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es of Social Audits Entrusted by Water Conservancy Research Institution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ternal audit work faces increasing new challenges. Implementing outsourced audit services will be a future trend, which can help enhance the quality of internal audit 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tate of internal audit in water conservancy research institutions, discuss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entrusted social audit and explores some key control points in the process of entrusted social audit, so as to examine how to better implement the application of entrusted social audit mode within these institutions.
Water Conservancy Industry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面临的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一)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二) 开展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审计
单位所有财务收入支出和专项资金都要进行审计,项目专项资金应在立项之前经过评估、论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额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加以更正,以促进项目顺利完成。
(三) 开展基建项目资金审计
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如预算指标、招投标情况、经济合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等各个环节
目前,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大都配备了审计人员,但是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弱
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要做到公正客观,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程序的正常开展、有序进行,保障内部审计结果的真是可靠,提升单位的经营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的稳定发展。但是,内部审计部门作为辅助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机构,服务于水利科研单位的整体目标。内部审计人员的任用、工资待遇、办公经费容易受到其他部门的掣肘。部分单位的内审人员甚至是由财务人员兼任,或者与财务部门受同一领导管理,因此在业务工作中,可能会受到来自单位内部的干涉。在此前提之下,内部审计人员往往独立性不足,导致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充分全面,造成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强,内部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差,也将给单位的资金及运营管理带来巨大隐患。
(二) 内部审计技术水平不足
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单位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位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产业的变革改变管理理念,以满足新的发展需求。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往往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少,大部分以财务专业背景为主,难以精通水利工程、信息系统、法律等专业领域的知识,因此传统的审计方法主要是的账务审计、制度审计等财务收支方面的合规性审计,较少运用内控测评、抽样审计等先进的审计方法
(三) 内部审计环境复杂
目前,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内部审计的评价标准不够明确,审计意见和建议也难以得到落实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其中:国家审计来自政府监管的需要,如审计署和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专业审计机关;具体形式有专项审计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党组巡视巡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执行专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廉政风险检查等。除此之外,水利科研事业单位还可以聘请民间审计机构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不出审计报告,这种审计属于社会审计,委托社会审计的有点列举如下:
(一) 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我国社会审计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有相当规模的专业化的内部审计人才,社会审计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部分。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外包部分内部审计工作,让熟悉水利科研单位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的专业内部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以达到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提升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保证内部审计的效果。
(二) 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
内部审计熟悉单位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情况,对单位有深入的了解,相对外部审计掌握更多的单位内部信息,但是随着国家对水利科研项目的投入加大,内部审计的工作量增大,其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新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全依靠内部审计人员来完成审计工作,必定要增加内部审计人员招聘、培训以及其他许多环节的成本支出,从而增加水利科研单位的资金压力。如果外包部分内部审计工作,能以更少的成本获得具有工程、财务、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提供的内部审计服务
(三) 有利于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
社会审计机构与水利科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和利益冲突,不易受单位内部行为的干预,能够真正以第三方姿态出现,站在中立的立场开展审计工作
综上所述,引入社会审计机构,不但可以满足大众对于公平公正的要求,弥补监管漏洞,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起到监管、规范个人或单位的行为与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对个人或单位的日常行为与决策起到约束作用。
(一) 外部审计人员不熟悉水利科研事业单位情况
外部审计人员虽然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但是他们不像本单位内部审计人员那样熟悉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各项业务流程,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对审计要求的全面掌握,尤其是水利行业有其独特的行业特性,大型水利工程和科研项目有其复杂性,而外包审计人员只能接触到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能统观全局,从而不能更好地提供符合水利科研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需要的咨询服务,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审计提供的审计意见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往往大打折扣。
(二) 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
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往往是因为自身内部审计人员能力有限而选择了委托社会审计,然而内部审计人员可能会把更多注意力转移到审计工作之外的领域,放松对外包审计机构的监管和控制,甚至产生工作惰性,逐步造成内审工作质量下降,不利于水利科研单位内部审计人才的培养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失去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
(三) 存在潜在的泄密风险
水利行业关乎国计民生,水利科研单位对外委托的审计业务常常有可能会涉及国家机密,而外包审计机构与水利科研单位之间仅是一种短暂的合同契约关系,外包审计机构对水利科研单位的忠诚度是存疑的,从而可能会存在泄密的风险。因此,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对外委托审计业务时应保持谨慎态度,在签订合同前应考察社会审计机构的诚信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束社会审计机构行为,杜绝潜在的泄密风险。
(一) 完善水利行业委托社会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2003年水利部印发的《委托社会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对委托社会审计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但是该文件颁布年限太久,已跟不上新的发展形势,适用范围较窄,制定得也较为粗略,亟需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尤其是需要详细规范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的选择、审计过程中监管、审计质量审核等内容,制定科学完备的审计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社会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 谨慎选择社会审计机构
在选择社会审计机构时,应充分利用水利部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机构信息、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机关等机构公开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比较各机构的资质、技术水平、审计业绩、信誉等级、服务质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有较高审计业务水平且信誉优良的审计机构进行委托审计。这种以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熟悉的社会审计机构,程序相对简单,但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排他性,应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审计机构。
(三) 加强外包审计监督管理
在与社会审计机构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应明确审计机构的权力和义务。审计开始实施前,内部审计部门应审核其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落实运用的审计方法和重点环节
在审计实施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跟踪审计情况,及时通报审计情况,加强外部审计和项目法人之间的协调,避免信息不对称。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适时组织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抽查复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正,促进审计过程规范,减少审计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证监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管。就像社会审计机构对公司、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的约束一样,中国证监会对社会审计机构也是同样的起到约束监管的作用。有了证监会对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注册管理师与审计机构会更加严谨、客观,不会被眼前的利益所诱惑,因为眼前的利益越大,查处的惩罚也会越大。
我国水利行业对外委托审计业务还处于摸索推进阶段,运行机制尚需规范。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这种第三方监督机制是一种重要的、有效的监督考核办法,如果可以科学、合理、准确地运用,可以给实际工作提供有益的支出和帮助,对社会的真实、公正要求提供更好的反馈。如果运用不好,就会成为走过场、成为一场形式主义。水利科研事业单位通过强化内部审计业务外包全过程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有助于达到审计目标。随着水利行业的快速发展,强化水利科研事业单位委托社会审计管理,才能确保水利行业稳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