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fying the “Eidos” and Individual Things with Plato’s View of the Soul
After Plato’s theory of “eidos” was proposed, there was a huge gap between the concrete perceptible existences and “eidos”. How to unify individual existences with universal existences has always been Plato’s goal. If Plato’s theory of “eidos” studies existence from an ontological perspective, then Plato’s theory of the soul studies existence from an epistemological perspective. Starting from Plato’s theory of the soul (epistemology), the author aims to unify concrete and perceptible existences and “eidos”. The perceptible existence is the object of sense cognition, while “eidos” is the object of rational cognition in the soul. Sensory organ is the cognitive ability of the body, and the reason is the cognitive ability of the soul, both of which are unified in the concrete and rational being (human).
Plato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他们三人被称作“希腊三贤”。国内研究者对柏拉图的“相(eidos)论”研究颇多,“相论”作为西方第一个形而上学体系,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同时,具体可感的事物与“相”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巴曼尼得斯》中,柏拉图自身也是困于“相”到底是一般还是个别?如果“相”论是从本体论的角度研究存在者,那么灵魂论就是从认识论角度研究存在者,笔者从柏拉图的灵魂论(认识论)入手解决“相”和个别存在物的关系问题。
灵魂对古希腊文Psuche的翻译,Psuche有多种含义:1. 1) 气息,呼吸。2) 生气,元气,性命,(人和动物的)生命。3) 像生命一样宝贵的东西。4) [荷马史诗] (人死后依然具有生前形状的容貌)亡灵,阴魂,幽灵。5) (人的无实质的,不朽的)灵魂,(和σώμα“肉体”相对。) 6) 生灵、生物、动物。7) 意志、欲念,情感等出发处:心灵,内心
柏拉图在《斐得罗》中明确地阐释了灵魂的定义:“现在我们已经看到由自身推动的东西是不朽的。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肯定,这就是灵魂的本质和定义,也就是说,灵魂的本质是自动。”
如果灵魂在出生前就存在,如果它开始趋向生命并且被生出来,那么它必定是从死的东西或死的状态中出生的,如果灵魂肯定会再生,那么它死后肯定存在。
柏拉图在《斐多篇》中主张:
除非我们在获得知识以后永久地遗忘了,否则我们必定在出生时就是‘知道’的,并且整个一生都继续‘知道’,因为‘知道’的意思就是保有某人所获得的知识,不丢失……如果我们真的是在出生前就获得了我们的知识,而在出生那一刻遗忘了知识,后来通过我们的感官对感性物体的作用又恢复了先前曾经拥有的知识,那么我假定我们所谓的学习就是恢复我们自己的知识,称之为回忆肯定是正确的。
柏拉图认为灵魂有多种基本含义:1. 推动性。灵魂推动其他存在物运动,它自身是不运动的。例如,一个族群,始祖推动族群中的其他人运动,始祖是其他人的推动者,故始祖是族群中的其他人的动力因;2. 自动性。灵魂的运动无需其他存在物的推动,灵魂是自己推动自身运动的存在物。自动者是其他被推动存在物的源泉和运动的第一原则,其他存在物的产生都要依赖自动者(第一原则),而第一原则本身不可能源于其他事物。3. 不朽性,虽然人的肉体会消亡,但人的灵魂是不会消亡的,灵魂不会随着时间而消亡;灵魂在人诞生前就存在,并且在人死后,灵魂依旧存在。4. 承载性。灵魂能够承载知识。我们一出生就拥有很多知识,只是我们灵魂在出生的那一刻遗忘了,所以需要通过具体的感性存在物刺激我们的感官,使灵魂不断地回忆起遗忘的知识。
柏拉图区分了两个世界:
那么请你设想,正如我所说的,有两个王,一个统治着可知世界,另一个统治着可见世界——我不说“天界”,免得你以为我在玩弄术语——你是一定懂得两种东西的: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
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柏拉图认为这两个世界由不同的王统治。柏拉图在《巴曼尼得斯》中对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阐释为:
正如你在视觉对象里逐一陈述,同样在以思想把握的对象里指明。
可见世界的范围不只限于视觉对象来,乃是以一切个别事物为对象的。130 A“视觉对象”——就着以上所说的“齐诺”的著作看,这里单举出视觉对象来,显然以视觉对象代表一切个别事物,以和高级认识的对象–或用这里的名词,“以思想把握的对象”–即“相”对立。这样的情形我们在其他“谈话”里也见到,譬如《费都篇》79A,《国家篇》Ⅵ509D1。即是说,可见世界中的视觉对象,指的不仅仅是可以被看到的存在物,还是感官能认识的一切个别事物。可见世界中的个别事物与可知世界中思想的对象“相”相对,个别事物是感官的对象,“相”是理智(思想)的对象。“相”2是什么呢?
Morphe是感官看到的存在物的形状——可感事物的外在形状;Eidos (相)是理智看到的存在物——可感事物的内在形式3。Eidos、Idea的原义是什么?这两个字同出于动词Idein。Eidos是中性的形式,Idea是阴性的形式。Idein的意义是“看”。由它所产生出的名词即所看的。所看的是形状,因而与Morphe同义(参看《国家篇》Ⅱ380D)。但这只是外形,由此复转指内部的性质。中文里的字可译这外表形状的是“形”或“相”。但“形”太偏于几何形状,“相”即无比弊病;又“形”的意义太板,不易流动,“相”又无这毛病。因此我们在未寻出更好的译名以前,即以“相”来译Eidos和Idea4。即是说,“相”是陈康对古希腊Eidos、Idea的翻译。柏拉图两个世界的划分见
柏拉图在提出两个世界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线喻说”:
那么请你用一条线来代表它们,把这条线分成不相等的两部分,然后把这两部分的每一部分按同样的比例再分成两个部分。假定第一次分的两个部分中,一个部分相当于可见世界,另一部分相当于可知世界,然后再比较第二次分成的部分,以表示清楚与不清楚的程度,你就会发现,可见世界区间内的第一部分可以代表影像。所谓影像我指的首先是阴影,其次是在水里或平滑固体上反射出来的影子或其他类似的东西,你懂我的意思吗?
再说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它的影像,它是第一部分的实物,它就是我们周围的动物以及一切自然物和全部人造物……影像与实物之比正如意见世界与知识世界之比呢?
柏拉图先将一条线段分成不等的两条线段,较长的线段表示可见世界,较短的线段表示可知世界。然后柏拉图按照相同的比例再划分“可见世界”线段,划分“可知世界”线段。“可见世界”线段中较长的线段表示具体事物的影子,
“可见世界”线段中较短的线段表示具体事物,例如,动物、一切自然物以及所有人造物等等。具体事物相较于自身的影子而言,更加清楚;具体事物的影子相较于自身而言,更加不清楚。
苏:请你再进而考虑可知世界划分的方法把?
苏:……这个世界划分成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里面,灵魂把可见世界中的那些本身也有自己的影像的实物作为影像;研究只能由假定出发,而且不是由假定上升到原理,而是由假定下降到结论……
苏:……我想你知道,研究几何学、算学以及这一类学问的人,首先要假定偶数与奇数、各种图形、三种角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他们把这些东西看成已知的,看成绝对假设……他们就从这些假设出发,通过首尾一贯的推理最后达到他们所追求的结论。
他们所讨论的并不是他们所画的某个特殊的正方形或某个特殊的对角线等等,而是正方形本身,对角线本身等等。他们所作的图形乃是实物,有其水中的影子或影像。但是现在他们又把这些东西当作影像,而他们实际要求看到的则是只有用思想才能“看到”的那些实在。
可知世界较长线段那部分中的认识对象以可见世界的实物为基础,首先提出一些假定(前提),例如、奇数和偶数、正方形和三角形、对角线等等,这些假定并非他们画的一个特殊的正方形、特殊的三角线,这些特殊的存在物是感官认识的对象,特殊的存在物在水中都有自身的影子,严格地讲他们所假定的是正方形本身(正方形的相),对角线本身(对角线的相),这些相是思想(理智)的对象。再者,研究者由这些假定出发,把假定当作原理,通过严谨的推理,将假定下降到结论。故可知世界较长线段那部分的认识对象是“相”。对于可知世界另一部分,柏拉图主张:
苏:至于讲到可知世界的另一部分,你要明白,我指的是逻格斯本身凭着辩证的力量而达到的那种知识。在这里假设不是被用作原理,而是仅仅被作用作假设,即,被用作一定阶段的起点,以便从这个起点一直上升到一个高于假设的世界,上升到绝对原理,并且达到绝对原理之后,又回过头来把握那些以绝对原理为根据提出来的东西,最后下降到结论。在这过程中不靠使用任何感性事物,而只使用理念,从一个理念到另一个理念,并且最后归结到理念。
这是可知世界中较真实的一部分。研究者们首先将假设当作前提,而不是将假设当作原理;再次将假设上升到绝对原理,用原理把握依赖原理的存在物;最后下降到结论。在整个过程中,不依靠可见世界中的具体的感性存在物,只使用“相”,将“相”上升到原理,又通过原理把握具体的感性存在物,最后再得出结论。故可知世界较真实的一部分的认识对象为:原理。以下为四种向度的认识对象见
苏:你很懂得我的意思了。现在你得承认,相应于这四个部分有四种灵魂状态;相当于最高一部分的是理性,相当于第二部分的是理智,相当于第三部分的是信念,相当于最后一部分的是想象。请你把它们按比例排列起来,给予每一个以和各部分相当程度的真实性。
我说,你的解释很充分。现在我们假定灵魂相应于这四个部分有四种状态:最高一部分是理性,第二部分是理智,第三部分是信念,最后一部分是借助图形来思考或猜测。你可以考虑到它们的清晰程度和精确性,以及它们的对象分有真理和实在的程度,把它们按比例排列起来。
柏拉图根据四种不同的认识对象:个别可感事物的阴影、个别可感事物、相、善的相,区分了四种不同的灵魂状态(认识主体):想象、信念、理智、理性。其中,理性是最清晰的灵魂状态;理智是较为清晰的灵魂状态;信念是一点清晰的灵魂状态;就不清晰的灵魂状态而言,不同的译者有不同的译法,郭斌和将其译为:想象;王晓朝将其译为:借助图形来思考或猜测。从语词层面来讲,为了贴合前三种灵魂状态的译法,笔者采取郭斌和的译法;从义理层面来讲,最不清晰的一种灵魂状态(认识主体),认识对象是具体可感物的影子,故只能捕获认识对象的轮廓,去把握认识对象的其他方面只能通过“想象”进行,故采取“想象”的译法也是合乎义理的。四种向度的认识主体(灵魂的四种状态)见
柏拉图阐释有生命的存在物的形成过程:
尽管灵魂的形状在不断变化,但只要是灵魂,都要观照所有没有生命的东西,并在整个宇宙中穿行。如果灵魂是完善的,羽翼丰满,它就在高天飞行,主宰全世界;但若有灵魂失去了羽翼,它就向下落,直到碰上坚硬的东西,然后它附着于凡俗的肉体,由于灵魂拥有动力,这个被灵魂附着的肉体看上去就像能自动似的。
灵魂在宇宙穿行,它们一直观照着没有生命的存在物。当灵魂羽翼丰满时,灵魂就在天空中飞行,主宰着全世界;但是当灵魂失去了羽翼,它就下落凡间,附着于凡间的肉体,以此来形成有生命的存在物,因为灵魂具有自动性,故灵魂推动着肉体而运动、发展。
柏拉图在《斐得罗篇》中主张:那么它就会遵循这样一种法则沉沦,在第一次再生时,灵魂不会投生于任何兽类,而会投生为人,那些看见了大多数真实存在的灵魂会进入婴儿体内。
柏拉图认为灵魂会遵循一种沉沦法则而再生。以灵魂在世看到真实存在的数量,对灵魂进行了三五九等的等级划分,第一类灵魂为:看见了大多数真实存在的灵魂,它们进入婴儿体内,婴儿长大以后注定称为智慧或美的追求者;第二类灵魂看到的真实存在要少一些,灵魂投生后会成为守法的国王、勇士或者统治者;第三类灵魂投生为政治家、商人;第四类投生为运动员、教练或医生;第五类过一种预言家、祭司的生活;第六类适合成为诗人;第七类过一种匠人、农人生活;第八类为智者或蛊惑民众的政客;第九类则成为僭主。
这九类灵魂投生后,在人类社会形成不同的身份,而他们之间的差别是因为看到生前灵魂看到真实存在的多少决定的。
柏拉图在《国家篇》中认为灵魂内部有三个部分构成:
因此灵魂里只有两种东西而不是三种,即只有理性和欲望;或者说,灵魂也有一个第三者,亦即激情。
理性、激情以及欲望。
柏拉图对灵魂的三个部分展开阐释到:
一个是人们用来进行思考和推理的灵魂的理智,另一个是人们用来感受爱、饿、渴等等欲望之骚动的非理性部分或欲望,与各种满足和快乐相伴。
柏拉图在《国家篇》中主张:灵魂中理智、激情和欲望主宰人的不同活动,柏拉图认为理智的主要功能为:用来进行思考和推理活动的;欲望的功能:用来感受爱、饿、渴等等,欲望与人的喜怒哀乐直接相关。那么激情是主宰人的什么样的活动呢?
或者说,就像一个城邦由生意人、辅助者和谋划者这三种人组成,灵魂也有一个第三者,亦即激情,它是理智的天然辅助者,除非它被不良的教养败坏。
在灵魂内部的理智部分应该主导欲望部分,灵魂没有被不良教养败坏时,激情就是理智自然而然的辅助者,故激情的职责是辅助理智。
理智是对古希腊语Nous的翻译,在日常生活中有多种含义:1) 神志、心神、心灵、头脑、理智、智力。2) 心思、注意力。3) 想法、意图、决心。4) 推动地水风火运动的力量:推动力;宇宙的原动力:思维
在哲学的语境中,相较于,感官:认识个别存在物的认识能力,Nous (理智):指认识一般存在物(相)的认识能力。
理智应该领导整个灵魂。柏拉图在《国家篇》主张:
既然理智是聪明的,能够代表整个灵魂进行谋划,那么还不应该让它来领导,让激情服从它,协助它吗?
柏拉图谈到理智应该对灵魂进行谋划,让理智来领导整个灵魂,激情来辅佐理智。理智管理欲望,有节制地满足欲望,而不是被欲望掌控。例如,当我们想盗窃时,灵魂中的欲望告知我们应该盗窃,这样就能不劳而获很多东西;但是,灵魂中的理智告知我们应该遵纪守法,脚踏实地一步步工作挣钱。此时如果我们受过高等的教育,灵魂中的激情就会辅佐灵魂中的理智,告诉我们不应该盗窃。
理智是用来观照真正的存在和真正的知识的。柏拉图在《斐得罗》中讲到:
“诸天之外的境界是真正存在的居所,真正的存在没有颜色和形状,不可触摸,只有理智这个灵魂的舵手才能对它进行观照,而所有真正的知识就是关于它的知识。”
柏拉图认为真正的存在不在可见个世界中,它们只存在于诸天之外(可知世界),真正的存在是感官所不能感知的,没有颜色、形状、无法触摸。理智是灵魂的舵手,唯有理智才能看到它们、观照它们,理智的看不是看具体可感事物的外形,这是视觉感官的功能;理智所看的是具体可感事物的“相”(Eidos),严格意义地讲,理智是去思想具体可感事物的“相”。柏拉图阐释的真正的知识,即关于“相”的知识。
1. 灵魂具有四种性质,1) 灵魂具有推动性,灵魂推动其他存在者运动。2) 灵魂具有自动性,灵魂的运动无需其他存在物推动,灵魂是第一动因。3) 灵魂具有不朽性,人的肉体会随着时间而朽坏,但灵魂不会随着时间而朽坏。4) 灵魂具有承载性,灵魂能够承载知识,人在世时是不断地回忆知识的过程。2. 灵魂有四种状态:想象、信念、理智、理性。即同一个认识主体的不同状态,对应四种认识主体,有四种认识对象,具体可感存在物的影子、具体可感存在物、“相”、原理。3. 有不同等级的灵魂,根据灵魂能看到真实存在数量的多少,而将灵魂投生世间。由高到低为:a. 智慧的追求者;b. 国王;c. 政治家、商人;d. 运动员、教练或医生;e. 预言家、祭司;f. 诗人等。4. 灵魂内部分为:理智、激情、欲望。理智负责思考、推理;欲望负责感受爱、渴、饿等,其中理智要主导整个灵魂,让欲望不能随意满足;激情负责辅佐理智领导欲望。5. 理智是灵魂中核心部分,一方面需要领导欲望,另一方面只有理智才能观照到真正的存在(相)。
因为柏拉图认为真实的实在只能是可感事物中的相(Eidos),它们是可感事物的追求的目地和模仿的摹本;它们是可感事物的本质;它们也是可感事物的根据和原因。可感事物分有相,从而获得相的性质,但不是完善的性质,最完善的性质只能存在于相自身,就像分有美的事物,是绝没有美本身美的。那么什么才能认识绝对的、完美的、真实的实在?对于真实的实在,只有灵魂中理智才能观照它们,即我们只有用理智去认识“相”。为了沟通相(Eidos)与人们所思的思想,柏拉图在《巴曼尼得斯》阐释到:苏格拉底说,巴曼尼得斯呵!但是也许这些相的每一个是思想,并且除了在心里,没有另一处适合它们产生
1此部分为陈康对《巴曼尼得斯》130 A的注释,《巴曼尼得斯》第53页。
2郭斌和在《理想国》中将Eisos、Idea翻译为理念,陈康在《巴曼尼得斯》中将Eidos、Idea翻译为相,本文采取陈康的译法。
3Eidos在亚里士多德哲学语境中时,中译者通常将其译作“形式”,以区别可见世界中的Morphe (形状)。
4此部分为陈康对《巴曼尼得斯》128 E的注释,《巴曼尼得斯》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