨慎,不易被“投资越多,收益越大”的噱头欺骗(A45)。
综上结果,本研究认为,在一定客观背景下,不断释放或消除老年人内部紧张状态可以使“目标系统”处于良性的动态平衡,降低潜在受骗危机的生成。在骗局中老年人心理活动的复杂性、诈骗手段的迷惑性、有效干预的艰巨性要求保护因素协同发力,增加老年人应对诈骗事件的心理资源。同时全社会要建立起多元主体的反诈联盟,帮助潜在受骗者完成从感知到触动,再到思考与行动的整合,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进而减少受骗发生。
第一、老年人要调适需求、主动适应。正确认识衰老,对自己的身体、生活有合理预期。多与子女和家人沟通,适当开展社交活动。关注时事新闻,了解时代变迁、更新观念,以此来缓解与社会的脱节感,避免处于信息茧房。第二,家庭要通过技术、文化反哺老年人,发现潜在危机及时干预。尤其要给予老年人充足的情感关怀,关注其健康状况和思想心理状态。第三,社区应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反诈骗的技能支持和知识保障,修正认知偏差。设计系列防诈骗社会工作干预的服务方案,帮助老年人尤其是其中的弱势群体提高辨别能力,改善决策风格,提升情绪控制能力。第四,政府应发挥引领作用,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不断优化政策,构建老年友好的外部环境,以便形成“内外合力”的防骗良性氛围。有关单位还应加强信息监管,从信息泄露的源头治理,加大诈骗反制技术研究和态势监测预警,同时重视老龄化与数字化的科学融合,帮助老年人跨过“数字鸿沟”。第五,社会要尊老敬老、避免歧视和边缘化。积极老龄化应该成为一种趋势,老年人不是无事可为,更不是社会的负担。社会要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工作的机会,拓展他们的兴趣爱好,健全其人格,使老年人以更加安心和积极的姿态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