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演进,“积极老龄化”也随之提出与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正在稳步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一) 老龄化加速演进
1956年,联合国在《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以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为划分依据,认为占比超过7%时,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划分依据,认为占比超过10%时,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严重老龄化。
以上述两种国际通用划分标准和国家统计局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看,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属于老龄化社会开启较早的国家,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到这一阶段。2022年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8亿。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二) “积极老龄化”的提出与发展
积极老龄化作为一种学术概念,旨在强调为退休老年人提升生活质量所展开的全方位努力,过程聚焦于健康、社会参与、社会保障等多层次内容。在这一理念中,老龄化不会对人的社会状态与生理状态造成过多影响,仅作为一段正常的生命周期度过,甚至与老龄群体可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与旺盛的生命力,继续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而存在,既可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又可实现对社会的有益贡献。这一概念的提出与发展主要基于世界卫生组织对于人口老龄化的深刻认识与积极应对,致力于切实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利,使其生活质量得以提高。
早在1987年,人们就有了对健康老龄化的初步认识,并在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上提出了这一词汇。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种发展战略。然而,随着对老龄化问题的深入理解,人们认识到仅仅关注健康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地关注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自我实现。因此,在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进一步优化了这一策略,最终形成了积极老龄化的概念。
可以认为,健康老龄化是积极老龄化的组成部分之一,而在此基础之上新增了多个联合国提出的老龄化现象应对原则,如“独立、自我实现、尊严、照料、参与”。在这一理念中,并未否认老年人的社会作用,并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到各项社会活动当中,强调老年人是经济发展资源的一部分。在积极老龄化的政策下,老年人可以更自由地实现社会参与,所进行的社会活动也都是基于自我意志的前提之下,可以将老年人自身的各方面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同时也可以在有照料需求的时候及时得到回应。
近年来,积极老龄化已成为老龄化时代的永恒主题。“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和文明进步的体现,是我国未来较长时间内发展的基础背景。老龄化不是问题,不适应才是问题
此外,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社会各界也在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以更好地适应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这包括强化试点先行,建立动态化评价指标;强化分类施策,建立多元化的资金分担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建立适老化改造统一协调议事机制;以及强化实景体验,加大适老化改造宣传普及力度等措施。
综上所述,积极老龄化的提出与发展是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积极回应,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社会参与,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融入。
(三)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模式,老年友好型社会着重保障老年人的社会地位,由原先的社会边缘群体逐渐蜕变成为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在此社会形态下,老年人享有全面、终身的发展机会,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从这一社会理念中可以看出,社会形态的改革完全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基本原则,平等地尊重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个生命阶段的人民,帮助老年人与社会发展的步履保持相近性,发挥老年人的社会力量。
在老年友好型社会当中不存在年龄歧视,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的建设,同时享有同等的社会权利,将老年人同其他社会群体团结在一起,尊重代际公平准则,使社会发展的成果与各项社会福利能够平等地被各个年龄群体所享有。因此,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过程也是各种积极理念与政策的落实过程,例如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观等理念,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提供了极大帮助,将老年友好的理念同社会的各行各业紧密联系,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老年友好社会的建设当中,以全方位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下,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确实正在稳步推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制定与实施: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政策,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同时,通过加大投入,确保这些政策得到有效实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保障。二、公共设施建设:为了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各地积极加强老年友好型公共设施建设,如增设老年健身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这些设施的完善,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捷和舒适。三、社区服务与关怀:社区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阵地。各地社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如开展健康讲座、组织文化活动、提供心理关怀等,让老年人在社区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四、社会氛围营造: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还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意识,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总的来说,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但仍需要持续努力。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完善公共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为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在当前我国具有显著的必要性,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 我国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必要性
参照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伴随生育率的快速下降,过快进入老龄化社会,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何积极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显得尤为必要。
一、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需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成为应对这一挑战的重要途径。老龄人口总量多,抚养压力加大。老年人口抚养比呈直线上升趋势。如果15-64岁劳动力人口总数,减去学生、无劳动能力人员、失业人士、收入未到纳税起征点人口等不纳税人群的数目,即可看出当前的严峻形势,全社会的养老负担急剧增加。
二、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需要。通过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可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在晚年能够过上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当下,老年群体健康预期寿命增速低,带病养老特征明显。老年人健康预期寿命远低于预期寿命,从全球范围来看,越是长寿,带病生存越成为普遍现象,各类退行性疾病影响老人的生活质量。超过60岁的老年人会有更高患老年病、慢性病的风险。同时,还存在部分需要护理型养老服务的老人,这些老人或智力不完全或无法生活自理,对养老服务的要求更高。
三、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
(二) 我国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不足
虽然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一直在稳步推进,但是我国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二、健康养老服务的政策碎片化现象明显。在现在实行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中,对养老机构的建设给予了较大关注,然而对于居家社区养老相关的支持显得相对不足。在老年健康方面尚缺乏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使得相关领域的发展面临一定的挑战。此外,医养结合的政策理念已经有了多年的社会实验,但仍未形成完整的养老体系,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的养老体系并非由统一部门主导,而是根据体系主要服务领域而划分给不同的部门,这也是导致体系融合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老年宜居环境的政策短板突出。一是公共养老环境还未建设完毕,宜居政策落实缓慢。在我国的城乡规划政策当中,可以看出有明显的长期价值投资倾向,更关注于发展情况,而缺乏对老龄社会宜居需求的预测,最终导致城乡空间存在公共设施建设不全、老年人宜居地少等问题。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在信息化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发展方向,相比于年轻人而言,老年人对信息化社会的适应力稍显不足。而伴随各种新型技术的开发,网络技术已经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的生活方式已经天差地别,二者之间的“数字鸿沟”日益加深,导致了信息与资源不平等现象愈发严重,急需相应政策治理这一问题。三是敬老教育缺乏,社会风气中存在严重的老年歧视情况。
四、老年社会参与的政策供给不足。在当今社会中,我国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是相对较低的。具体体现在参与渠道少、社会歧视多两方面,老年人很难找到实现自身价值的社会活动。老年人的人力资源是社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劳动市场对于老年人的聘用意愿相对较低,导致了人力资源的浪费情况严重。在提供给老年人参与的公益活动类别上,大多数劳动门槛较低,不能真正帮助老年人发挥余热,老年人所具备的各种专业技能无法找到施展平台。在老年人的政治参与情况统计中可见,老年人的政治参与渠道极为匮乏,针对老年人权益与政策等切身问题时,很少有老年人意见被重视。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以及提高社会参与度等措施,我们可以逐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为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一) 树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理念
一是要充分发挥本土优势,打造中国特色老年友好型社会。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制定战略,协调各方领导优势,充分发挥党的带领作用,以全方位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为前提,兼顾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策略,找到正确方向打造中国特色老年友好型社会,使老年人有更高的价值感、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我国的传统文化,根据政治策略制定出科学的、切实有效的发展战略,使我国的体制、后发优势等优势充分发挥。二是要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虽然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强调老年优待、福利、养老问题的解决等方面,但是不等于只有这些是主要建设方向,在建设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错误观念的传播,将人们从前对于养老社会建设的片面理解纠正过来;教育公民主动贴近正确的养老观念,培养全生命周期视角,使公民的个人养老能力得以增强,使社会对老龄化的理解更加科学;坚决杜绝年龄歧视,使老年人的社会权益与人格尊严得到良好保障,坚持年龄平等、代际和谐原则。三是突出老年人主体地位。在这一社会的建设过程当中,唯一不变的社会主体是老年人。因此在社会建设过程中要强调老年人人格尊严的保障措施,使老年人拥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同时鼓励老年人参与到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当中,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增加老年人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参与度,帮助老年人实现个人价值,发挥个人能力,最终落实“老有所为”的政策目标。
(二) 完善老年社会保障政策体系
政策能否精准落实,是老年人的民生保障体系能否成熟完善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老年人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才能增强公民对未来生活的期待感。根据我国多项政策的落实,例如异地就医、养老金制度、按保险全覆盖等政策的推进,为我国的老年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完善提供了重要推动力。使这一保障体系能够覆盖所有老年人是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前提,完成覆盖后则要重点关注老年人中特殊群体的保障情况,针对自身不具备养老条件的老年人要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并重点关注。并且需要建立完善的统计制度,全方位了解老年人的个人情况,根据其养老能力的不同分为不同等级,根据级别不同提供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实现扶持精准化,优先保障没有养老能力的老年人。在完善养老保障政策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增强养老储蓄意识,普及科学养老方式,增强家庭养老能力,保障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
(三) 强化健康养老服务政策整合
完善“健康中国战略”,将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列为战略目标之一。使养老服务体系的各个环节都充分融入健康理念,使养老体系的建设能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具有时代特色。首先明确识别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其次鼓励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同时针对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家庭给出养老解决方案,推广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提供居家自养的上门解决方案,实现多种政策措施的灵活组合。建立老年人健康信息统计网络,及时更新、跟进老年人需求,提供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从各个方面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措施,坚持对人民健康负责到底的原则,完善老年健康管理制度,既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也不忘保证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针对疫情结束后的种种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建立老年人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专用通道,普及疫情防治措施,丰富公立养老机构属性,针对缺乏养老能力的老年人,给予充分的养老空间与适宜的养老环境,完善养老服务。
(四) 补齐老年宜居环境政策短板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重点在于构建老年友好环境
(五) 加大老年社会参与政策供给
帮助老年人建立终身发展的意识。在我国当前社会制度之下,结合基本国情,判断社会公民进入老龄阶段的年龄范畴,并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科学合理地制定退休年龄。充分实现老年人力资源的利用,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学习机会,增强其职业技能,帮助其在原有职业方向深耕或开发新的职业方向,完善老年人人才信息库,使老年人个人价值得到释放。将老年人教育正式纳入我国的教育体系,降低老年大学的入学门槛,支持鼓励社区养老与教育的有效结合,完善老年教育网络。通过多方面的引导,使其他年龄群体支持认可老年人参与到各类社会活动当中,帮助老年人重回社会主流。同时也要注意保障老年人的政治权利,在制定政策过程当中倾听老年人的意见,鼓励老年人参与到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环节,使相关政策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利益。在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领域,完善老年人参与机制,推动“时间银行”制度的建设。建立老年人组织网格,一个个基层老年协会为基点完成老年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老龄社会的治理体制,帮助老年人增强自我意识,主动参与到各类教育活动当中,建立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