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Participation to Symbiosis: The Realistic Dilemma and the Path of Promotion of New Rural Talents in Assisting Rural Pension
As a new type of talent resource for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sation, new rural talents have become a key force in solving rural pension problems. However, due to the ambiguous role positioning of new rural talents in participating in rural pension work and the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rural areas, new rural talents face cooperation dilemmas, subject dilemmas and trust dilemmas in the process of helping rural pension practice. Therefore, based on the theory of symbiosis,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symbiosis model for rural pension in three aspects, namely, improv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synergy of multiple subjects, constructing a reciprocal guarantee mechanism, and reshaping the trust of rural cooperation, so as to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new rural talents’ contribution to the rural pension practice from “participation” to “symbiosis”. By increasing the degree of integration between new rural talents and rural society,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role of new rural talents’ assistance will be continuously improved, with a view to effectively alleviating the plight of the elderly in rural areas.
New Rural Talents
据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明显加快。相比于城市,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村地区老龄化程度更深。到2020年为止,我国农村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为23.81%,比城镇60岁以上人口比重高出7.99个百分点
2018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展,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方面的作用逐渐被学者们所重视。目前,学界尚未对新乡贤内涵进行统一的界定,但对新乡贤的基本素养形成的共识为有经验、有学识、有财富、有品行、有威望,并心系乡村发展
受传统乡土文化的影响,我国大多农村地区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为主,老年人的生活大多依赖于后代的赡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农村养老面临重重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产生城乡分离、代际分离现象。农村家庭结构由“三留守家庭”向“空巢化家庭”转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农村养老涉及多方主体。“反哺归乡”的新乡贤需要同基层政府、村两委、农村社会组织等主体进行协同合作,形成合力。但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的多重目标冲突,使得主体之间的关系失衡,协同不足。首先,新乡贤作为基层政权和村民之间的桥梁,应发挥自身在辅助决策、监督、谋划等作用。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新乡贤所代表的非正式权威,与基层政府、村两委等基层政权所代表的正式权威之间却存在着竞争关系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乡土文化和桑梓情怀强烈吸引着新乡贤回归故里。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家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鼓励新乡贤群体返乡为乡村振兴筹谋划策。但由于农村地区的发展空间有限、个体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新乡贤安全感缺失,陷入乡土情怀与个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之中。其主要涉及三方面原因:其一,基于工具理性,新乡贤参与农村养老建设有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
费孝通先生曾对中国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指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村民之间保持着高度的相互了解与熟悉,并构建起了深厚的信任基础
共生理论是由美国生物学家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所提出,共生是指不同生物种类成员在不同生活周期中重要组成部分的联合。2002年复旦大学胡守钧教授将共生理论同社会学结合在一起,提出了“社会共生论”,该理论认为“共生是在不排除任何共生对象的客观前提下,主观地实现人类社会交往中照顾各方利益和理想的最佳机制和架构”
新乡贤作用得以充分展现的核心在于构建多元主体间的协同合作机制,农村养老共生体是多元主体协同结构完善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农村养老共生模式的构建过程。首先,以明确的制度界定各个主体之间的职责权限。为了有效促进新乡贤与基层政权之间的协同合作,需在实际运作中清晰界定两者之间的关系。面对新乡贤与基层政权可能存在的权力倾轧,应通过制定标准化的行为规范,精确划分新乡贤与基层政权的职责范围与功能定位。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在引领方向与整合资源的核心作用,同时明确新乡贤在农村养老工作中的辅助桥梁角色,以促进双方高效协作。其次,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建设。民主协商提供了一条新乡贤同基层政权充分有效沟通的渠道,通过讨论、对话、辩论等形式达成共识,满足各个主体的利益诉求。为了促进新乡贤同基层政权之间的合作,可以从构建高效的民主协商平台、提高各个主体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等多方面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的建设。最后,加大农村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资源基础是农村养老建设提升的核心要素,社会组织的积极介入能够有效为农村地区注入必需资源,进而为新乡贤的养老服务活动提供坚实支撑。通过加大对社会组织在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赋予社会组织一定的话语权和表达权,加强社会组织同农村地区的联系,主动融入农村养老建设中,积极辅助基层政府、村两委的工作,与新乡贤形成紧密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农村养老事业的进步。
对称性互惠互利构成了共生模式存续的基石,确保了各参与主体在利益链条上的持久共生,进而形成了共生模式的核心运作机制,即共生机制。这一机制保障了所有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与相互依赖,促进了共生体系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农村养老共生模式的共生机制要从政策制度设计、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的构建等方面着手,实现各个主体的互惠互利,有效维系各个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首先,设计合理的返乡政策体系。政府通常使用人才补贴、减免税收等政策优惠措施激励人才参与返乡建设。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根据不同地方产业、新乡贤群体的现实情况,制定合适的返乡方式。其次,建立行为激励机制。新乡贤初期投身于农村养老建设的驱动力,不仅限于物质层面的考量,更深层次地包含了精神层面的满足与追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会议,评选出先进的“新乡贤”,通过对先进新乡贤的优秀事迹进行表扬,并授予荣誉称号,以此增加新乡贤参与农村养老工作的动力。通过对新乡贤的贡献作出肯定,深化新乡贤群体对参与公共事业的价值认同,并拓展其成长空间,多种方式激发新乡贤的参与热情。最后,完善基本利益保障机制。通过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给予新乡贤一定的保障,让新乡贤群体能够在新场域安居乐业。此外,也需要满足新乡贤群体的基本利益诉求,满足其获得尊重、实现自我价值等更高层次的需要,为其构建不断发展的平台。通过互惠保障机制的构建,实现激励新乡贤群体完成从返乡、在乡,到留乡的思想转变来维系农村养老共生模式。
从本质上说,农村养老共生模式的强大凝聚力就是来源于共生体之间的意识。共同的村落文化、乡村共同体意识是农村养老共生模式平稳运行的保障,也是重塑乡村合作信任的关键。具体来说,主要从两方面进行:首先,引导乡村居民信任意识自觉。“信任的重建是一个由内而外的感性选择行为”
随着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农村地区面临着专业养老人才资源的短缺、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等问题,农村养老问题亟需解决。自提出乡村振兴以来,新乡贤作为一种新的乡村发展资源被人们所熟知。其自身所具有的社会关系网络、积累的财富对助力农村地区的发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新乡贤群体成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种重要的人才资源。然而,新乡贤群体在参与农村养老工作中面临着诸如主体协作不力、个体利益无法保障、村民信任缺失等困境。因此,充分有效发挥新乡贤助力农村养老的功能作用,需要从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保障新乡贤自身基本利益、重塑村民信任,三方面入手,减少新乡贤在助力过程中的阻力,解决农村地区的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