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sis on the Word “Biao” in Book of Songs-Biaoyoumei
The academic community has never paid much attention to the interpretation of Book of Songs-Biaoyoumei. Most scholars have followed the annotations in Mao Zhuan to interpret the word “biao” as a verb, and the word “you” as a meaningless prefix or modal particle. Looking at the entire Book of Songs, this statement is not quite appropriate. Based on the data statistics of You-sentence in Book of Songs, taking the sentence pattern “mouyoumou” as the entry point, and analyzing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ancient Chinese grammar, comparison of different texts and textual context, this essay argues that the word “you” should be interpreted as a verb, expressing the relationship of existence or possession. And the word “biao” should be interpreted as a noun to mean “branch, treetop”, which is ageneric word for the word “biao”, or an erroneous word for the similar glyphs of the word “biao”.
Book of Songs-Biaoyoumei
《摽有梅》出自《诗经·国风·召南》。与《诗经》中的其他诗篇相比,这首诗在学术界受到的研究关注明显较少。近年来随着安徽大学藏战国楚简(简称“安大简”)的出土和研究成果的发布,学界对《摽有梅》的关注度有所提升,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研究视角包括但不限于:《摽有梅》的诗旨、篇名的释义、《摽有梅》的英译本、收梅女子的形象等。其中,关于篇名的争议最大,主要争论点在“摽”和“有”的词性及词义。
关于“摽”的词性,学术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释“摽”为动词,一种则释为名词。其中,动词说最先出现,且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始终占据着主流地位。
在动词说内部,释义分三种。一是从“摽”的本义出发,训“摽”为“击”,此说以《说文解字》为依据,以宋代严粲等为代表。《说文解字》:“摽,擊也。从手票聲。一曰挈門壯也”
在名词说内部,意见则相对统一,大抵都将“摽”解释为“树梢”。明张次仲在《待轩诗记》中写道,“摽字从手,谓落也,此与‘有梅’二字意义不合,玩诗当从木,摽乃標字之误。標,木杪也”,这是现存最早有关“摽”的名词属性的记载
今主流看法仍是动词说。不过,随着愈来愈多相关文献的出土和研究,一些学者开始重新思考“摽”字之正解,最终站到了传统动词说的反面,释“摽”为名词的也不在少数。安徽大学的徐在国在《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的研究基础上,认为“苃”字经过“”、“蔈”等字作为中间环节而讹成“摽”,具体讹误过程为:→→蔈→摽
“有”字作何解释与“摽”字息息相关。既然对“摽”字的解释被分为了两类,相对应的,“有”字的释义也可分两类
综上,随着近年来出土材料的增多,学术界对“摽”的释义已出现往名词说方向倾斜的趋势。本文基于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归纳逻辑为底层逻辑,以“某有某”句式为切入点,在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举例论证、比较论证等论证方法,从古汉语语法、异文比对、文本语境三个维度,实现对“摽有梅”的篇名释义兼顾有效性与可靠性的析论。
众所周知,古代汉语有自己专门的语法体系。《诗经》既然是上古时代的著作,那么其语言必然符合上古汉语的语法结构。从汉语语法结构来说,“摽有梅”中“摽”字与“有”字在充当什么语法成分上是相互牵连的,且在整部诗集中,“摽”字仅出现两次,而“有”字出现次数高达495次2。因此,可以尝试从“有”字入手来分析“摽”字的词性。
在古代汉语中,“有”可以放在很多不同的位置上起不同的作用,如它可以放在名词、形容词、副词、动词之前,可做词头,增强句子语气,表整数和零数的关系,作谓语表存在和领属义,表示列举等
第一种情况,“有”为虚词,即充当名词词头,此时“摽”应是谓词属性。杨伯峻《古汉语虚词》:“‘有’作词头,无意义,只是凑成一个节拍,所以《诗经》用得最多,既可以作名词词头,又可作形容词词头,构成定语,又可作副词词头,构成状语;还可作动词词头”
基于上述分类原则,对整部《诗经》的“有”字进行统计,得:充当词头共158次,占出现总次数的32%,其中名词词头出现14次,包括普通名词词头4次和专有名词词头10次,占“有”字作词头总次数的9%。见
第二种情况,“有”为实词,充当谓语,此时“摽”是名词属性。在《诗经》中,“有”字以实词身份出现的比例高达66%,见
在第一种情况的分析中,可知“有”作名词词头时主要接专有名词,偶尔也存在一些接普通名词的情况,如《小雅·巷伯》中的“投畀有昊”,《大雅·大明》中的“有命既集”。不过,这些普通名词似乎均为内涵宏大的词,如“投畀有昊”的“昊”指苍天,“有命既集”的“命”指天命。其他先秦典籍中也存在“有”作词头接普通名词的例子,不过所接名词皆为意义重大之词,如《论语·为政》“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政”指国家政治;《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孔甲扰于有帝”,“帝”指上帝等。然存在语料并不等同于一切名词都具备接于“有”字之后的形态
再看第二种情况。若“有”为实词,则“摽有梅”的语法成分为:主语 + 谓语 + 宾语,完全符合语法规则,且是汉语中最常见的句式。《诗经》中诗题与“摽有梅”同为“某有某”句式的共有17个,见
综上,考虑到在符合古汉语语法规则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他者例证,尤其是《诗经·国风》中的例证的情况更有可信度,以“摽有梅”之“有”字为实词,表存在和领有关系的解释更为恰当,与此相对应,“有”字前的“摽”字当视为名词。
出处 |
释义 |
次数 |
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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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 |
《召南》 |
《摽有梅》 |
“摽,落也。盛极则堕落者梅也,尚在树者七。”(《毛传》);“摽,落也。梅,木名、华白、实似杏而酢。”(《诗集传》);“摽,《鲁诗》《韩诗》作‘’,《齐诗》作‘蔈’,有,词头。”(《诗经译注》) |
13 |
17 |
《江有汜》 |
“决复入为汜。”(《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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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有死麕》 |
“郊外曰野。”(《毛传》);“麕,獐也。”(《诗集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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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风》 |
《匏有苦叶》 |
“匏谓之瓠,瓠叶苦不可食也。”(《毛传》);“匏,葫芦。”(《诗经译注》) |
续表
《国风》 |
《鄘风》 |
《墙有茨》 |
“茨,蒺藜也。”(《毛传》) |
13 |
17 |
《王风》 |
《中谷有蓷》 |
“蓷,吐雷反,《韩诗》云:‘茺蔚也。’《广雅》又名益母。”(《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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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中有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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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 |
《山有扶苏》 |
“扶苏,扶胥,小木也。”(《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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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有蔓草》 |
“野,四郊之外。蔓,延也。漙漙然盛多也。”(《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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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风》 |
《园有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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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风》 |
《山有枢》 |
“枢,荎也。”(《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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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风》 |
《防有鹊巢》 |
“防,邑也。”(《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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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桧风》 |
《隰有长楚》 |
“下濕曰隰。”“苌楚,銚弋也。”(《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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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
《南有嘉鱼》 |
“江、汉之间,鱼所产也。”(《毛传》);“‘南有’至‘以乐’,言南方江、汉之间有善鱼。”(《郑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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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有台》 |
“台,夫须也。”(《毛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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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 |
《文王有声》 |
“声:名声。”(《诗经译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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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 |
《昊天有成命》 |
“昊天:即苍天、皇天。成命:明白的命令。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古文明、成二字同义。’”(《诗经译注》) |
1 |
“摽”的部首为“扌”,通常用在与手相关的动词里,如“打”“提”“拎”等,若要作名词解释,显然有些牵强。因此,要明晰词义,须先明确“摽有梅”是否存在异文,分析“摽”字在历史传播中是否发生过错讹事件。
程俊英在《诗经译注》中提到:“摽,《鲁诗》《韩诗》作‘’,《齐诗》作‘蔈’”
先看“”字:
《汉语大字典》:“”,音piǎo,零落;饿死。《玉篇·艸部》:“,落也。正作。”《集韻·小韻》:“殍,餓死曰殍。或作、莩。”《漢書·食貨志贊》引《孟子》:“野有餓而弗知发。”顏師古:“鄭氏曰:‘,零落也。人有餓死零落者,不知發倉廩貸之也。’師古曰:‘,諸書或作殍字,音義亦同。’”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陈乔枞云:“赵岐《孟子章句》引《诗》曰《有梅》。,零落也。《汉书·食货志赞》引《孟子》,‘莩’作‘’,注引郑德云:‘音‘蔈有梅’之蔈。,零落也。’《说文》:‘,物落,上下相付也。读若《诗·摽有梅》。’”
可见,“”与“莩”二字常混用,在“有梅”中意为零落。
再看“蔈”字。“蔈”读音有三:biāo、piǎo、biào,是末尾的意思。《说文解字》注:“一曰末也。金部之鏢、木部之標皆訓末。蔈當訓艸末。禾部曰。秒、禾也。秋分而秒定。按淮南天文訓作秋分蔈定。此蔈爲末之證也”
最后是“標”字。“標”,音biāo,有树梢和末尾等意。意为树梢,如《玉篇·木部》:“標,木末也”和《庄子·天地》:“上如標枝,民如野鹿”;意为末尾,即与“本”相对,指非根本的事物,如《管子·霸言》:“大本而小標”,注:“標,末也”和《淮南子·天文训》:“物类相动,本標相应”。可见,“蔈”与“標”不仅形近、音近,还义同,二者发生通假是具备合理性且极可能的。
如此说来,毛诗中为“有梅”或“標有梅”都说得通,但为何偏偏是“摽有梅”呢?有两种可能。
一是发生了古音通假。《王力古汉语字典》:
摽,通‘標’。①〔摽搒〕同“標榜”。稱揚。《後漢書·黨錮傳》:“海内希風之流,遂共相摽搒。”②〔摽幟〕同“標識”。標記。《後漢書·皇甫嵩傳》:“皆著黃巾為摽幟。”
文献中的用例,指明了古代汉语中“摽”与“標”是可以通假的。结合齐鲁韩三家诗,从原始的版本到毛诗中记载的“摽有梅”,得可能存在以下的关系链条:“”“莩”混用,“”与“蔈”通,“蔈”与“標”通,“標”与“摽”通。
二是发生了形近讹误。众所周知,在印刷术广为流传之前,我国古代书籍的传播主要依靠传抄和翻刻,这也是导致许多古文献存在讹误的重要原因之一。“摽”与“標”的形体相似,仅有细微的差别存在于“扌”和“木”之间,若抄写工或刻工稍不注意,便很可能讹误
综上,在进行异文的比对后,“摽”字为“標”的古音通假或形近讹误字的可能性较大。又因梅为蔷薇科杏属植物,梅果长在枝头上,所以释名词性的“標”为“树梢、枝头”最为恰当。
一般来说,明晰词义是解读诗歌的前提,但鉴于词义与诗旨之间的交互关系,在词义未知的情况下,着眼于整体的文本语境,反推字词的具体含义不失为一种辅助性推测方法。
关于《摽有梅》的诗旨,历来聚讼纷纭。《毛诗序》:“《摽有梅》,男女及时(婚嫁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功德教化),男女得以及时也”
取婚恋说为主旨,“摽”作动词或名词皆有合理之处。释“摽”为“击”或“落”时,“摽有梅”指梅子纷纷落下,象征女子的青春流逝,年华老去,从而引发美人迟暮之虞和盼嫁之情。释“摽”为“抛、掷”时,诗的内容则转变为女子向心悦的男子投掷梅子以求爱,与“投我以木桃”相似,是一种原始的求爱方式。释“摽”为“树梢”时,“摽有梅”指树梢上有梅子,表现了存现状态,象征着清高的女子待字闺中。三种解释都说得通,本质上无外乎表达女子的盼嫁,只不过前两者从正面,后者从反面。从意境上看,这首诗的关注点不在于已经落下或者被人采走的梅子,更在于留待梢头的梅子。未在树上的梅子许是被人采走,许是熟透自落,都为已发生的不可逆现实,而梢头上留待梅子是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存在状况,是可以人为施予影响改变它的现状的。梅子作为女子的象征,其存在于树梢比落下或被人采走更能体现能动性,因此也愈能展示待嫁女子对未来的焦急等待。所以,从意境意脉来说,将“摽”释为名词,让诗题取“枝头上还有梅子”之意更合适。
综上,本文以归纳逻辑为底层逻辑,在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初步判定,又佐之以其他证据,得《诗经·摽有梅》中“摽”为“標”的通假字或形近讹误字,是名词属性,当训为“枝头、树梢”,“有”为谓词属性,表树梢对梅子的存在兼领有关系。不过,归纳逻辑毕竟不同于演绎逻辑,得出的论题真实性不能保证,其时是否存在个例也无法判定。因此,若要断定“摽有梅”的释义,仍需更多相关的出土文献材料予以佐证。
1一般情况下语助词与词头是有区别的,但在“摽有梅”中,称“有”为词头或语助词其实是一个意思,只不过不同的学者所采用的说法稍有不同,如王引之在《经传释词》中对“有”作语助词的解释便与王力、杨伯峻等人解释“有”为词头的说法相近。此处保留“词头”和“语助词”两种称谓以真实概括学界研究状况,下文则仅用“词头”一说以服从简洁原则。
2本文使用的所有数据,皆为个人手动统计所得,统计时以201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毛诗注疏》为主,辅之以同出版社于1958年出版的朱熹《诗集传》和2012年出版的程俊英《诗经译注》及199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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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中华书局1961年出版的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的《庄子集释(全四册)》中为“(枪)抢榆枋”,表明存在“枪”和“抢”两个版本。
6在岳麓书社2002年出版的《文选》李善注本中为“槭”,在(梁)景上海涵芬楼藏宋刊本的《六臣注文选》中为“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