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 Aging Research 2334-3419 2334-3524 beplay体育官网网页版等您来挑战! 10.12677/ar.2024.114163 ar-93652 Articles 人文社科 从参与到共生:新乡贤助力农村养老的现实困境与推进路径
From Participation to Symbiosis: The Realistic Dilemma and the Path of Promotion of New Rural Talents in Assisting Rural Pension
赵盈盈 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16 07 2024 11 04 1178 1183 19 6 :2024 31 6 :2024 31 7 :2024 Copyright © 2024 beplay安卓登录 All rights reserved. 2024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新乡贤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一种新型人才资源,成为解决农村养老难题的关键力量。然而,由于新乡贤在参与农村养老作中的角色定位模糊,以及农村地区社会转型等原因,新乡贤在助力农村养老的实践过程中面临着合作困境、主体困境和信任困境。因此,文章基于共生理论,从完善多元主体协同结构、构建互惠保障机制、重塑乡村合作信任三个方面构建农村养老共生模式,实现新乡贤助力农村养老实践从“参与”到“共生”的转变。通过提高新乡贤同农村社会的融合度,不断提升新乡贤助力作用的有效性,以期有效缓解农村地区养老困境。
As a new type of talent resource for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sation, new rural talents have become a key force in solving rural pension problems. However, due to the ambiguous role positioning of new rural talents in participating in rural pension work and the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rural areas, new rural talents face cooperation dilemmas, subject dilemmas and trust dilemmas in the process of helping rural pension practice. Therefore, based on the theory of symbiosis,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symbiosis model for rural pension in three aspects, namely, improv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synergy of multiple subjects, constructing a reciprocal guarantee mechanism, and reshaping the trust of rural cooperation, so as to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new rural talents’ contribution to the rural pension practice from “participation” to “symbiosis”. By increasing the degree of integration between new rural talents and rural society,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role of new rural talents’ assistance will be continuously improved, with a view to effectively alleviating the plight of the elderly in rural areas.
新乡贤,乡村振兴,农村养老,共生模式
New Rural Talents
Rural Revitalisation Rural Pension Symbiosis Model
1. 引言

据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明显加快。相比于城市,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村地区老龄化程度更深。到2020年为止,我国农村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3.81%,比城镇60岁以上人口比重高出7.99个百分点 [1] 。由于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减弱、养老服务设施落后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面临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2018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展,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方面的作用逐渐被学者们所重视。目前,学界尚未对新乡贤内涵进行统一的界定,但对新乡贤的基本素养形成的共识为有经验、有学识、有财富、有品行、有威望,并心系乡村发展 [2] 。当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新乡贤在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认为新乡贤在吸纳社会资源、整合多方力量、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逐步开始关注到新乡贤在推动农村互助养老组织建设、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方面的作用。陈健等人提出新乡贤所积累个人资本能够用于农村养老设施的建设 [3] ,并通过个人的知识才能影响村民传统的养老观念 [4] ,增强农村养老的内生动力。然而,新乡贤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困境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如何摆脱新乡贤在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中的困境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难题,本文从新乡贤在农村养老工作中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着手,基于共生理论探索能够有效解决困境的路径,有效发挥新乡贤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中的作用。

2. 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分析

受传统乡土文化的影响,我国大多农村地区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为主,老年人的生活大多依赖于后代的赡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农村养老面临重重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产生城乡分离、代际分离现象。农村家庭结构由“三留守家庭”向“空巢化家庭”转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5] 。二、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养老资源严重不足,老年人的生活、精神娱乐等方面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三、农村地区生活环境的艰苦、薪酬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等方面所带来的养老专业人才资源的缺失和非正式养老服务供给人力资源的流失,导致专业养老人才资源严重匮乏 [6] 。四、中国“孝”道思想深深根植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之中,对血缘关系的看重使得农村老年人只接受家庭养老模式,对外在养老模式产生抵制情绪,专业养老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受到阻碍。

3. 新乡贤助力农村养老的现实困境 3.1. 合作困境:多元主体协同不足

农村养老涉及多方主体。“反哺归乡”的新乡贤需要同基层政府、村两委、农村社会组织等主体进行协同合作,形成合力。但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的多重目标冲突,使得主体之间的关系失衡,协同不足。首先,新乡贤作为基层政权和村民之间的桥梁,应发挥自身在辅助决策、监督、谋划等作用。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新乡贤所代表的非正式权威,与基层政府、村两委等基层政权所代表的正式权威之间却存在着竞争关系 [6] 。一方面,在正式权威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新乡贤受到来自基层政权的权力倾轧,无法在有限的空间内发挥自身的功能作用,形成缺位。另一方面,在非正式权威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新乡贤依仗自身在村民中的话语权超越管理权限范围,对基层政权的工作造成干预,造成越位。其次,在资源匮乏的农村地区,社会组织缺位现象普遍存在。社会组织受资源、合法性等方面的约束,缺少足够的力量开发农村养老市场。在政府改革之前,“大政府,小社会”的局面造成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受阻,无法弥补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方面的不足,导致社会组织缺位的养老格局。

3.2. 主体困境:个体利益难以保障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乡土文化和桑梓情怀强烈吸引着新乡贤回归故里。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家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鼓励新乡贤群体返乡为乡村振兴筹谋划策。但由于农村地区的发展空间有限、个体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新乡贤安全感缺失,陷入乡土情怀与个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之中。其主要涉及三方面原因:其一,基于工具理性,新乡贤参与农村养老建设有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 [7] 。利己主义倾向驱动部分新乡贤投身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之中,以谋求物质利益或精神层面的表彰与回馈。然而,在参与的过程中,由于既定目标难以实现,导致他们的积极性逐渐减退。其次,由于长期远离故土,他们与本土文化的联系渐趋疏离。社会的演进与外来文化的渗透,共同促使他们面临文化身份认同的困惑与冲突,乡土情怀在新乡贤群体和故乡之间的联系作用日渐衰微。最后,尽管国家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以激励新乡贤群体积极投身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但农村地区相对滞后的制度保障体系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仍构成显著障碍,导致新乡贤在住房、养老等关键领域难以获得有效保障,进而削弱了其持续参与的动力与意愿。

3.3. 信任困境:半熟人社会下的信任缺失

费孝通先生曾对中国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指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村民之间保持着高度的相互了解与熟悉,并构建起了深厚的信任基础 [8] 。然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对农村地区的社会关系结构产生了显著影响,促使传统的“熟人社会”逐步向“半熟人社会”转变。这一转变削弱了村民之间的合作共识,同时也为新乡贤遭遇了来自村民层面的阻碍。自20世纪90年代起,大量农村青年涌入城市务工,长期的背井离乡加剧了外出村民与在乡村民之间的疏离感。在外务工的村民,受其所处工作环境与生活环境的影响,其品德、能力与思想观念均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使得他们不再为留守村民所熟知,进而导致了村民之间关系的疏远与信任度的降低。原本紧密相连、相互熟知的社群关系,逐渐演变为仅停留在认识层面的浅层联系。作为维系农村居民情感联结的村落共同文化,在现代化发展的浪潮中,因遭受到现代性因素的冲击而发生解构。各种风俗、仪式等不再是村民之间的共同活动,村落之间的共同体意识弱化,关系日渐疏远。最后,在传统农村背景下,宗族长老的权威维系着乡村的礼治秩序,村民们依赖各类组织来推动集体行动,共同提供村落所需的公共物品与服务。随着现代文化的渗透与传统文化的逐渐消解,部分组织的权威性遭受削弱,村民逐渐呈现原子化趋势,合作意识显著减弱,对参与集体行动持消极态度。传统农村社会环境发生变迁、村民之间信任的弱化以及原子化倾向等原因,使得新乡贤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建设等集体活动时,难以有效地与村民合作或激励村民间的相互协作。组织权威性的下降也削弱了村民对新乡贤权威的认同,进一步压缩了新乡贤群体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空间。

4. 共生模式构建:新乡贤助力农村养老的推进路径

共生理论是由美国生物学家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所提出,共生是指不同生物种类成员在不同生活周期中重要组成部分的联合。2002年复旦大学胡守钧教授将共生理论同社会学结合在一起,提出了“社会共生论”,该理论认为“共生是在不排除任何共生对象的客观前提下,主观地实现人类社会交往中照顾各方利益和理想的最佳机制和架构” [9] 。为了加强新乡贤群体在农村养老工作中的作用,就必须准确把握新乡贤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过程中与各方主体利益的共生逻辑。基于共生理论构建一个包含农村养老共生体、共生机制和共生纽带的共生模式见 图1 ,以此促进农村养老工作的顺利进行。

Figure 1. Diagram of the symbiotic model of rural old-age care--图1. 农村养老共生模式图-- 4.1. 构建农村养老共生体:多元主体协同结构的完善

新乡贤作用得以充分展现的核心在于构建多元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机制,农村养老共生体是多元主体协同结构完善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农村养老共生模式的构建过程。首先,以明确的制度界定各个主体之间的职责权限。为了有效促进新乡贤与基层政权之间的协同合作,需在实际运作中清晰界定两者之间的关系。面对新乡贤与基层政权可能存在的权力倾轧,应通过制定标准化的行为规范,精确划分新乡贤与基层政权的职责范围与功能定位。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在引领方向与整合资源的核心作用,同时明确新乡贤在农村养老工作中的辅助桥梁角色,以促进双方高效协作。其次,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建设。民主协商提供了一条新乡贤同基层政权充分有效沟通的渠道,通过讨论、对话、辩论等形式达成共识,满足各个主体的利益诉求。为了促进新乡贤同基层政权之间的合作,可以从构建高效的民主协商平台、提高各个主体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等多方面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的建设。最后,加大农村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资源基础是农村养老建设提升的核心要素,社会组织的积极介入能够有效为农村地区注入必需资源,进而为新乡贤的养老服务活动提供坚实支撑。通过加大对社会组织在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赋予社会组织一定的话语权和表达权,加强社会组织同农村地区的联系,主动融入农村养老建设中,积极辅助基层政府、村两委的工作,与新乡贤形成紧密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农村养老事业的进步。

4.2. 完善农村养老共生机制:互惠保障机制的构建

对称性互惠互利构成了共生模式存续的基石,确保了各参与主体在利益链条上的持久共生,进而形成了共生模式的核心运作机制,即共生机制。这一机制保障了所有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与相互依赖,促进了共生体系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农村养老共生模式的共生机制要从政策制度设计、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的构建等方面着手,实现各个主体的互惠互利,有效维系各个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首先,设计合理的返乡政策体系。政府通常使用人才补贴、减免税收等政策优惠措施激励人才参与返乡建设。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根据不同地方产业、新乡贤群体的现实情况,制定合适的返乡方式。其次,建立行为激励机制。新乡贤初期投身于农村养老建设的驱动力,不仅限于物质层面的考量,更深层次地包含了精神层面的满足与追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会议,评选出先进的“新乡贤”,通过对先进新乡贤的优秀事迹进行表扬,并授予荣誉称号,以此增加新乡贤参与农村养老工作的动力。通过对新乡贤的贡献作出肯定,深化新乡贤群体对参与公共事业的价值认同,并拓展其成长空间,多种方式激发新乡贤的参与热情。最后,完善基本利益保障机制。通过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给予新乡贤一定的保障,让新乡贤群体能够在新场域安居乐业。此外,也需要满足新乡贤群体的基本利益诉求,满足其获得尊重、实现自我价值等更高层次的需要,为其构建不断发展的平台。通过互惠保障机制的构建,实现激励新乡贤群体完成从返乡、在乡,到留乡的思想转变来维系农村养老共生模式。

4.3. 构筑农村养老共生纽带:乡村合作信任的重塑

从本质上说,农村养老共生模式的强大凝聚力就是来源于共生体之间的意识。共同的村落文化、乡村共同体意识是农村养老共生模式平稳运行的保障,也是重塑乡村合作信任的关键。具体来说,主要从两方面进行:首先,引导乡村居民信任意识自觉。“信任的重建是一个由内而外的感性选择行为” [10] ,要发挥好互助文化的浸润作用。通过弘扬守望相助、亲仁善邻的文化传统,激活村落传统的人情关系,引导村民之间互帮互助,激活乡村社会的各方力量,克服乡村人际关系疏离、信任缺失等问题,重塑和谐人际关系,累积信任资本。其次,建立乡村共同体。乡村共同体是激励农村各主体参与养老建设的内生力量,有助于提升个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个体参与农村养老建设的热情。通过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整合分散的乡村养老力量,建立以亲缘、地缘、血缘为基础的乡村共同体,增进村民之间的信任,形成相互联结的参与网络,减少农村养老建设工作的阻力。

5. 结语

随着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农村地区面临着专业养老人才资源的短缺、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等问题,农村养老问题亟需解决。自提出乡村振兴以来,新乡贤作为一种新的乡村发展资源被人们所熟知。其自身所具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积累的财富对助力农村地区的发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新乡贤群体成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种重要的人才资源。然而,新乡贤群体在参与农村养老工作中面临着诸如主体协作不力、个体利益无法保障、村民信任缺失等困境。因此,充分有效发挥新乡贤助力农村养老的功能作用,需要从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保障新乡贤自身基本利益、重塑村民信任,三方面入手,减少新乡贤在助力过程中的阻力,解决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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